为进一步强化放射源监管,严防辐射事故和相关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在全县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提升全县放射源应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抓组织领导,明确监管目标与任务。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利津县分局立即召开部署会议,要求以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为主线,加大管理措施执行力度,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监督。根据《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对全县使用放射源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对各放射源技术应用单位履行辐射法律法规审批备案制度情况、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人员资质培训和个人剂量管理、应急准备、放射源使用现场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二是抓规范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三同时”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执行,落实责任追究,决不以任何理由进行变通处理,并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止新工程项目“带病”投产运行,最大限度消除和减少潜在危害,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抓执法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逐一核查,发现个别单位辐射工作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辐射现场没有正确张贴警示标识、应急预案没有及时更新、台账系统更新缓慢、个别新增设备单位有环评审批没有办理许可证增项等问题,立即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核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是抓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升管理效能;精细化管理职责,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执法,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利津县放射源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状况,强化了应急能力建设,全县放射源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从而有效保证了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下一步,利津县分局将进一步督促涉源单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更加严格的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完善辐射防护制度,消除辐射安全隐患,杜绝发生辐射事故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做到“绝不放过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一处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辐射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