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建〔2020〕168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5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1年9月26日至10月6日。
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8-5122525附件: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6日
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