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2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巢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巢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解决退耕还林杨树林树龄老化、经济效益低、杨絮扰民等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鼓励通过对第一轮退耕还商品林地实施林相改造等方式,建设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基地。允许对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地进行评估后,依法依规调整林种,种植具有良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的木本粮油树种。2021-2023年,更新改造总规模20万亩,其中:更替修复15万亩、补造修复3万亩、抚育修复2万亩。通过实施本项目,新增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林15万亩,其他生态经济林5万亩,全市木本油料林种植规模达到30万亩以上,打造“退耕还林升级版示范市”和“薄壳山核桃产业发展示范市”。
二、实施范围
项目建设重点为城市周边、环巢湖地区、江淮分水岭区域等退耕还林杨树种植区域。
三、工作要求
(一)调查评估,科学规划。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充分掌握退耕还林现状、退耕户需求等情况,在评估基础上,制定本辖区退耕还林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坚持适地适树、集群发展,形成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坚持科学栽植、密度合理,符合营造林技术规则。根据项目区立地条件、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生态状况和退耕还林相关政策要求,选择以薄壳山核桃为主,麻栎、杜仲等其他树种为辅的树种配置模式。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合肥市退耕还林现状,更新改造主要采取3种方式:更替修复、补造修复、抚育修复。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任务安排推进更新改造,完成任务后,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申报、兑现奖补资金,保存项目档案。及时更新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确保工程档案资料与退耕还林现地保持一致。当年新增更新改造面积报省林业局验收合格的,可纳入年度造林实绩。
(三)明确重点,积极稳妥。统筹考虑采伐限额和生态效益,按照先易后难、先连片后零星、先低效林后一般林的顺序开展更新改造。采伐后无法及时恢复造林或即将征占用的地块,暂不列入更新改造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区域的退耕还林杨树更新改造要符合相关规定。建成区、县城等地退耕还林杨树更新改造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各县可以将零星分布的退耕还林地块调整整合,建设相对集中连片的产业基地。
(四)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引导退耕户自主更新改造、村组或乡村振兴公司整村推进更新改造。鼓励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退耕还林地,引进企业(大户),推动规模化、集约化更新,产业化经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积极推广使用良种良法。发挥行业协会和成功更新改造经营主体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更新改造顺利开展。
(五)依靠群众,依法依规。加大宣传,在尊重退耕户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广大退耕户参与到更新改造。坚持保护优先,更新改造要依照“先规划、后批准、再实施”的程序开展,确保林地的性质不变、整体生态功能不下降。采伐退耕还林林木须先行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作业设计调整,经批准后申办采伐许可证,采伐后须及时恢复造林。更新改造后,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更新造林地管护责任。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健全跟踪检查机制,稳定退耕还林地面积,防止复耕复垦。要严守耕地红线,明确工程实施范围,确保在现有林地上更新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本项目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要充分发挥林长关键作用,将利用退耕还林资源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作为推进林业增绿增效的重要抓手,做好统筹协调,破解工作难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退耕还林更新改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市发改委和市林园局要加强对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的研究和指导。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林下经济健康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配套用地保障。市林园局负责争取采伐限额,做好技术指导、工程核查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项目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退耕还林改造更新工作落实。
(三)政策支持。对纳入巢湖流域(合肥市)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退耕还林更新改造的,市、县区两级财政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各级要积极通过林业贴息贷款、林业科技推广等,支持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市级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专家等第三方开展项目核查、绩效评价、培训指导等,所需费用市财政负责保障。
(四)督促检查。将利用退耕还林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全市林园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项目进度滞后、造林质量不合格、资源保护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