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全省10月及1-10月各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10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5,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7%,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1-10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7%,降幅排名全省第一。其中,NO2 浓度同比下降25.8%、O3-8h下降6.3%,改善率均居全省第一。
今年以来,长治市紧紧围绕“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大举措,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PM2.5和O3协同控制、VOCs和NOx协同治理。大力推进“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石化、焦化、化工、表面涂装和包装印刷等涉VOCs重点行业走航巡查力度;持续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淘汰4.3米焦炉,完成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古城煤矿、李村煤矿和雄山煤矿专用线公转铁。同时,还完成了出租车、公交车新能源替代,进一步提高了公交、出租车、城市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比例,全力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数据显示,1-10月,长治市主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37天,优良率为78.0%,同比增加21天;重污染天数为6天,同比减少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