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代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代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代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结合代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按照“因地制宜,立足长效,集约利用”的原则,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和生态环保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生活垃圾,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六乱”整治常态化治理,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统一收运规范化。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村容村貌整洁优美。
三、建设内容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
全县购置勾臂车86辆,勾臂箱660个,压缩机9个,垃圾桶3450个等。
(二)中转站建设。阳明堡镇、新高乡已建成;上馆镇和县城合建;其余6乡镇新建。
(三)生活垃圾收运经费。县财政按照各乡镇村、人口户数给予收运经费补助。
四、分配方式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由县住建局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购回设施分配至全县9个乡镇(分配表附后)。各乡镇中转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五、收运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采取“户分类投放、村统一收集、乡(镇)集中转运、县终端处理”的模式,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一)户分类投放。农村垃圾分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两类。建筑垃圾由各村村委会监督指导村民在村指定堆放点倾倒,由村委会直接填埋或由乡镇统一组织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按分类标准进行垃圾粗分类后,由村民将垃圾存储于各户自备的垃圾收集容器中倒入垃圾桶或附近垃圾箱中。
(二)村统一收集。各乡镇按照400名农村户籍人口配备1名保洁员、不足4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的原则配备各村保洁人员;或根据全村主街道数量多少自行确定保洁人员数量;同时各村生活垃圾收集桶、箱要按人口和服务半径设置,满足垃圾收集需求。垃圾桶内垃圾由村保洁员次日清晨统一收集,倾倒于指定垃圾收集箱内。村保洁员要同时做好垃圾桶定时清洗、消毒及喷洒灭蚊蝇药物等工作。
(三)镇集中转运。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垃圾运输车(勾臂式垃圾车)将各村垃圾转运至乡镇中转站。经压缩处理后,由乡镇政府统一通过垃圾压缩勾臂车转运到县垃圾填埋场。乡镇垃圾中转站要采用压缩、密封工艺技术,避免转运造成二次污染;站内要做好通风、降尘、除臭、消杀、清洁等工作,配齐各项清洁设施。产生污水统一收集后运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县终端处理。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将各乡镇转运来的生活垃圾过磅计量后进行填埋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要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环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乡镇环卫所,各村委会设立村级环卫站,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实施方案。
(二)强化宣传引领,营造自觉氛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网络、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垃圾收运工作的重要性,形成乡村整洁靠大家、庭院干净靠自觉的深厚社会氛围。
(三)组建运输队伍,制定收运方案。各乡镇要统一管理环卫收运队伍,对农村生活垃圾车辆及时上牌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四)健全保洁队伍,完善工作制度。各乡镇统一管理环卫队伍,以村配齐保洁人员。各村环卫人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确保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农户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
(五)加强环卫设施设备的使用监管。各乡镇确立专人管理环卫车辆等设施设备,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确保收运体系稳定运行。
七、工作考核
(一)各乡镇要督促督导各村建立健全环卫管理制度(管理制度附后),请参照执行。
(二)各乡镇要对各村环卫工作进行考核。村支部书记是村内环境卫生管护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对本村保洁人员进行检查指导,乡镇环卫所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卫所,对各村环卫保洁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两次检查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县住建局要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对各乡镇环卫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每季开展一次乡镇环卫工作评比活动,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优秀的进行表扬,工作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考核时结合季度考核进行奖惩。
八、资金保障
(一)各乡镇政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设施运营费通过“一事一议”、社会资助等渠道筹集资金,解决运输和保洁费用。同时创新投入机制,引入企业投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
(二)县财政局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补助资金列入年初预算,解决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运输费用不足的问题。补贴资金按考核结果拨付。
附件:1.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分配表
2.保洁员、环卫司机管理制度
附件1
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分配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 | 勾臂车(辆) | 勾臂箱(个) | 240L垃圾桶(个) | 压缩机个数 |
1 | 上馆镇 | 26 | 12 | 80 | 300 | 0 |
2 | 峨口镇 | 19 | 12 | 80 | 500 | 2 |
3 | 阳明堡镇 | 24 | 12 | 80 | 500 | 1 |
4 | 枣林镇 | 33 | 12 | 100 | 650 | 1 |
5 | 峪口镇 | 27 | 10 | 80 | 400 | 1 |
6 | 聂营镇 | 11 | 6 | 50 | 200 | 1 |
7 | 雁门关镇 | 11 | 4 | 40 | 200 | 1 |
8 | 新高乡 | 27 | 10 | 80 | 400 | 1 |
9 | 上磨坊乡 | 17 | 8 | 70 | 300 | 1 |
合计 | 195 | 86 | 660 | 3450 | 9 |
附件2
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清扫保洁时间内不按规定穿戴环卫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二、清扫时,不得往花池、树坑、绿化带内扫倒杂物及街土,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在清扫保洁作业中,如发现纸屑、软包装飘洒物塑料袋4个以上的,罚款5元;督查人员提示后20分钟内不能解决问题的每处罚款10元。
四、每个垃圾箱、袋装筒不及时清掏干净以及垃圾箱、桶周边不干净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元。
五、不在定点垃圾池倾倒垃圾及把垃圾倒在垃圾池外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六、必须按时上街清扫卫生,保证所分管区域内的卫生干净、彻底、无特殊情况不准缺岗,无故请假,且卫生区域内有堆放物且清理不及时的罚款10元。
七、环卫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确需请假的,提前向村委会和环卫所请假并自行安排替补人员。
八、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对在乡镇月评前三名的环卫人员给予50元奖励。
九、每月累计处罚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解除甲乙双方工作关系。
环卫司机管理制度
一、各种作业车辆要服从乡(镇)调配,严格遵守作业时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50元。
二、跑空车或者车辆满载却不按规定卸载,而在街道上盲目行驶者一次扣相关责任人100元。
三、禁止酒后驾车,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0元并报交警大队处理。
四、严格执行上下班管理制度,无故迟到或早退,每发现一次,扣10元。
五、对反馈信息或者投诉情况处理不及时者,每次扣责任人10元。
六、车容不整洁者,每次扣责任人10元。
七、车辆驾驶员工作时间内,驾驶车辆办私事的,每次扣50元。
八、违反交通规则而被交通警察处理的,每次扣100元,交通警察罚款由车辆驾驶员个人承担。
九、车辆驾驶员应穿戴工作服,佩戴手套、口罩等防护设备,佩戴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罚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