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送审稿)
万州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万州区作为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以及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中心城市,肩负着践行生态优先当示范、绿色发展当标杆的重要使命。
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谋划编制万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于指导全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生态篇”,建好“一区一枢纽两中心”,基本建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实现2035年山水与人文共生共荣,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融合发展的生态之美全面彰显的生态环境“新蓝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目 录
第一章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4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4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 8
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10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11
第一节指导思想 11
第二节基本原则 12
第三节主要目标 13
第三章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筑牢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 14
第一节构建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14
第二节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16
第三节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17
第四节保护生物多样性 18
第四章以碳减排牵引绿色发展,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20
第一节构建循环低碳的能源体系 21
第二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22
第三节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24
第五章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5
第一节提升水环境质量 25
第二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7
第三节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 29
第四节防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31
第五节管控噪声环境影响 32
第六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35
第一节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36
第二节加强放射源与辐射安全监管 37
第三节加强固废危废管控力度 37
第四节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 38
第五节防范化解环境领域社会风险 40
第七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1
第一节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41
第二节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能力 43
第三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45
第八章深化区域协同防控,积极融入“万达开”“万开云”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47
第一节共筑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 47
第二节跨区域(流域)污染共治 48
第三节推动跨区域机制共商 50
第四节协同推进区域绿色发展 51
第九章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52
第十章建立规划实施机制 54
附表1 重点项目库 56
附表2 重点任务分工表 64
第一章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保护和改善库区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也充分认识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是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必须立足实际、着眼全局,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快建设“一区一枢纽两中心”,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坚持以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提升全域水质为中心,深入推进环保“五大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域水质稳步提升,2020年长江(万州段)干流水质总体保持II类,21条次级河流水质持续改善,2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面消除五桥河、龙宝河城市黑臭水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6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32μg/m3,较2015年下降27.1%。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乡镇、涉农街道、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实现全覆盖。全区声环境、土壤环境、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显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727平方公里,占全区幅员面积21.03%。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退耕还林、营造林104.9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5%。深入开展长江生态屏障建设,完成长江两岸第一层山脊线内绿化造林1827公顷,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70%。综合治理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与工程统筹治理面积达120公顷,绿化库岸近50公里,初步形成了库周消落区绿色生态长廊。全面启动长江流域(万州段)重点水域“十年禁渔”,492艘渔船全部提前上岸。大力推进生态退化区域修复工作,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342公顷,完成市级下达的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整治任务,建成绿色矿山17家。打造了一批社区游园、社区美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1%。
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完成申明坝、明镜滩和沱口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累计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含撤乡并镇)79座,城区污水和雨污分流管网133.7公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4.7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实现全覆盖,城市、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95.5%、85%。建成各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600余台(套),完成21家废气废水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成投用万州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废物处置场运行稳定,一般固废处置场、污泥处置中心、危险废物收集储存中转站等一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建成2个国家级、4个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增1个区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智慧环保”建设有序推进。强化移动源污染监管,投入使用8条汽车尾气检测线。
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严格执行产业禁投清单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发布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重庆市万州“三线一单”》,划定18个优先管控单元、7个重点管控单元、7个一般管控单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先后否决了一批投资资金近20亿元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标准的项目,促成三阳化工、沪江人造板等6户企业关停并转型,政策性关闭10家烧结砖瓦窑企业,实现煤炭行业整体关闭退出,淘汰34万吨水泥机立窑生产线产能。九龙园成功创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入中加环保、嘉博文生物科技等环保企业。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畜禽养殖“低架网床+益生菌+异位发酵”生态养殖模式发展初见成效,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十三五”时期,全区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7.2:49.5:43.3调整为9.9:27.6:62.5。
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不断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出台《重庆市万州区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形成了较完备的责任体系。印发实施《万州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刑责治污”工作格局。下放部分项目环评审批、项目验收和环保行政执法权、处罚权、排污费征收权至镇乡街道,提高了环境管理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起以区级部门和镇乡街道为主体,村(社区)为支撑的环境保护联合监管巡查机制,加强污染防治管控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河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
专栏1 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值 | 2020年现状值 | |
一、生态空间 | ||||
1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辖区国土面积的比例(%) | 21.03 | 21.03 | |
2 | 耕地保有量(万亩) | 130 | 137.16 | |
3 | 林地保有量(万亩) | 200 | 293.2 | |
4 | 湿地面积(万亩) | 20.84 | 20.77 | |
5 | 森林覆盖率(%) | ≥52 | 55 | |
6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740 | 970 | |
7 | 长江两岸绿化率(%) | ≥70 | 70 | |
8 |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 12.7 | 14.03 | |
二、节约低碳 | ||||
9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 ≤40.5 | 44.72 | |
10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10] | [11] | |
1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 | [21] | [22.14] | |
12 |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千克/万元) | ≤0.53 | - | |
13 | 建设用地总量(平方公里) | 360.1 | 346.053 | |
14 |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 | 99以上 | 100 | |
三、环境质量 | ||||
15 | 长江干流万州段水质 | 总体II类 | 总体II类 | |
16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城市 | 100 | 100 |
17 | 建制镇 | 96 | 91.4 | |
18 |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300 | 346 | |
19 |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降低(%) | [13] | [27.1] | |
四、污染治理 | ||||
20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8] | 每年均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任务 |
氨氮 | [5] | |||
二氧化硫 | [8] | |||
氮氧化物 | [5] |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 - | - | ||
21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城市 | 95 | 95.5 |
建制镇 | 85 | 85 | ||
22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城市 | 100 | 100 |
建制镇 | 95.52 | 100 |
注:
1.带[ ]的数字为5年累计数;“-”表示“十三五”期间市级未下达该项任务,全区未对该项指标进行统计。
2.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渝府发〔2018〕25号),生态保护红线占区国土面积的比例为21.44%,原《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渝府办发〔2016〕230号)废止。
3.湿地面积指标因统计发生变化,导致数值降低。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
统筹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难度增加。万州区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承担着引领带动渝东北、川东北地区发展的重任,随着2035年“双两百”城市建设,人口不断集中、城市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对环境基础配套设施及其建设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全球经济下行的环境下,加之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由环境规制带来的环境成本内部化与企业经营压力相互交织。全区规上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呈现增加态势,同时全区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光电、风电等资源有限,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难度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重道远。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任务艰巨。全区7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分别存在高锰酸盐指数、总磷、锰、硫酸盐、五日生化需氧量等不同污染物超标情况,其中部分水源地由于污染物本底值超标导致水源地水质超标,持续提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难度大。镇乡污水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不足、收集率低,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较为滞后,部分城区建筑年代久远、管网错综复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困难;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仍有不少欠账,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难落实、管护人员不足。移动源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结合预测,机动车尾气排放、城市扬尘对细颗粒物(PM2.5)的“贡献率”分别达到30%、20%,已成为两大主要“贡献源”,随着全区“双两百”城市建设,人口持续增长、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张,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全区水土流失、河流岸线开发、城镇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生态破坏、挤占生态空间等问题仍旧突出。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任重道远。生态环境投融资体系、市场交易体系、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市场化政策机制尚不健全,综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高水平管理依然薄弱。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仍需不断健全。万州、云阳、开州签订了环境保护区域协作协议,与石柱、云阳签订了磨刀溪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建立上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执法和环境纠纷处置还存在一些亟需建立和破解的机制和体制。基层环境监测、执法力量依然薄弱;因机构改革新划入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缺失监测、科研、执法等支撑保障力量,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仍需持续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尚未实现全覆盖,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仍需持续建设。
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径成为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始终把生态保护修复作为发展的基本前提,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大力实践“一心六型”两化路径,“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一区一枢纽两中心”,推动创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路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期望值日益增高,生态环境在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全社会共同愿望和追求。
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三五”时期是全区污染治理力度最大、监管执法尺度最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最显著的五年,通过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不断完善、次级河流断面全面达标、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等,同时,全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此外,全区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宣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度,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对优质公共生态产品的向往,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构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民意基础和现实动力。
“万达开”“万开云”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为美丽万州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区两群”等上位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万州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渝东北片区中心城市,在推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万开云”板块同城化进程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市内周边区县、四川省市在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机制共商、风险共防、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工作,在提供更多优质生产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带动全区环保领域投资增加、环保产业迅猛发展,为全区经济发展增添绿色发展动能,促进生态经济良性循环,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加快建设“一区一枢纽两中心”建设,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水、气、土壤、农村等重点环境问题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万达开”“万开云”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绿色本底。
以人为本,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着力解决制约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更好满足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区域协同,联防联控。推进“万达开”“万开云”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强化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分要素与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的识别,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完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配套政策,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
全民参与,社会共治。鼓励全体人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强化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强化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指导,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第三节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域水质持续提升,长江干流水质总体保持II类,次级河流水质稳定达到III类及以上。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区域协同治理加快推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基本建成。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山水与人文共生共荣、融合发展的生态之美全面彰显,美丽万州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专栏2 万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类型 | 2020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1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约束性 | [11] | 由重庆市下达 |
2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 | 由重庆市下达 |
3 |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 | 由重庆市下达 |
4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 | 由重庆市下达 |
5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 | 由重庆市下达 |
6 | 氨氮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 | 由重庆市下达 |
7 | 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 约束性 | 100 | 100 |
8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约束性 | 346 | ≥330* |
9 |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 55 | ≥58 |
*注:
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值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高于正常年份,
带[ ]的数字为5年累计数;
“-”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无现状数据。
4.“/”表示截止目前,市减排办尚未核定并下发万州区2020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
第三章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筑牢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以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为主的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守护生态空间安全。保护与修复森林、湿地及城市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消落区、采矿区及水土流失等生态退化区域,加大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
第一节构建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强长江干流(万州段)及其主要支流,铁峰山、方斗山、七曜山等主要山脉,318、348国道等绿色廊道的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一干多支、三带两线”生态安全格局。科学编制万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根据生态保护需要,鼓励生态空间内其他用途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并将成果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地调查,建立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内执法监管,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的要求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正面清单的项目建设及其临时用地应优化选址,对确实无法避让的,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尽量不占自然生态空间以及重要生态廊道。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设置不合理、划定不科学等历史遗留问题。编制(或修编)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工作。对王二包自然保护区、铁峰山森林公园、乌龙池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原则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加强自然保护地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
第二节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持续推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营造林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8%。落实“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程,大力实施长江生态景观林带、生态屏障区经济林带绿化造林和森林抚育工作,强化退化林修复改造,解决长江干流(万州段)及其主要支流两岸造林绿化质量不高和生态屏障功能脆弱等问题。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依托三级林长体系全面加强森林保护,确保林地面积不低于236.8万亩。强化九池泉活、天城老岩村、铁峰山等林区病虫害防治,强化抗性种苗、森林经营、生物调控等治本措施的运用,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纳入造林绿化作业设计和森林经营方案。完成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新建森林防火阻隔带及应急通道,建设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以全区166处湿地板块为重点,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统计,动态更新重要湿地名录。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对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须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全区20.77万亩湿地面积不减少。加强湿地建设与修复,排查湿地被侵占情况,限期实施旱地改水田、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排水退化湿地恢复等措施。因地制宜实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完善荷叶铁线蕨自然公园以及红砂碛、天子湖、高峰等湿地公园管理与保护基础设施。强化湿地保护区日常巡护管理与知识科普宣传,健全保护区管理体系。
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完成五桥运动公园、白岩寨公园、太白岩公园二期、山湾公园、望江公园等项目建设。推进实施三峡平湖“十六景”建设,完成“三峡文化园”“十七码头”等景观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三峡广场等城市窗口地点,结合广场性质选择观赏价值较高的乡土园林植物,创造景观优美、绿化充分、环境宜人、健全高效的生态空间。推进城区立体绿化、坡坎崖整治,以城市主干道两侧为重点,全面摸排城市绿化“秃斑”,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04%。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不低于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第三节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消落区综合治理。分类推进库区消落区保留保护区、生态修复区和综合利用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广泛应用中山杉栽培技术,推广乔、灌、草立体种植模式。城区消落区突出库岸治理与防护,着重治理与景观打造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等滨江亲水空间,完成万一中至驸马片区库岸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城市规划区外消落区着力促进自然恢复,推动裸露河滩地逐渐向耐淹草甸生态系统演变。实施长江(万州段)码头整合后消落区生态修复工作。通过中山杉新造及补植等方式,生态修复治理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12个镇乡沿岸消落区。持续开展农村地区消落区“八乱”专项整治。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优势,以刘家沟小流域控制站、塘坊坡面径流小区为重点,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强化重点小流域、重点项目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全区6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坡耕地集中区域以及其他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重点,实施林草、耕作、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1190公顷。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绿化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1400公顷,到2025年,水土流失率下降到39%以下。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坚持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为重点,实施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因地制宜结合其他项目综合治理,以点带面推动全区30公顷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引导督促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到2025年,全区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60%。
第四节保护生物多样性
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推动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生物多样性野外监测点建设。以三峡珍稀植物园、荷叶铁线蕨自然公园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工作,综合评估区域生物多样性分布格局特征、保护状况与保护成效,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建议。开展濒危动植物及特有野生动植物专项调查、水生物种资源调查评估和植物区系编目更新,完善动植物物种数据库。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对三峡库区特有植物荷叶铁线蕨原生境保护,积极推进建设珍稀植物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实施珍稀动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加大王二包自然保护区、三峡珍稀植物园、万州区荷叶铁线蕨自然公园等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的保护力度。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开展长江水域特有珍稀鱼类增殖放流,养护和恢复三峡水库流域天然渔业资源。推动建设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网络。
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完善外来物种入侵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和风险性评价制度。完善检疫体系,提高生物物种资源检验检疫能力,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探索研究有效的防治技术体系,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制定控制计划并开展治理和清除。
专栏3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1.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2.推进珍稀植物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完成全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及分析评价工作。开展品种珍稀濒危植物种子和组织保存库建设;珍稀濒危植物原生地保护点的监测点。
(二)生态修复治理
3.水土流失与矿山治理。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新建水保林、经果林,实施林草措施、耕作措施、生态修复、封禁治理等措施。实施历史遗留及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实施万一中至驸马片区库岸及消落区综合整治。通过中山杉新造及补植等方式,生态修复治理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共12个镇乡沿岸消落区,规模4915亩。
(三)城市生态品质提升
4.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建设长江生态廊道。完成四个国有林场约1000亩低质低效林质量、景观提升打造。完成营造林任务。管护全区天然林及公益林185.4万亩。持续开展长江干流两岸大规模绿化行动,在万州长江两岸实施未成林地培育、退耕还林、宜林地造林、农田林网和四旁植树等森林数量提升8.4万亩;实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森林质量提升11.1万亩,确保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8%。
5.开展城市绿化。推进实施三峡平湖“十六景”建设,建设“三峡文化园”“十七码头”等景观项目。建设五桥运动公园、白岩寨公园、太白岩公园二期、山湾公园、望江公园等。
第四章以碳减排牵引绿色发展,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以建设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为抓手,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努力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在绿色发展、生态环保等领域探索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区域利益共享机制。
第一节构建循环低碳的能源体系
构建清洁能源体系。持续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燃煤消耗总量控制,到2025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减少。严格燃煤锅炉准入,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巩固工业园区和城市建成区煤改清工作成果。实施国能万州电力、西南水泥、索特盐化等高耗煤企业煤炭消耗总量预测预警。推进散煤治理,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推进清洁能源开发,推广LNG清洁能源,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合理开发鹿鸣垭风电场、李家坪风电场等风电资源,鼓励生物质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持续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到2025年,力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达到23%左右。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国内先进能效标准,现有产能能效限期达标。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西南水泥、索特盐化、国能万州电力等大型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支持高耗能企业建设节能改造和能源管控中心,实施能耗在线监测。支持年耗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加大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推进现役燃煤机组实施升级改造,建成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供热范围内,不得再扩大自备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容量。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依托九龙园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三废”高效循环利用,加强电力行业、冶金行业、化工行业、建材行业、食品工业、汽车行业和电子信息产业等重点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九龙万博低钠高铁赤泥、华歌生物硫磺、国能万州电力粉煤灰等循环综合利用等一批工业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完善“原料-废物-原料”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支持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完成万州区江北水厂尾水回用项目和明镜滩污水厂中水回用项目设施建设。推进创建节水型社会。加快推进建成区闲置土地、违法用地清理处置和利用工作,推进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利用。
第二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落实环境准入。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产业布局有特殊要求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对未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或在工业园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严格执行万州区“三线一单”,做好“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全面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对新增污染排放项目实施严格的总量前置审核,建立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双约束”制度。落实全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及控详规划,加强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及土地利用、环保、节能等条件的综合评估论证。
深入推进产业转型。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西南水泥生态环保搬迁、江东机械搬迁扩能工作。加强传统工业绿色化改造,推动完成湘渝盐化煤气化节能技术升级改造、索特盐化热电系统优化节能改造、施耐德数字化精益管理等绿色智能改造项目。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节能环保等产业比重。引导园区、企业采用绿色运输工具和节能技术装备,发展绿色物流,打造绿色智慧物流加工园区。扩大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延伸产业链条,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高效生态农业园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气候经济、山上经济、水中经济、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构建以“医疗卫生服务、医药、健康+融合”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体系,合理利用森林、平湖、山地、清新空气等自然资源。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融资模式。
培育壮大环保产业。围绕高耗能、高污染工业领域和区域综合环境治理,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循环经济项目,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节能环保产业核心竞争力。以中加环保、嘉博文生物科技、德利原环保科技等企业为龙头,引领产业链条完整的污水和污泥处理设备产业、环境仪器及环境修复产业、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环保服务业等环保产业集群,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第三节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区以及建材、有色、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行动方案,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方案。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完成重庆市下达的碳排放配额管理任务。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融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规划,统筹谋划有利于推动经济、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协同推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及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等相关目标任务。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全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火电、建材、化工行业规划环评以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应计算规划实施产生的碳排放量和排放强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持续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天然气清洁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完善相关充电、加气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建立健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发“碳汇+”生态产品,推动“绿水青山”资源变现。探索建立低碳技术和产品推广机制,搭建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平台。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全面落实“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倡议,引导企业加大低碳排放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贸易绿色低碳发展。开展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倡导绿色办公,促进绿色消费。积极倡导“光盘行动”,严格执行“限塑令”。
第五章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提升全域水质为中心,实施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协同控制臭氧(O3)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污染因子,确保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持续治理受污染地块,有效防治土壤污染。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建设美丽乡村,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第一节提升水环境质量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甘宁水库、三水厂长江水源地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逐年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长滩、长坪、茨竹等48个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科学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并开展污染整治工作,提升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开展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到2025年,城市、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分别达100%、93%。镇乡(街道)、供水单位、水源地管理单位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制定并定期更新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开展水污染源头整治。以长江干流(万州段)及主要支流为重点,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制定并实施整治方案,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快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扩建沱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新建江南、何家岩污水处理厂。新建新田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改扩建龙驹团结、长滩向家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推进场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截污纳管设施建设,完成城市醉美湾等污水泵站提档升级工作。严厉打击污水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工业园区及企业、城市及街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行业、洗车场、建筑工地和“散乱污”企业等场所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严格落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制度,基本实现长江干流(万州段)和辖区内主要支流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全覆盖。
整治次级河流水环境。优先保护长江(万州段)良好水体,防治水体发生退化。统筹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生态修复、海绵城市建设、污染治理等工作,系统治理瀼渡河、石桥河、新田河、苎溪河、磨刀溪等重点次级河流水生态修复。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编制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综合利用水资源调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措施提高水环境质量。强化辖区内主要支流和重点水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及控制。到2025年,城区龙宝河、五桥河、苎溪河水质达到其水域功能要求,其余18条次级河流水质稳定达到III类及以上。
实施水生态修复。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利用水资源。实施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清退失去使用功能或涉及自然保护区及生态敏感区的小水电工程。实施大滩口水库灌区渠道水系连通工程,科学制定完善水资源优化调度体系,保障全区次级河流全部恢复河流“有水”。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实施普里河、培文河、杨河溪、磨刀溪生态构建与低污染水处理工程,推进磨刀溪、苎溪河、天子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加强良好水生生物栖息地河段保护,对已遭到破坏的濒危珍稀物种栖息的关键地区,实施栖息地的恢复、修复和重建工作。对湿地面积萎缩严重、生态服务功能退化严重的河段,优先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第二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治理工业废气。结合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配合市级完成水泥产业产能等量或减量替代工作,推进水泥产业氮氧化物与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鼓励辖区水泥、火电等重点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有序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引导化工、制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持续推进化工、制药、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车制造、船舶修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鼓励企业对现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国家和重庆市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动低(无)VOCs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鼓励企业采用符合国家、重庆市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原辅材料。
防治交通污染。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优势,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发展多式联运,降低公路货运比例。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加强中重型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完成市级下达的柴油车整治、老旧车淘汰任务。实行货运车、高排放车辆限行,严格执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管理规定。建成新田港岸电设施,全区规模以上港口实施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岸电或采取燃料替代措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建成公用充电桩800个,新增更换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督促企业建立日查、自检、年检和维保制度,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
防治扬尘污染。全面推进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地安装在线扬尘监控设施并联网,继续实施工地“红黄绿牌”认定与动态管理工作,对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要求施工现场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措施,完成市级下达的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任务。严格控制建筑渣土消纳场扬尘,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渣土运输车必须实行全密闭。严格管理码头、货场和生产企业的物料堆场,有条件开展堆场半密闭、全密闭建设,有效减少扬尘排放。大力推进城区主次干道清扫机械作业,每年巩固和创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5条。
治理生活污染。完成所有公共机构油烟深度治理,完成市级下达的餐饮业油烟整治任务。巩固餐饮油烟治理成果,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定期清洗维护,建设餐饮业、企业食堂以及公共机构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系统。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执法,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集中整治在非指定区域占道从事烧烤、餐饮、大排档等油烟污染行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严守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管理规定。
第三节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结果,推行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地一策”,精准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综合考虑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土壤类型、种植结构等,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计划、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年度计划。建立农产品种植负面清单,鼓励各乡镇(涉农街道)采取引导农户种植非食用农产品和轮作休耕等自然修复方式,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相关政策的协同性,划定、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要尽量避开受污染耕地。推动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
修复治理受污染建设用地。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及土壤治理修复类项目清单,加强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的现场监督检查。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重点防控工业园区、城镇工业企业原址、封场的集中式污染治理场地、电子废物拆解、工业固体废物渣场重点区域和化工、医药、电镀、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土壤污染。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到2025年,力争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95%以上。
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配合市级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划定保护区、防控区以及治理区,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配合市级持续推进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统筹推进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以集中式饮用水源以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为重点,开展地下水“双源”调查,制定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地下水的,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时,应纳入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
第四节防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强聚集区域(户数≥200户或人口≥1000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2个乡镇3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对出水水质不达标排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技术改造。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完善区、镇(乡)、村三级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到2025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落实“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部署,全面深化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以“五沿带动、全域整治”为抓手,实施五年提升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实现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覆盖,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百万头生猪项目,优化“低架网床+益生菌+异位发酵”养殖技术。持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长效机制,推动全区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工作,构建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依托开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完善收集、转运等设施,健全辖区内病死畜禽收运体系。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配套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强化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定期对水产品药残抽样、对养殖尾水取样送检,推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种植业污染防治。加大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力度,在甘宁、龙沙、余家、白土等地继续深入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稳定推广绿色防控50万亩以上,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到2025年主导产业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大力推广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和腐熟还田,应用秸秆作为有机肥生产辅料的技术,到2025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完善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到2025年,全区所有行政村设立废弃农膜回收点,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四边三化”行动,重点抓好农村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以清洁示范户、文明村社户创建活动为抓手,鼓励各镇乡(街道)创新形式和载体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激发居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建设一批绿色示范村庄,建成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和美丽宜居村。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河道清淤、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逐步减少农村黑臭水体。
第五节管控噪声环境影响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控。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作业审核制度,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的噪声监管,除抢修、抢险和工艺必需外,禁止噪声敏感区域内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逐步淘汰老旧施工器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建立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责任制、建筑(施工)单位环保信用档案。
减缓交通噪声。加强福建大街、南山路、南滨大道、北滨大道等重点路段声环境管控,优化交通标志和道路减速设施。加强禁鸣区内学校、居民小区、医院和政府机关等噪声敏感点道路交通噪声执法。加强噪声智能管控,在交通干线等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安装噪声智能监控点。严禁违法改装发动机,严禁夜间飙车行为。加强码头噪声管理措施,严格作业时间段,杜绝码头噪声扰民。
防控生活噪声。以白岩路、太白路、新城路、三峡影都等商贸区域为重点,严格控制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加强临街商业店面、广场、商场、KTV娱乐场所等生活噪声源的巡查,依法取缔、强制撤除非法安装的高音喇叭。坚持“定时间、定音量、定区域”原则,强化广场舞噪声控制。加强冷却塔、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噪声污染治理。
加强工业噪声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噪声污染管控主体责任,采用无声的或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代替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吸声、隔声、消声、隔振等技术措施同步降低噪声,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相关标准。对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搬迁(关、停)。加大对居民区周边个体商户噪声监管力度。
专栏4 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
(一)蓝天工程
1.控制燃煤和工业污染。推动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分步实施全区水泥、火电以及在用燃煤锅炉限期污染物治理设施改造任务,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2.控制交通污染。加强中重型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完成市级下达的柴油车整治、老旧车淘汰任务。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建成新田港岸电设施,新增更换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3.控制生活和扬尘污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管理平台联网。完成市级下达的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任务。每年创建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5条。严控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
4.噪声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加强道路隔声屏、降噪绿化带建设,新增声呐抓拍设备。
(二)碧水工程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大滩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逐年实施4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工程。逐年实施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工作。
6.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扩建沱口污水处理厂规模3万立方米/天。新建万州区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厂规模4万立方米/天。异地扩建申明坝(何家岩)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天。建设观音岩片区、申明坝污水处理厂A2线、第二福利院污水管网及北山泵站、高笋塘片区、和平广场、上坪片区、吴家湾等重点片区管网建设。实施老旧城区排水管网溢流口整治。实施郭村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改造,总规模达8950吨/天。实施新田镇等乡镇污水管网补充工程,累计补充185.28公里。实施江北水厂尾水处理工程、明镜滩污水厂中水回用项目,累计增加再生水回用能力55000方/天。新建经开区新田污水处理厂规模日处理量2500吨/天。
7.实施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开展瀼渡河(甘宁段)、石桥河(两河口段)、新田河(油沙段)、苎溪河、磨刀溪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普里河、培文河、杨河溪、建南河、龙驹河、苏马河、团结河、泥溪河等流域生态构建与低污染水处理工程。实施庄子河、瘦畔河、九龙溪、下池河等小流域综合整治。
8.开展港口码头污水垃圾以及排污口治理。启动万州区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项目建设。实施万州区生活垃圾水陆联运项目。实施排污口综合整治,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
(三)美丽乡村工程
9.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实施铁峰乡、长滩镇3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农村千人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200户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完成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10.农业污染治理。以百万头生猪项目推进为重点,构建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1.3万亩。治理水产养殖污染面积3500亩。开展秸秆收储、加工,粉粹后用于有机肥加工垫料。
(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11.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评估、整治。
第六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深化对国家安全体系的总体性和全面性认识,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立足于事前防范,坚持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的防范问题。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破解“邻避”困局等问题,预防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第一节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深化环境风险评估。深入落实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加强企业和相关部门间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风险源,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修订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推动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化、动态化。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库。完善九龙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危害鉴别、风险评估技术队伍建设。加强环境风险源日常监管,以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港口码头为重点,定期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加强应急响应管理。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打造集安全监管、环境监测、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于一体的环境应急服务平台,实现环境风险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升避免事故、防止事故、处置事故的能力。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区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节加强放射源与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加强药物生产、医用诊断、安全检查等探伤用射线装置风险评估,实施差别化管理。建设放射源移动监督执法系统,实现现场监督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辐射环境专项执法工作,督促涉源单位落实放射源监管责任。加强对放射源全生命周期监控,到2025年,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起/万枚以下。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落实辐射类项目审批制度,加强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运营和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周边电磁环境进行监测。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对广播电视台、雷达站、变电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夯实电磁环境监管基础。落实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
第三节加强固废危废管控力度
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完善垃圾收转运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依托重庆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全区厨余垃圾全量回收,实现餐饮废油回收利用。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技改和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构建固体废物回收循环和综合利用体系。建成特铝新材料项目配套尾矿处置场,开展渣场污染专项整治。推进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全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短板,建成有害废弃物处置中心,完善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点建设,到2025年,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推动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化,支持大型企业自行利用危险废物,鼓励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高危污染物热解处置设施,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各类医疗机构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严格管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环节,严禁混合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设施列入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发生重大疫情时,实行定点管理、定点处置。
第四节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
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安全管控。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追溯系统,涉“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加大危化品运输船舶、码头、锚地风险防控,完善万州港、新田港等港口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水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防范三峡库区危化品环境风险。
强化化工企业管理制度。禁止在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支持和鼓励企业搬迁到沿江“一公里”范围外并进入合规化工园区,加强对“一公里”范围内既有正产生产的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和能耗监管,督促企业对现存《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所列“(四)石化化工”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完善九龙园区企业—园区—流域三级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监管责任,定期开展环境安全巡查,严查环境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按照化工过程安全全要素管理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加强企业员工环境安全意识培训。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则,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继续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镀行业等重点行业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定期开展重金属危险废物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情况,促进重金属污染防控机制常态化、长效化。
第五节防范化解环境领域社会风险
积极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畅通来信、来访、互联网、“12345”等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依法快速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环境信访事件,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解决群访和反复信访积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
防范化解舆情事件风险。妥善处理民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避免生态环境事件发生舆情事件。积极处理“邻避”、水源地污染、工业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公开环评文件,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舆情监测和正向引导,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邻避”问题引发社会矛盾。
专栏5 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工程
(一)建设无废城市
1.建设一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实施万州区高危污染物热解处置工程建设。建设区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实施圣立澳污泥处置场扩容提质工程。建成特铝新材料项目配套尾矿处置场。推进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建设。构建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实施鹞子岩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工程,天高路压缩转运站扩建工程等。
(二)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工程
2.完成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示范化建设。推进九龙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开展底泥重金属累积性风险评估。完善九龙园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完善九龙园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完善风险企业应急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闸坝、事故应急池建设。完善沿江风险企业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第七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加强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作用,通过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精准识别污染源基本信息,精确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污染因子、重点行业。注重遵循治污科学规律,明确不同阶段污染治理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专家治污作用,不断加强环境技术创新。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
第一节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贯彻落实《万州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定期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保障、宣传教育等工作。通过争取上级支持、整合项目资金,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类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细化并落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科学设置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目标、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加强审计监督,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和核发登记工作,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法律法规,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与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的联动监管。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推行排污许可与环评的深度融合,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的统一受理、同步办理机制。提高企业治污水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健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督办管理体系,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确运行,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排污企业应当依法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培育规范环境治理市场,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支持企业研发、采用先进环保技术,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第三方治理单位污染治理效果评估制度,建立惩戒和退出机制。推动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贯彻落实节约化用水、差别化电价以及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的收费价格政策和收费机制。
深化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中央、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明确短期、中期和长期工作措施,积极稳妥解决历史成因复杂且事关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现象。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督察整改与日常督查、审计、巡视、巡查问题整改相结合,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建立长效问题整改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的排查,强化监督,确保整改成效得到持续巩固。
第二节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应急和辐射监管能力。构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优化水、大气、噪声等监测点位布局,完善辐射、地下水、土壤、农村、生态等监测点位,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补齐现场采样与分析、挥发性有机物应急监测与走航监测等生态环境监测设备,推动全区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补充应急交通工具、应急防护装备、应急取证设备,提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探索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融合发展,综合运用无人机和无人船遥感技术,提高全区智能化、自动化监测能力。
开展污染物来源解析。制定大气污染源排放源清单,开展大气污染物细颗粒物、臭氧来源解析,精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重污染天气的科学应对、精准管控;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作业以及指挥能力建设,确保为蓝天行动做好气象服务。探索水环境污染物来源解析,建立河流至断面水质响应关系,提出分流域的精准化总量减排方案。针对重点监管区域、行业和污染源目标,探索大数据在环境污染成因、环境演变趋势、治理效果模拟等方面的分析应用。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智力支撑。积极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合作模式,探索推广适合于万州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污染、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发挥专家治污作用,利用科研人员的优势来攻克治理难点问题和关键技术。组织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市级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市级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领域、相关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鼓励工业企业运用先进的污染处理技术。进一步增加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人员编制,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人才培养,完善基层环保人员的执法装备,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全覆盖。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动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专门办案力量建设,提高公益诉讼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办。加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扩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法渠道,解答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
建设智慧环保体系。推动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提供数据共享和开放服务,深化大数据在水、大气、土壤、固废、危废污染治理方面的应用。推动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管理系统,衔接智慧工地、污染源AI智能识别等子系统,深化大数据在指挥调度、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应用,为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提供精准数据分析。深化跨部门、跨行业的生态环境信息合作机制。
第三节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增强全民生态文明素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区、镇乡(街道)两级各类干部人才赴生态文明建设经验丰富的地区,学习生态文明理论实践先进经验做法。鼓励媒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倡导文化艺术界研发推广环境保护领域的文化产品。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发挥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管理,引导具备资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实时公开或定期通报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度、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院校生态环境保护社团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完善全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
提升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认知度。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深入推动“光盘行动”,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绿色采购。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能源互联网创新,统筹布局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
专栏6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工程建设
(一)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1.水环境监测网络。对区内21条主要支流布设生态流量控制与考核断面。完成重庆市万州辖区内国考、市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远程监控设施及配套管理系统建设。对辖区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进行在线监控、实时数据传输、智能预警、及时信息推送。
2.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大气网格化监测微站建设。实施全区臭氧(O3)、细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用房扩建项目。
(二)“智慧河长”建设项目。建设包含智慧河长信息系统1套,应用支撑系统1套,水质在线监测岸基站32套等。
(三)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包含10套排污口自动监测站,高光谱遥感监控8套,视频监控30套等。
第八章深化区域协同防控,积极融入“万达开”“万开云”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统筹推动川渝地区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万达开”“万开云”和周边毗邻地区的优势深化污染共治、机制共商、环境共管,推动“万开云”和“万达开”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交流新格局。
第一节共筑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
构建生态屏障。依托善字山、铁峰山、方斗山、七曜山、观面山、南山等山脉,共同构建全域绿色山林生态廊道。构建以长江干流为主线,小江、任河等次级河流为网络的绿色生态水网。共同争取国家对重点流域、三峡库区“共抓大保护”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推进达(州)广(安)万(州)开(州)梁(平)森林城市群建设。共同推进区域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以毗邻地区镇乡、村社的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协商解决自然保护地存在范围交叉重叠、功能区划分差异等问题,尽量按照行政界限设立自然保护地和实,勘界定标工作,避免因职责不清、管理缺位等问题。
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积极争取将国家三峡后续、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退化防护林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国土绿化”重点项目纳入成渝与国家相关规划,推进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核心工程。协同推进国家储备林、低效林改造、农经结构调整、低效经济林提质改良、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等工作。协同推进林长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病虫害系统联合防治,开展受损山体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坡改梯等措施。
强化生态管控。加强森林限制采伐管理,对主要河流、干流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城区可视范围内的森林和公益林、天然林禁止商品性采伐,对国、省、县道和高速路两侧可视范围的所有林木实施限伐,保障生态廊道等连通性与整体性。强化流域污染防控顶层设计,共同开展浦里河、磨刀溪等跨界次级河流水环境容量承载分析。沟通协调次级河流、湖库水资源调度机制,保障跨界次级河流水生态流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探索联合建立跨界次级河流水生态补偿协议制度。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行动,依法联合查处交界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第二节跨区域(流域)污染共治
联合开展水污染防治。以长江干流“一江碧水”为核心,以小江、磨刀溪等重要支流生态廊道为重点,以天仙湖、高阳湖等湖泊水库为要点,严格保护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湿地生态修复,在长江干支流划定绿化缓冲带。探索制定跨界流域治理与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制定跨界流域污染整治方案、水生态修复方案、水资源保护方案,争取开展流域污染治理跨区域合作试点。定期商讨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交流互通河长制推进情况和流域治理创新举措,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流两地河长联合“巡河”,实现流域治理信息互联互通。
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突出毗邻地区交通污染和臭氧污染联合防控工作。推动与周边区县、地级市建设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区域间输入性污染预警与联合防控,协同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联动帮扶行动,对交界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以及大气污染治理进度滞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督导帮扶。探索实施交界区域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运输车辆等联合执法,研究制定高污染机动车信息管理共享和联动机制。
实施土壤和固废危废协同治理。以沿江工业园区、矿山、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修复与治理,选择区域代表性污染场地共同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落实《重庆市四川省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完善危险废物信息互通、处置需求对接、转移快审快复、突发事件应急转移及监管协调会议等机制。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完善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安全储存、转移处置的一体化标准和管理制度,严格防范工业企业搬迁关停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风险。在保障区内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的基础上,互相开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统筹调度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联合交界地区定期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第三节推动跨区域机制共商
共同防范环境风险。以保护长江水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探索建设上下游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细化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中上下游的责任,提出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的重点任务。协同开展长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健全上下游之间环境风险污染物信息交换机制。推动流域联合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工作,以长江干流以及长寿、涪陵、万州等化工园区为重点,联合开展流域、园区环境风险评估。推动上下游地区协同开展流域水污染环境风险评估,编制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确定规范、合理的联合应急监测工作方案,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研判预警能力。
健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落实成渝两地《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加强与忠县、云阳等上下游区县以及开州、达州、利川等毗邻地区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应急处置协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风险源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毗邻地区应急资源共享,定期联合开展跨省界、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探索建立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作用。
健全环评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统一管控对象的界定标准,统一管控尺度和管控细则。协同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将“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作为跨区域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实行空间开发“准入清单”管理。共同制定环评审批会商机制,明确会商范围、时限、流程、争议处理等工作要求,协商解决不一致、不协调问题,推进跨界区域上下管控尺度统一、衔接得当。加强对可能产生跨区域环境影响的产业园区、流域综合开发等规划以及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会商,共同推进重大规划实施和重大项目落地。
第四节协同推进区域绿色发展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加大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助力重庆打造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实施重大绿色技术研发与示范工程。不断探索三峡绿色发展新模式,推动万州及渝东北地区区域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体系,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大力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支持科技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创新产品先行先试,支持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担保方式创新,积极开发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深化与四川地市合作范围和领域,完善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协作机制,探索联合与四川地区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跨区域交易、企业清洁性生产等。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进整体保护与局部开发平衡互促,探索推进生态敏感地区搬迁工作,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城镇化地区集聚。结合万州区域性物流中心、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建设,统筹布局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项目以及中心城区社会投资公共建筑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展装配式建筑。统筹区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共建区域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网络体系。依托万州报废汽车回收、餐厨废弃物资源循环处置等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优势,推动建设城市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第九章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以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规划任务,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库,建立项目实施动态调整、调度统计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提升重大工程投入保障,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实现对规划的跟踪管理、持续推进和绩效考核。
建立项目储备库。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落实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相关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治理等重大项目储备,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项目储备库的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库。规划拟定重点工程项目库,包括4大类项目共计76个,总投资89.06亿元。其中“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类项目16个,涉及投资35.69亿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类项目44个,涉及投资44.69亿元;“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类项目10个,涉及投资7.23亿元;“生态环境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类项目6个,涉及投资1.45亿元。按照《重庆市万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万州府发〔2021〕2号)文件确定的“十四五”期间万州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7左右”分析,《规划》重点项目库总投资占 “十四五”期间万州区地区生产总值总和的1.5%。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结合实际,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市级项目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等相关政策倾斜、项目布局和资金扶持。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鼓励外资、民间资金投入。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风险补偿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分类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章建立规划实施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分解落实责任。将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区级有关部门、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本行业、本领域环境监管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随意搁置既定规划另起炉灶,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目标任务的要按程序进行。
加强跟踪评估。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环保工作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标准的解读。通过开设建立民意反映监管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设立微信和微博平台等,全面畅通监督渠道。
附表
1. 重点项目库
序号 | 项目类型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
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 ||||||
1 | 生态空间管控 |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 2500 | 2025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2 | 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 | 2500 | 2025 | 区林业局 | ||
3 |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 完成四个国有林场约1000亩低质低效林质量、景观提升打造。 | 1000 | 2022 | 区林业局 | |
4 | 管护全区天然林及公益林185.4万亩。 | 5506 | 2022 | 区林业局 | ||
5 | 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工程,监控铁塔7座,防火视频监控系统7套,火源管理卡口25套,中控系统1套,消防水池46座。新建生物阻隔带35公里,新建组合阻隔带60公里,新建应急通道25公里,改建应急通道80公里。国有林场消防队伍能力建设,新建营房2100平米,训练场7500平米,防火物资储备库1000平米;消防水池和基本设备等。 | 11617 | 2022 | 区林业局 | ||
6 | 在万州长江两岸实施未成林地培育、退耕还林、宜林地造林、农田林网和四旁植树等森林数量提升8.4万亩;实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森林质量提升11.1万亩 | 32820 | 2025 | 区林业局 | ||
7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 完成21万亩湿地的监测、巡护以及修复工程建设 | 1000 | 2022 | 区林业局 | |
8 | 石桥河自然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湿地公园9000m²等 | 3000 | 2022 | 区林业局 | ||
9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9平方公里。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平方公里。 | 11250 | 2025 | 区水利局 | |
10 | 实施万一中至驸马片区库岸及消落区综合整治:包含道路建设、库岸及消落区整治和滑坡治理,分为万一中至驸马片区北滨大道延伸段和高速公路连接线,总长约8.91公里。 | 270810 | 2023 | 渝东开发区 | ||
11 | 通过中山杉新造及补植等方式,生态修复治理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的长坪乡、新乡镇、燕山乡、溪口乡、新田镇、武陵镇、瀼渡镇、甘宁镇、太龙镇、陈家坝街道、黄柏乡、大周镇、小周镇共12个镇乡沿岸消落区,规模4915亩 | 5700 | 2022 | 区林业局 | ||
12 | 实施全区30公顷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会与土地复垦 | 500 | 2025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13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每年向长江投放白鲢、鳙鱼、胭脂鱼、岩原鲤、厚颌鲂、草鱼、中华倒刺鲃、华鲮、长吻鮠、青鱼等长江水域特有珍稀鱼类540万尾。 | 1512 | 2022 | 区农业农村委 | |
14 | 迁地栽植保护库区特有及珍稀濒危植物;建立约20个品种珍稀濒危植物种子和组织保存库;建立3-5个珍稀濒危植物原生地保护点的监测点。 | 3000 | 2022 | 区林业局 | ||
15 | 重点江河湖库生态调查 | 一是完成磨刀溪流域水生态环境基础调查;二是构建磨刀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信息数据库;三是编制磨刀溪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估与诊断报告。 | 938 | 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
2023 | ||||||
16 | 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 | 在甘宁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金竹沟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湖库滨岸带搭建载体生态浮岛,面积288393平方米,布设人工水草,面积为102282平方米。 | 3240.72 | 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程 | ||||||
17 | 水环境质量改善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逐年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5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18 | 大滩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外源污染整治工程(新建5个垃圾收集站,2个垃圾池;购置2辆垃圾车(配套垃圾清理工具两套)及2艘自动化清漂船及1艘冲锋舟;在库区3条支流上游及大坝处布设拦渣网500米。布置拦砂坝共2座(中山、油坊沟)。修建长约300米的人行便道。库区布设宣传牌40块、界标60处、交通警示牌30块等)。内源污染整治工程(布设200米RCN多功能生态浮岛共3200个;购置鱼苗鱼种鳙鱼15万尾,白鲢鱼15万尾)。购置安装1套在线水质监测设备。 | 1453 | 2022 | 区水利局 | ||
19 | 逐年实施4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工程,包含长岭镇红旗煤厂沟青石场镇水厂水源地、长坪乡大树煤厂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48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20 | 根据上一年监测结果,逐年实施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工作。 | 80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21 |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管网建设工程 | 沱口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建规模3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 | 17479 | 2022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2 | 新建万州区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厂,新建一期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 44000 | 2023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3 | 万州区申明坝(何家岩)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工程,新建一期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 40000 | 2023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4 | 观音岩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污水管网25.2公里 | 5830 | 2021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5 | 万州区申明坝污水处理厂A2线改造工程,建设污水管网9公里,污水处理泵站1座 | 2184 | 2021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6 | 万州区第二福利院污水管网及北山泵站改造工程,北山泵站扩容至1.64万立方米/日和新建配套管网;改造福利院段400米DN1000管网 | 1000 | 2021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7 | 万州区高笋塘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约20公里污水管网 | 5000 | 2023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8 | 万州区和平广场等25个排水泵站新改建工程,新建或改造升级主城区醉美湾、天子湖、万州大桥等25个泵站 | 4300 | 2022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9 | 万州区上坪片区、吴家湾等城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其中上坪片区建设约16公里污水管网、吴家湾等城周建设约15公里污水管网 | 7750 | 2023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30 | 万州区老旧城区排水管网溢流口整治工程,对长江及其支流管网溢流口约12个进行整治 | 3000 | 2023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31 |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对郭村镇、柱山乡、响水镇、铁峰乡、小周镇、溪口乡、黄柏乡、新乡镇、燕山乡、梨树乡、太龙镇、长坪乡、恒合乡、白羊镇原有厂区进行利旧改造,改造后总处理规模为8950吨/天;新建处理规模5000吨/天的分水镇(张家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GB(18918-2005)一级A标 | 8042 | 2021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32 | 建设新田镇、分水镇、甘宁镇、龙沙镇、郭村镇、响水镇、熊家镇、大周镇、走马镇、长滩镇、恒合乡污水管网补充工程123公里;建设茨竹乡、瀼渡镇、柱山乡、武陵镇、龙驹镇、长坪乡、新乡镇、燕山乡、溪口乡、太龙镇、小周镇、黄柏乡、白羊镇、罗田镇、铁峰乡污水管网补充工程62.28公里 | 30971 | 2022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33 | 再生水设施建设工程 | 万州区江北水厂尾水处理工程,新增再生水回用设施1座,再生水回用处理能力5000m³/d,新建再生水回用管网0.28km | 1967 | 2021 | 区城市管理局 | |
34 | 明镜滩污水厂中水回用项目,新增再生水回用设施1座,再生水回用处理能力50000m³/d,新建再生水回用管网30km | 15000 | 2025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35 | 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经开区新田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日处理量2500吨工业生活混合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管网。 | 8000 | 2021 | 万州经开区 | |
36 | 次级河流水生态修复 | 瀼渡河(甘宁段)、石桥河(两河口段)、新田河(油沙段)生态护岸、水生态修复工程、截污工程、生态景观工程及河床清淤等,其中瀼渡河(甘宁段)治理总长度12.57公里、石桥河(两河口段)治理总长度5.5公里、新田河(油沙段)治理总长度4.917公里 | 18896 | 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
37 | 实施(苎溪河)生态修复,实施流域点源污染整治,面源污染防治;污水收集处理;流域水质生态修复;重点河段进行水土保持、堤防护岸、排洪箱涵、清淤河道、疏浚河道工程整治 | 65000 | 2025 | 区城市管理局 | ||
38 | 实施生态构建与低污染水处理工程。其中,实施普里河流域生态修复150000m²、培文河流域生态修复62500m²、杨河溪流域生态修复25000m²,建南河、龙驹河、苏马河、团结河、泥溪河流域生态修复100000m² | 13500 | 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
39 | 实施磨刀溪生态修复50000m² | 2000 | 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
40 | 实施庄子河、瘦畔河、九龙溪、下池河等小流域综合整治。包含完善管网、清淤工程、水生植物恢复、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完善等。 | 34000 | 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
41 | 治理新田园区范围新田河天然河道总长4319米,其中新田河长1956米,盐井河长1456米,油沙河长907米。 | 20000 | 2022 | 万州经开区 | ||
42 | 港口码头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启动万州区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项目建设。岸线约700米滑坡治理,配备三艘浮趸及配套设施、船舶污水接收转运船、船舶垃圾接收转运船、交通船各一艘,水电配套设施、管理配套用房、下河梯道、公路及绿化等附属设施。 | 20000 | 2025 | 区交通局 | |
43 | 实施万州区生活垃圾水陆联运项目。新建压缩中转站1座、转运码头1座(含管理房、停车场)。购买压缩中转车10台,压缩中转箱40个,浮吊趸船2艘,转运船3艘。 | 18000 | 2025 | 区城市管理局 | ||
44 | 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 | 实施排污口综合整治,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明确排污口主体责任,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拆除或关闭违法排污口,清理合并城镇及工业排污口,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划分排污口设置分区,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强排污口监管和严格执法,建立统一的排污口管理信息平台。 | 300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45 |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 方案编制 | 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 500 | 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46 | 移动源污染治理 | 完成市级下达的老旧车淘汰任务。 | 1000 | 2025 | 区公安局 | |
47 | 建成新田港岸电设施,新增更换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 2000 | 2025 | 区交通局 | ||
48 | 扬尘污染控制 |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 | 500 | 2025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49 | 完成市级下达的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任务。 | 300 | 2025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50 | 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条。 | 300 | 2025 | 区城市管理局 | ||
51 |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 完成市级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 10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52 | 建立全区餐饮油烟在线智能监测系统,将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大型餐饮业等餐饮油烟纳入在线监管范围。 | 5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53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开展地下水污染“双源”调查。 | 15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54 | 改善农村农业生态环境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新建污水处理站3座,处理规模共计125m³/d,出水执行DB50/ 848-2018;配套DN300污水干管3155m、检查井123座、配套De160入户支管558m、De110入户支管1303m。 | 747.53 | 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55 | 万州区农村千人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涉及余家镇、天城镇、新田镇、白羊镇的农村千人聚居点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4座。 | 3478 | 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
56 |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完成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 318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57 | 养殖业、种植业污染防治 | 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1.3万亩。 | 900 | 2022 | 区农业农村委 | |
58 | 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面积3500亩。 | 500 | 2022 | 区农业农村委 | ||
59 | 建立秸秆加工体系,开展秸秆收储、加工,粉粹后用于有机肥加工垫料。 | 200 | 2022 | 区农业农村委 | ||
60 | 噪声污染防治工程 | 设置噪声监测设备 | 在商业活动密集区域以及组织娱乐健身的主要公共场所安装噪声监测设备及电子显示屏。 | 3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三、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
61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程 | 新增高危污染物高温蒸煮成套设备1套、在线监测及化验设备、不锈钢灭菌小车30个、废渣转运车2台、蓄水净化池150立方米,配套建设水电气公用工程及道路、消防、绿化附属工程。 | 1080 | 2021 | 区生态环境局 | |
62 | 建设区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 45000 | 2024 | 万州经开区 | ||
63 | 建成特铝新材料项目配套尾矿处置场。 | 3000 | 2025 | 万州经开区 | ||
64 | 建设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 5000 | 2025 | 万州经开区 | ||
65 | 圣立澳污泥处置场扩容提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控股注入新动力,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引入先进技术、先进工艺,规范化、标准化技改 | 7000 | 2021 | 区住房和城乡建委 | ||
66 | 鹞子岩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工程,天高路压缩转运站扩建工程 | 9716 | 2022 | 区城市管理局 | ||
67 | 环境风险评估 | 开展重点工业园区风险评估,推进九龙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 1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68 |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 | 完善风险企业应急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闸坝、事故应急池建设。 | 5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69 | 完善沿江风险企业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开展沿江风险企业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修编,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4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70 | 对区内21条主要支流布设生态流量控制与考核断面,设置流量计量监控设施。 | 500 | 2025 | 区水利局 | ||
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 ||||||
71 |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 完成重庆市万州辖区内国考、市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远程监控设施及配套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国考地表水断面、市考水质断面、市评水质断面自动监测站。 | 20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72 | 对辖区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进行在线监控、实时数据传输、智能预警、及时信息推送,建设包含10套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视频监控60套,视频AI智能分析边缘计算盒30套,饮用水源地监管系统1套,饮用水源地监管系统AP1套,监管调度大屏展示系统1套,统一基础支撑平台1套。 | 1539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73 | 生态环境监测用房扩建项目,在现有划拔国有土地6306平米范围内扩建环境监测实验楼一座,建筑面积6000平米。 | 36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74 | “智慧河长”建设项目 | 建设包含智慧河长信息系统1套,应用支撑系统1套,水质在线监测岸基站32套,高清红外摄像机及硬盘录像机80套,AI智能识别边缘计算盒60套,智能交互河长牌16套,水文自动监测站32套,大坝安全监测20套,无人机监控航飞服务(1年租赁服务)。 | 4823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75 | 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建设 | 建设包含10套排污口自动监测站,高光谱遥感监控8套,视频监控30套,视频AI智能分析边缘计算盒30套,污染面源排放模型分析1套,入河排污监管系统平台1套,入河排污监管APP1套,统一基础支撑平台1套。加强入河排口监管能力,推进万州区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 1672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76 | 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水环境管理资源大数据平台、水环境一张图信息平台、睡生态环境管理应用系统、关系数据库软件、计算服务器、GIS平台软件、web服务器、应用服务中间件及相关应用软件。 | 901.6 | 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附表2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约束性指标 | ||||
1 | 约束性指标 | 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58%。 | 区林业局 | / |
2 | 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率达到重庆市下达目标。 | 区发展改革委 | / | |
3 | 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0天;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氮氧化物、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五年累计下降率达到重庆市下达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五年累计下降率达到重庆市下达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筑牢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 | ||||
4 | 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 编制万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 |
5 |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 | 编制(或修编)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 区林业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 |
6 |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 | 完成营造林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8%。实施长江生态景观林带、生态屏障区经济林带绿化造林和森林抚育工作。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强化林区病虫害防治。建设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 | 区林业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 |
7 | 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 |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不低于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 区住房和建设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
8 | 消落区综合治理 | 分类推进库区消落区保留保护区、生态修复区和综合利用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广泛应用中山杉栽培技术,推广乔、灌、草立体种植模式。 | 区林业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 |
9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5年,水土流失率下降到39%以下。 | 区水利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
10 |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 推动全区30公顷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到2025年,全区绿色矿山建成率约60%。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林业局 |
三、以碳减排牵引绿色发展,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 ||||
11 | 构建清洁能源体系 | 到2025年,力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达到23%左右。 | 区发展改革委 | / |
12 | 严格燃煤锅炉准入,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巩固工业园区和城市建成区煤改清工作成果。 | 区生态环境局、万州区经开区 | 区经济信息委 | |
13 |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 建成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供热范围内,不得再扩大自备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容量。 | 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 | 区生态环境局 |
14 | 实施九龙万博低钠高铁赤泥、华歌生物硫磺、国能万州电力粉煤灰等循环综合利用等一批工业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完善“原料-废物-原料”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
15 | 严格落实环境准入 | 落实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经开区产业定位及控详规划,加强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及土地利用、环保、节能等条件的综合评估论证。 | 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
16 | 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 引导园区、企业采用绿色运输工具和节能技术装备,发展绿色物流,打造绿色智慧物流加工园区。 | 区物流办 | 万州经开区、区交通局 |
17 | 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 | 推动全区以及建材、有色、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行动方案。完成重庆市下达的碳排放配额管理任务。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 / |
18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 编制全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火电、建材、化工行业规划环评以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应计算规划实施产生的碳排放量和排放强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
19 |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 加强甘宁水库、三水厂长江水源地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逐年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利局 |
20 | 镇乡街道、供水单位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巡查机制。制定并定期更新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 | 各乡镇(街道) | 区生态环境局 | |
21 | 开展水污染源头整治 | 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污水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 / |
22 | 加强次级河流水环境整治 | 统筹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生态修复、海绵城市建设、污染治理等工作,系统治理瀼渡河、石桥河、新田河、苎溪河、磨刀溪等重点次级河流水生态修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利局 |
23 |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编制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 | 区水利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等 | |
24 | 实施水生态修复 | 科学制定完善水资源优化调度体系。实施大滩口水库灌区渠道水系连通工程。 | 区水利局 | / |
25 | 治理工业废气 | 推进水泥产业氮氧化物与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有序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持续推进化工、制药、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车制造、船舶修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 区生态环境局 | 万州经开区 |
26 | 防治交通污染 | 建成新田港岸电设施,全区规模以上港口实施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岸电或采取燃料替代措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更换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 区交通局 | / |
27 | 防治扬尘污染 | 全面推进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地安装在线扬尘监控设施并联网,继续实施工地“红黄绿牌”认定与动态管理工作。严格要求施工现场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措施。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28 | 治理生活污染 | 建设餐饮业、企业食堂以及公共机构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系统。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执法,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街道) |
29 |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 | 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结果,精准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计划、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年度计划,到2025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推动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 | 区农业农村委 | / |
30 | 修复治理受污染建设用地 | 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及土壤治理修复类项目清单。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95%以上。 | 区生态环境局 | 万州经开区 |
31 | 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 配合市级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划定保护区、防控区以及治理区,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配合市级持续推进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开展地下水“双源”调查,制定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 | 区生态环境局 | 万州经开区 |
32 |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到2025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
33 | 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到2025年,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比例达到100%。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到2022年,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 |
34 | 养殖、种植业污染防治 | 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强化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推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稳定推广绿色防控示范基地50万亩以上,到2025年主导产业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推广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和腐熟还田,到2025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 |
35 | 完善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到2025年,全区所有行政村设立废弃农膜回收点,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 区供销社 | 各乡镇(街道) | |
36 | 美丽乡村建设 | 建设一批绿色示范村庄,建成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和美丽宜居村。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
37 |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控 |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建立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责任制、建筑(施工)单位环保信誉档案。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 / |
38 | 减缓交通噪声 | 优化交通标志和道路减速设施。加强禁鸣区噪声敏感点道路交通噪声执法。在交通干线等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安装噪声智能监控点。严禁违法改装发动机,严禁夜间飙车行为。 | 区公安局 | 区交通局 |
39 | 防控社会生活噪声 | 严格控制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加强生活噪声源的巡查,依法取缔、强制撤除非法安装的高音喇叭。坚持“定时间、定音量、定区域”原则,强化广场坝坝舞噪声控制。 | 区公安局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
40 | 加强工业噪声整治 | 督促企业落实噪声污染管控主体责任,采用无声的或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代替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吸声、隔声、消声、隔振等技术措施同步降低噪声。对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搬迁(关、停)。 | 区生态环境局 | 万州经开区、各乡镇(街道) |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 ||||
41 |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 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库。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应急局、区交通局 |
42 | 加强应急响应管理 | 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区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应急局、万州经开区 |
43 | 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 | 。加强对放射源全生命周期监控,到2025年,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起/万枚以下。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
44 |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 | 落实辐射类项目审批制度。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落实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移动公司万州分公司、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中国联通万州分公司 |
45 | 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万州区“无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46 | 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完成全区餐厨垃圾全量回收,实现餐饮废油回收利用。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区生态环境局、万州经开区 | |
47 | 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 | 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设施列入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发生重大疫情时,实行定点管理,定点处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 |
48 | 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安全管控 | 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追溯系统。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 |
49 | 完善万州港、新田港等港口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水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防范三峡库区危化品环境风险。 | 区交通局 | 区应急局 | |
50 | 强化化工企业管理制度 | 完善九龙园区企业—园区—流域三级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定期开展环境安全巡查。 | 万州经开区 | 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 |
51 | 防范化解环境领域社会风险 | 畅通来信、来访、互联网、“12345”等民意反映渠道。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主动公开环评文件,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舆情监测和正向引导。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信访办、各乡镇(街道) |
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
52 |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 贯彻落实《万州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53 | 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 区审计局 | / | |
54 | 健全环境治理有偿机制 | 贯彻落实节约化用水、差别化电价以及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的收费价格政策和收费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55 |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障 |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动机制。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
56 | 建设智慧环保体系 | 推动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提供数据共享和开放服务,深化大数据在水、大气、土壤、固废、危废污染治理方面的应用。深化跨部门、跨行业的生态环境信息合作机制。 |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等 |
57 |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管理,引导具备资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 区生态环境局、区检察院 | 区委宣传部 |
七、深化区域协同,积极融入“万达开”“万开云”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 ||||
58 | 共筑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 | 推进达(州)广(安)万(州)开(州)梁(平)森林城市群建设。共同推进区域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协商解决自然保护地存在范围交叉重叠、功能区划分差异等问题。协同推进林长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病虫害系统联合防治。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 区林业局 | 区公安局 |
59 | 跨区域(流域)污染共治 | 定期商讨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流两地河长联合“巡河”。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联动帮扶行动。落实《重庆市四川省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联合交界地区定期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 区生态环境局 | / |
60 | 推动跨区域机制共商 | 强化大气环境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动。将“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作为跨区域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实行空间开发“准入清单”管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气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