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规划编制进展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2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5月、8月先后征求了2轮市直部门意见、各县(市、区)分局意见,编制过程中与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科技局、林业局、住建局等部门充分对接。2021年9月1日顺利通过省厅参加的专家评审。11月15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11月16日,荣先国副市长听取汇报给予肯定,已按要求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提请统一上会发布实施。(待市政府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市规划主要内容
1.总体思路:高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旗帜,坚持生态优先、一寸不让,绿色发展、半分不松,把“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做好“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环境保护”三篇文章,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实现金山银山“价值”,增进绿色低碳“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把黄冈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
2.具体指标:
规划构建包括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人居建设五个方面的综合指标体系,共23项指标。在指标分类、数量、属性与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一致,其中,约束性指标共15项;预期性指标8项。
黄冈市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现状*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
环境质量改善 | 1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 | 100 | 96.2 | 约束性 | |
2 | 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3 | 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 36 | 33 | 约束性 | ||
4 |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8.5 | 87 | 约束性 | ||
5 |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 | 完成湖北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 预期性 | ||
绿色低碳发展 | 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约束性 | ||
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18.85〕 | 约束性 | |||
8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预期性 | |||
9 |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氮氧化物 | 〔4500〕 | 2700 | 约束性 | |
10 | 挥发性有机物 | - | 1760 | 约束性 | ||
11 | 化学需氧量 | 〔10600〕 | 10000 | 约束性 | ||
12 | 氨氮 | 〔1370〕 | 200 | 约束性 | ||
生态保护与修复 | 13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
14 | 森林覆盖率(%) | 43.12 | 43.5 | 约束性 | ||
15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13.77 | 按国家管控要求落实 | 约束性 | ||
16 | 水土保持率(%) | - | 84.46 | 预期性 | ||
环境风险防范 | 1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93 | 约束性 | |
18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100 | 完成湖北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
19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 0 | <1.3 | 预期性 | ||
生态人居建设 | 20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 | 完成湖北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 预期性 | |
21 | 县城污水处理率(%) | - | >96 | 约束性 | ||
22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 | 完成湖北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 预期性 | ||
23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35 | 预期性 |
注:〔 〕为五年累计数;*2020年部分“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如: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指标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好于正常年份;**2025年指标目标值均为测算数据,最终以湖北省下达目标为准;***:经过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后黄冈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调整为2398.1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3.77%。由于生态红线还未下发,具体以通过国务院审查公布的数据为准。
3.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发展生态工业,淘汰重点行业落后工艺及产能,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大力开展绿色园区建设加快推进车船结构升级优化,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推进区域一体化绿色发展生态圈。打造龙感湖循环经济样板田,建设麻城中部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武穴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黄梅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推进煤炭消费总量、强度双控,深化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建设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鄂东天然气储气基地,推进罗田平坦原、黄梅紫云山、蕲春花园、上进山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建设,持续推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持续推动生态“细胞工程”创建,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支持英山、蕲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进碳达峰行动,推积极响应湖北省制定的达峰目标与减排任务,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建立健全碳数据管理机制,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制定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强化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不教。,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争取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引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碳汇增量,打造全省碳汇基地。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三水共治”。常态化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长江“总磷”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长江岸线产业空间要求;推进长江岸线环境综合治理。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巩固铁腕治江成果,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积极创建长江文化主题公园。持续落实水环境治理,强化主要水系环境保护;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持续开展城镇水污染治理;完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船舶污染物治理。积极加强水资源保护,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水利保障能力;强化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控制;落实水资源总量及强度双控。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重点区域水质修复提升;合理推进水系连通工程的建设;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水域岸线生态环境修复。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加强白莲河水库、龙感湖、遗爱湖、赤东湖等重点水域水环境整治,实施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水美乡村。
三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涉气污染源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整治;强化交通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车油联合管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构建一体化监控网络;加强建筑扬尘污染管控;加强堆场、裸地、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加强区域禁燃禁烧管理。抓好大气协同治理,抓好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的协同治理;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污染工程预警响应机制。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深入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控制人为汞排放源;推进持久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积极实施高风险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
四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系统防控,强化土壤空间准入;持续推进土壤环境调查;持续落实耕地保护工作;防范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建筑扬尘污染管控;完善农用地环境分类管理;强化重点企业土壤污染源管控;强化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管理;强化土壤重金属污染管控。推进土壤安全利用,实施受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制度;强化未利用地保护;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严格落实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提升土壤环境监测及应急能力。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推进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
五是强化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建设与保护;优化市域国土空间布局;落实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与整治力度;大力推进生态系统、河湖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战略储备林等重大工程,全域创建森林城市。加强生态多样性保护,摸清全市生物多样性底数;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程;开展水生生物保护;强化生物安全管理。构建空间保护新格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筑牢大别山生态安全屏障;夯实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高质量建设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打造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加快医药化工等产业绿色化改造,实施矿山绿色转型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水利、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新业态新经济。
六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持续落实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有序开展乡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推进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进节水农业的发展。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贯彻落实畜禽养殖分区管控,推进规模化养殖;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七是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积极建设“无废”城市。加强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废物末端的处理能力;大力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积极开展矿山治理恢复。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风险管控,全面提升核与辐射监督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环境风险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合规整改工作。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开展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提升生态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八是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落实生态环保责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完善环保投诉机制。完善环境保护法规及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健全排污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把控项目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环境治理监管能力及体系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的建设;强化监管执法能力;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智慧化建设。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市场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立绿色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