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榆林市发改委获悉: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通知,批复同意陕西省无定河流域等18条流域作为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流域,试点期限为3年(2022年至2024年)。这也是我市首次获批全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
榆林市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并按程序尽快印发实施,积极争取省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力争通过3年努力,推动流域控源减污取得显著成效、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探索形成无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模式,总结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资源型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