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市财政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切实推动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多措并举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派出机构经费基数划转及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全力保障经费落实。一是高位稳步推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派出机构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明确环保机构经费基数和资产划转原则、划转方法、预算管理及工作要求等相关事项。二是分步实施推进。2020年下半年市财政先行对各城区分局开通国库集中支付等系统,2021年起按同类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政策保障。三是合理划转基数。以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派出机构部门预决算及支出责任划分为基础,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和标准,确定经费支出基数。四是落实经费预算。从2022年起,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派出机构经费按政策纳入市财政预算保障。
同时,妥善处理资产划转。按照资产随机构走、债权债务随资产(机构)走和勤俭节约、有利工作、共建共享、物尽其用的原则,明确债权债务及其负责人,理顺债权债务关系,合理进行资产划转和交接。由市主管部门依规组织资产清查,列出资产移交清单,对确认需上划的资产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办理资产划转和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