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光大水务(博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告情况如下:
一、建设单位
光大水务(博兴)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三、用地位置
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兴业四路36号
四、建设规模:试剂加药间98.56平方米,双氧水加药间61.25平方米(芬顿氧化池、V型滤池为构筑物)
五、附注
1、公示时间: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31日
2、有限反馈时间:公示期内
3、信息反馈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至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投资科
4、联系电话:2397320
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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