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悉,莆田市日前出台了《莆田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率达75%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同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市城乡供排水信息系统。
《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在重点任务、实施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行动计划》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县区(管委会)要按照城乡排水一体化规划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落实“一县一规划、一镇一方案、一村一设计”。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厂、集中、分散”等技术路线,强化资源化利用,实施精准治污。坚持“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统筹考虑,与农村道路、河道整治、环境治理等项目协同建设,与城镇(含乡镇)污水厂网建设、农村户厕改造协同推进,提升治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试点,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各方力量,推动项目落地,加强日常监督,推行社会共治。
《行动计划》要求,各县区(管委会)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实施主体,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县属国有企业与省内有投融资能力、项目运营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相关经验的国有企业合作组建专业公司,负责项目的“投、建、管、运”,稳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长效运维机制,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使用者付费标准,稳步推行使用者付费。
在落实我市作为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市的工作要求方面,《行动计划》强调,要加强统筹规划,打破城乡界限,按照实施步骤,至2022年底,各县区基本建立“投、建、管、运”区域一体化机制,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率达到省里要求的25%以上,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市、县任务,探索建立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