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县源天水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自来水公司)的申请,县发展改革局已按法定程序开展了县城污水处理成本监审(2018--2020年度),提出调整高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方案,2021年12月10日举行了听证会并开展了专家论证,2022年2月21日,经县政府第十七届六次常务会研究通过高县调整县城污水处理费的方案。
一、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
居民用水(含行政事业性用水)0.7元/吨,调增0.4元/吨;非居民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1.0元/吨,调增0.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1.3元/吨,调增0.6元/吨。
高县县城自来水价格一览表
单位:元/吨
二、实施范围
县城城区(庆符、文江)用水户,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三、执行方式和执行时间
执行方式由供水企业在每月收取水费时代征收。
执行时间:从2022年3月底抄见表量执行。
原高县物价局高物发(2009)12号文件作废。
四、优惠政策
对烈属、低保户,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发证的特困户和特困职工家庭、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污水处理费减半征收。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