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玉溪市持续强化“三湖”(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采取多种强有力举措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赖恒红介绍,2021年10月至11月,玉溪市整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骨干和技术人员169人,联合玉溪市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在“三湖”流域首次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对象1399家,发现问题1584个,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48家。
“三湖”流域联合执法检查结束后,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形成报告报市政府、市“湖泊革命”指挥部,并将“三湖”流域联合执法检查意见反馈给三县(市、区)政府,积极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清单挂账,整改销号,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当前,玉溪市上下协调联动,正在着力从四个方面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1,一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建立生态环境责任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一般环境问题已当场交办县(市、区)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涉嫌环境违法的案件整理成清单,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步移送,依法查处。
3,三是紧扣“退、减、调、治、管”五字方略,全面实施流域空间管控、全流域截污治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健康水循环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环境问题,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污染防治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4,四是加大对“小散”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力度,摸清底数,分类制定长短结合、分期分类处置的管控措施。通过政策扶持、税收优惠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鼓励措施,引导合并、重组等方式逐步入园长足发展。以“能耗双控”和“两高”行业管控要求,严格控制“两高”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采取关闭淘汰一批,整合搬迁一批等措施,依法依规逐步淘汰手续不全,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