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甘南县甘南镇文明大街409号
电话:0452-5959915
建设单位:甘南县排水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甘南镇
环评机构:齐齐哈尔市泰信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闲置的2格CAST生化池改造为EBIS生化池,增建深度处理装置、污泥储池,污泥脱水间、消毒间和鼓风机房配套增加相关设备,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由10000t/d提高至15000t/d,同时对甘南镇部分污水管网进行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本次扩建无新增大气污染物种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主要是锅炉大气污染物及污水处理、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
2、废水
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处理废水为主要甘南镇生活污水,处理后废水通过现有排污口排入音河。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于EBIS反应池、鼓风机房、污水脱水间以及新建污水深度处理间的新增的各类泵和风机等。
4、固体废物
扩建后无新增固体废物种类,固体废物产生量增加的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污泥、栅渣及泥砂、锅炉灰渣、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紫外线灯管。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锅炉烟气
本次扩建后锅炉及锅炉烟气治理设施不变,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后由25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2)恶臭
本次扩建后恶臭治理设施不变,预处理间、污泥脱水间厂房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等可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2、废水
本次扩建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与现有工程运行工艺一致,采用“预处理(粗、细格栅+沉砂)+EBIS+深度处理(混凝沉淀+高密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新增的各类泵和风机等,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扩建后固体废物暂存、处置方式不变。锅炉灰渣在锅炉房内袋装暂存,外售综合利用;栅渣及泥砂与生活垃圾一同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泥脱水至含水率80%以下后运至甘南县污泥处置厂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废紫外线灯管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齐齐哈尔市甘南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