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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日期:2022-04-12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2
04/1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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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治理

前言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是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五年,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加大绿色发展转型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绩溪县位于安徽省南部,地处黄山山脉和西天目山山脉结合带,长江水系与钱塘江水系分水岭,县境总面积1126平方公里。东与临安市交界,北与宁国市、旌德县毗连,西与旌德县、黄山区及歙县接壤,南与歙县相邻。辖11个乡镇81个村(社区),人口18万人。绩溪风光秀丽,历史久远,人文璀璨,文化底蕴极为厚重,是徽文化的重要发祥地,被誉为和谐之源、文化名城、名人故里、徽菜之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安徽省、宣城市有关政策和要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编制《绩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立足绩溪县的特色和基础,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充分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教训,摸清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落实问计于民、集思广益,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来,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总体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指导全县“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和纲领性文件。

《规划》范围为绩溪县全部行政辖区,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目录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2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2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7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9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2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2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13

第四节 指标体系 14

第三章 高水平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 16

第一节 推进全面绿色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 16

第二节 提高生态空间管控力,维护生态服务功能 20

第三节 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排放提前达峰 25

第四节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27

第五节 全方位构建污防体系,统筹防范环境风险 34

第五节 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8

第四章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1

第一节 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41

第二节 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46

第五章 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化 49

第一节 共建新安江—千岛湖国家生态补偿试验区 49

第二节 参与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 51

第三节 加快推进融杭接沪工作 53

第四节 积极创建“两山”基地 55

第五节 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56

第六章 规划重点工程 57

第一节 重点工程汇总 57

第二节 工程效益分析 66

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 68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三五”以来,我县坚决向污染宣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坚决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四五”时期是我县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既是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是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更是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创建持续领先。绩溪县始终坚持以创促建,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县、国家森林城市、中国寿带(鸟)之乡、中国天然氧吧。2017年,绩溪县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绩溪县有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20个,市级生态村76个;全县有国家级绿色学校1个、省级绿色学校4个、市级绿色学校18个;全县有省级绿色社区2个;全县有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2个,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2个(长安油茶、家朋山核桃),市级三大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4个,市级森林旅游观光点3个。

生态空间布局全面优化。绩溪县初步完成县级“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编制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了禁止类、限制类产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通过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持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区域保护,生态空间布局得到全面优化。

生态保护修复取得重大进展。绩溪县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保护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并进行实地检查,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扎实推进“绿盾”问题整改,2020年绩溪县通过了生态环境部绿盾行动“回头看”专项督查。积极推进矿山治理,溪马采石场、凤坑石煤场等完成治理,塘塍石英矿北采区不再开采的平台实施复绿,落实南采区排土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祥坞采石场、太子山钼矿等退出矿山,积极实施生态恢复治理。全面完成绩溪县五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实现五个自然保护地有管理机构、有管理人员、有规划、有勘界立标和矢量图。

(二)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加强

水污染防控稳步实施。绩溪县划定了县城2处、乡镇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完成登源河、扬之河、大源河、徽水河、西津河河道整治和扬之河、翚溪河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完成黑臭水体(非汇水)整治。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启动老城东片区雨污水、街巷改造工程,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改造近40公里,着力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11个乡镇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和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19年绩溪县圆满完成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任务,现有营持证加油站共15个,已全部完成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十三五”期间,绩溪县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向优。2020年,绩溪县国控绩歙扬之河新管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市控绩宁柏山断面、绩旌版书分界山断面和隐塘桥断面水质类别均达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气污染防控持续强化。2018年,绩溪县通过清洁能源替代、拆除等方式,完成城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9年绩溪县完成全县唯一的钢铁企业(安徽富凯特材有限公司)超低排改造工作,完成了立兴化工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绩溪县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扬尘防治措施,要求建筑工地装设扬尘监控设备,并接入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严格渣土运输审批,持续强化三车管理,渣土运输车全部封闭运输。提高了城区道路洒水频次和清扫范围。绩溪县全面完成化工、印刷和涂装行业VOCs摸排整治工作,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皖南海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等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治;绩溪县有序推进汽修和干洗行业专项整治,全县二类以上汽修企业全部实行封闭喷漆,完善了废气治理设施。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对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验收合格,全面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绩溪县制定并落实了《绩溪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将限放改为全年禁放,并将禁放区域从城区扩大到部份农村重点区域。2019年,绩溪县优良天气比例为92.7%,较2016年上升2.9个百分点。2017-2019年绩溪县PM2.5和O3年均浓度呈下降趋势,2019年年均浓度分别为23μg/m3和93μg/m3,为全市最好水平,且位于全省前列。

土壤污染防治夯实基础。顺利完成了辖区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6月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2020年7月编制完成《绩溪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实施方案》,从《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中选定适宜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实施方案。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相关信息已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信息共享。开展了重金属基础排放量和污染物减排核算,实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完成重点监管企业涉镉排查,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全口径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

固废污染防治不断完善。绩溪县将不锈钢和化工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作为重点,对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达到100%;绩溪县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升级,引导企业废物再利用,减少了固废排放量,又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在全市率先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设施实行了换代升级,污泥转运执行运三联单管理制度,全部送至绩溪县南郊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三)环境治理体系、能力不断加强

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完善。率先建成运行全省首个县域智慧环保平台,形成了绩溪县环保监测的信息化监测网络。推行多样化监管模式,开展了化工、造纸、不锈钢等重点行业“双随机”检查、VOCs废气处理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节假日夜间执法检查一系列监管行动。重新修订《绩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重新修订了《绩溪县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绩溪县溪水库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预警及响应程序;开展环境风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检查、水源地环境隐患专项排查、“绿剑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全县“三线四边”“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对已完成整治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回潮”;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构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生态环境制度全面落实。初步完成县级“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绩溪县—临安市推进区域联动机制,签署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宣城市绩溪县人民政府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临安市—绩溪县边界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在边界环境联防联控、会商机制、联合执法检查、突发事件处置、跨界预警监督、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了制度性安排,为有效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和应对跨界突发环境事件打下基础。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启动以来,绩溪县完成了编制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点源污染整治、生态修复工程、能力建设等6大类共131个项目;2018年,绩溪县在宣城市率先建立县域内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将扬之河新管断面纳入生态补偿,目前扬之河新管断面水质可达到Ⅱ类标准。2016年底,绩溪县率先启动全省首个县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建立河道警长、民间河长、技防河长“三长”机制,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行“林长制”,紧紧围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以“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为抓手,大力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2020年6月,绩溪县被选定为全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积极督促引导全县排污企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管理要求,2020年全面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

第二节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一)生态环境质量仍需巩固

绩溪县整体大气环境质量持续良好,但2020年臭氧年均浓度有抬升趋势。绩溪县目前未开展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碳排放情况处于未知状态。绩溪县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的监测监管工作尚未开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

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不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为80%,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存在管网破损、淤积、雨污混接等问题,急需评估并确定修复方案。绩溪县城区污水管网尚未实现全覆盖,老城区较多老旧合流管道无法实现雨污分流改造;部分已建污水管网尚未完成全路段清淤及检测,部分管网出现腐蚀、破裂、变形、沉降等问题,需及时更换破损管网,新增截污干管。

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绩溪县人民医院、绩溪县中医院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智能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此外,11家乡镇卫生院尚未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

固废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尚未启动建设。产危废企业散而小,暂无危险废物储存转运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外地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农村人居环境还需提升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还需加强。绩溪县部分地区农村污水收集系统尚不健全,缺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未有效运维的情况。

农业面源污染依旧存在。绩溪县畜禽养殖场总体标准化、规模化水平程度不高。部分水源地周边两侧存在开垦的山核桃人工种植林和少量的蔬菜耕地,施用的化肥、农药会通过降雨径流进入水源地,尤其是山核桃林和蔬菜耕地种植在山坡上,化肥、农药流失率相对更高。

(四)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仍需完善

环保执法力量仍有不足。现有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偏少,监管任务重、环境风险大;缺乏部分应急救援装备,不能较好满足现场监察执法及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需求;环保系统内部监管力量未能高效整合,环境监测数据未能有效用于现场执法监管,精细化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环境监管能力尚不健全。绩溪县土壤环境质量的监管能力依然薄弱,土壤治理和修复的经验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土壤安全利用工作仍处于初期阶段;新时期各类环保问题复杂糅合,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尚未厘清理顺,涉及多部门的环保问题未能根本解决,权责不明难以实现长效管理;环保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环保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网格化监管体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未能达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标准。

第三节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下,绩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难得的机遇与较大的挑战。

(一)机遇

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目标指引方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十四五”是确定“两个百年”目标的交汇期,在“十三五”规划如期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的基础上,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将迎来更加有利的战略态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为绩溪县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标定航向;十九大提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为绩溪县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

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绩溪县地理位置优越,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为邻,是沪苏浙的后花园,位于长三角城市群腹地和皖江城市带南翼,是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前沿阵地,处于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核心区,是杭州-黄山世界级黄金旅游通道重要节点;绩溪县生态条件鲜明,是安徽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位于新安江、青弋江、水阳江的重要源头,属于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杭州都市圈、长江经济带、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等战略叠加影响为绩溪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性机遇。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升级。2019年,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9〕82号),要求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指标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流域地表水污染来源及其污染负荷明确、水质稳定向优,皖浙两省跨界的街口出境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指数符合生态补偿年度目标要求,按质按量补偿标准合理,保护与受益价值平衡。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基本建立,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初步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空气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绩溪县作为新安江源头之一、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验区的建设和生态补偿机制的进一步推深做实将为绩溪县环境质量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新发展、新机遇。

(二)挑战

“两山”转化通道尚未完全打通。绩溪县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新管国控断面、白沙河等3处市控断面及翚溪水库饮用水源水质均达标向优,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8.35%,林木绿化率达82.97%。然而绩溪县经济发展现状与资源禀赋不相匹配,2020年宣城市生产总值位居全省16个城市第11位,增速位居全省第6位,绩溪县全县生产总值为88.3亿元,居宣城市7个区县第6位,绩溪县“两山”转化通道尚未完全打开,生态红利还未得到充分释放,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未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绩溪县绿色产业发展薄弱,第一产业偏重,但生态农业缺乏高端化产品;第三产业比重偏低,传统服务业比重大,现代服务业引领不明显,且绩溪县文化旅游、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项目建设推动力不够。另外,受中美贸易摩擦、国内外疫情影响,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产业结构调整减缓,传统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型难度加大,绿色发展格局尚未根本形成,实现绩溪县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下更大力气。

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逐步凸显。“十三五”期间,绩溪县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均位于全省前列,随着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的深入推进,污染物的排放得到了明显的控制与改善,污染减排的空间逐渐变小。“十四五”时期,绩溪县实现环境质量“好中向优”的目标任务将更加艰巨。绩溪县作为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局部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亟需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提升。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推动落实,环保督察常态化、生态环保监管“大格局”日趋成型,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强调突出,绩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增大。绩溪县经开区“环保管家”及企业现有环境管理能力相对不足,污防技术较为欠缺,急需增强“环保管家”力量,实现环境治理监管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绩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和“两山”基地建设的长效监管机制、交流培训机制、宣传推广机制、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区域协同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仍需健全,生态环保科技支撑能力亟待增强,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有待提升;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生态文明为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创新兴县、开放活县四大战略,夯实绿水青山本底,坚守红线底线不退让,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以“对标苏沪浙、争当排头兵”为指引,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着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绿色发展样板区和文旅康养目的地”,建设全域美、产业强、机制优、百姓富的新时代美丽幸福绩溪。

第二节基本原则

结构升级、标本兼治。重新认识、深入剖析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推动四大结构转型升级、构建绿色发展体系、打通“两山”通道、推动绿色化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环境增量管理与环境存量治理并重,标本兼治解决区域环境问题。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空间,以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作为绩溪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约束条件,经济发展、城镇建设与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相协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突出重点、保障安全。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推进环境精细化管理,巩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成果,打造三大战役升级版,通过空间管制保障生态安全。

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大力推进城乡统筹、社会经济统筹、人与自然统筹及内生与外延统筹,实施城乡区域规划建设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和民生保障一体化,最终实现区域协同共生、城乡共兴和社会均衡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治理体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深化企业的生产、排污、治理、保护等主体责任,社会组织和公众履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积极参与环境监督,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绩溪县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县辖华阳镇、临溪镇、瀛洲镇、长安镇、上庄镇、扬溪镇、伏岭镇、金沙镇、板桥头乡、家朋乡和荆州乡等8镇3乡。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主要为“十四五”期间(2021-2025),同时展望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绩溪县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现状成效基础上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县PM2.5完成宣城市下达的任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地表水国控断面优III比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有效保障,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比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完成宣城市下达的任务,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不降低,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领跑,全方位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两山”转化通道完全打开,绿色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全方位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基本实现高水平协调、全方位发展,美丽中国绩溪样板目标全面实现。

第四节指标体系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结合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宣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从绩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和需求出发,突出可达、可控、可考核,拟定规划指标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安全维护共四大类十六项主要考核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表3.1-1 绩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第三章高水平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推进全面绿色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聚焦产业、夯实基础,打通“两山”转化的通道,一是依托绿水青山提供的生态环境容量开展工业活动,支持传统生产加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工业经济的发展;二是将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通过生态旅游业、绿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方式转化为经济价值;三是通过绿水青山吸引投资者来投资兴业,为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营造必要的基础和条件。

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业企业“退二优二”,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传统制造业,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互联网+”“智能化+”“标准化+”技术改造,督促引导不锈钢、机械链条、汽车零部件等传统产业向先进制造业升级。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积极打造安徽省绩溪县高端机械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健康食品医药产业集群化发展;推进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全力培养电工电气产业链、产品链,重点发展智能电源系统、电力半导体器件用水冷散热器、智能电力配件等产品;发展高性能新兴材料,重点推进富凯特材有限公司高端轴承钢及润滑脂国家强基工程项目;推动出台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政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化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增强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创新联动和资源共享,加快科技服务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融合;将经开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和科创成果产业化的主阵地,强化创新要素保障和服务配套,积极对接G60科创走廊、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杭州城东智造大走廊、杭绍甬舟发展带等高能级平台,争取与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力争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促进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优先发展生态旅游,积极参与皖南国际文旅示范区和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促进文旅深度融合,立足绩溪县特色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建设百里历史文化生态走廊为核心,构建以文化旅游和生态经济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加快开发虎头山旅游、糸巷文化旅游综合体等新型旅游形态,优化提升龙川景区、千年仁里等传统景区,培育自驾皖浙天路、徒步徽杭古道等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户外主题公园,加强体育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徽杭古道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举办全国性户外体育赛事,延长体育旅游产业链,规划建设体育设备产业园;高质量办好徽菜美食文化旅游节等传统节庆活动,以节为媒促进文旅深度融合;高品位建设徽墨产业园、徽雕产业园,开发绩溪特色文创旅游商品;整合红色旅游资源,将革命文物的保护性修缮与旅游发展规划建设体系相融合,高质量推动红色旅游发展。强化农旅融合发展,依托旅游资源,加快培育以健康体验为主的休闲农业产业,建设一批观光型、体验型农业休闲旅游项目;示范发展田园综合体,壮大长安镇油茶种植基地,着力实施旅游+菊花产业,发展菊花庄园;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旅游为驱动,打造精品田园综合体项目;创新发展特色农产品,以板桥头乡特色农产品种植为依托,积极发展特色主题庄园,结合扬溪镇竹笋、茶叶、荷兰豆等主导农产品打造现代农业庄园。开拓工业、旅游融合之路,培育新型工业旅游业态,打造示范工业旅游基地,利用经开区和工厂历史遗迹等因地制宜开展工业旅游,焕发工业遗存旅游活力。

增强绿色农业发展新优势。强化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开展农业标准示范园创建,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高质量建设绩溪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区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山核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科学发展山林经济,按照“南桃北油中竹”布局,大力发展高山茶、中药材、油茶、竹笋、山核桃、高山贡菊、三叶草等品种,巩固和培育“金山时雨”、绩溪山核桃、山茶油等特色品牌;加快荆州、家朋、伏岭为中心的山核桃优质丰产实验基地建设,规范山核桃脱脯环保管理,减少山核桃采摘加工对流域水环境的影响;充分利用山林资源优势,以林下经济和立体林业带动护林工程产出经济效益。

加快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重点聚焦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工程咨询、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审计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推进现代服务业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利用规划区以外的工业用地,依法开发住宅项目以外的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酒店、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深入实施“双百”工程,重点打造健康食品医药百亿企业,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推进先进医药产业化、加速传统中药材开发和产业化、新建医疗器械生产线,加快医药辅助材料生产。

(二)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推动能源产业结构优化。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鼓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推动经开区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

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不断推进节煤提效,鼓励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建立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与互联网密切关联的能源产业发展新模式;加强劣质

煤、散煤管控,实现无煤化;推广优质型煤和新型炉具,提高燃烧效率;完善高耗能项目准入评估机制,加强用能管理,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引入项目的能评考核,实现全产业低耗能设备配备,优化工艺流程,减少运行过程中的能源耗散。

(三)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积极发挥皖赣铁路在货运运输中的作用,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依托铁路物流基地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

加快汽车结构升级。鼓励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促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产业园、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机械排放标准,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

(四)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

倡导绿色生活新方式。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到2025 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打造绿色消费新引擎。大力推广绿色消费理念,强化资源稀缺意识和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方式。开展绿色出行创建活动,提高城区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水平。落实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加快形成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倡导餐饮企业提供小份餐饮、自主餐饮和分餐制等节俭用餐服务,推行绿色餐饮自律,提升餐饮外卖、快递包装等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第二节提高生态空间管控力,维护生态服务功能

(一)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守住国土空间格局的生态安全边界。按照省、市部署完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整合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蓝图”。通过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管理要求,为“多规合一”提供生态环境支持。绩溪县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区域保护,全面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坚持底线思维,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和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红线,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翚溪省级森林公园、鄣山省级森林公园、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将功能分区由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转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细化管控措施,加强和改进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管理,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核心保护区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仅允许开展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二)构建稳定生态安全格局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区。以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龙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鄣山和翚溪两个省级森林公园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为主体,加强生态保育,强化天然林、防护林的保护和提升,完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保护和恢复湖库湿地和河流水系,进一步提高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自然生态节点,提升生态屏障功能,构建皖南-浙西生态屏障。

构建多层次生态廊道。以登源河、大源河、扬之河、高速公路及铁路基础设施廊道为规划区的生态主廊道,乳溪河、翚溪河、洪川河、朗坑河等支流为生态次廊道,加强河流廊道的保护与恢复。保留河流廊道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减少水坝水闸截流设施,保留和恢复河岸自然形态。建设交通干道绿色生态体系,促进沿线及周边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推进绿道绿廊建设,深化绩溪城市绿道体系连贯性建设和网格化布局,到2025年底,实现绿道系统规划区域内的全覆盖和城市主要街区、景区、公园等重要节点的有序串联互通。

(三)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从“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出发,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建设美丽幸福绩溪。

山——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持续开展胡家萤石矿、塘滕石英矿绿色矿山创建。加大督促关闭退出矿山恢复治理力度,完成尾矿库污染整治,加快祥坞采石场、太子山钼矿等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进度。

水——强化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以提高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为重点加强河流源头区和河岸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加快扬溪源水库水源地的水土保持林建设,加强河流源区和江河水系生态保护,提高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河流上游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恢复主要河(湖)沿岸植被。

林——构建森林生态系统。以“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工程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建设好、保护好、盘活好、利用好丰富的林业资源;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开展天然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继续实施森林管护和培育、公益林建设补助政策;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实行分级分类科学管制。实施林分抚育改造工程,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大力培育混交林,推进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组成、结构和功能,确保到2025 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78.35%。

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保2025年全县15.7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19.64万亩耕地保有量不动摇。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推进“旱改水”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效面积,优化补充耕地质量,继续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湖——加强湿地修复与保护。推进以人工湖库湿地为重点的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和修复集中饮用水源翚溪水库湿地、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的野猪壋湿地等,实施水环境整治工程,人工栽植合适的植物群落,恢复湿地原生环境,不断增加重要湿地保护面积。

草——绿化城镇生活空间。深入实施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郊野公园—市政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建设。坚持见缝插绿,探索实施社区公园、街心公园、口袋公园建设,不断增加公园绿地面积。完成灵山公园、东山公园扩园建设和扬之河沿线景观带、翚溪河景观带建设。到2025年底,全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8平方米。

(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加强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多样性。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翚溪省级森林公园、鄣山省级森林公园、登源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开展常态化观测、监测、评价和预警。开展绩溪县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

强化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加强全域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力度,开展全县生物多样性系统性调查研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护辖区珍贵的生物多样性。注重植物种植方式的多样性,加强生态修复时生物多样性搭配。做好登源河特有鱼类保护区监管,坚决打击电捕鱼行为,严厉打击占用河道、倾倒垃圾行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

防严控有害外来物种入侵。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与生态影响评价;建立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并定期进行更新,实施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建立防御、早期监测及预警体系,做到“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尽早清除”。对引入的外来物种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防止外来物种入侵,落实动植物防疫工作,完善动植物隔离检疫设施。

第三节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排放提前达峰

(一)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积极落实安徽省、宣城市制定的达峰目标,进行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工具,持续推动达峰方案落实。针对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专项。

大力推动二氧化碳减排工作。实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控制专项行动,从“源头节能减碳”、“管理节能减碳”、“技术节能减碳”、“社会节能减碳”等角度落实碳排放控制措施,确保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约束性目标。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着力控制不锈钢、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实行碳排放峰值目标管理,开展推进协同减排和融合管控,探索排放单位监管、排污许可制度、减排措施的有机融合。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推广减排措施和适用技术。积极推行绿色低碳建筑,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低碳节能改造,强化公共建筑低碳运营管理。

(二)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管控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摸底调查绩溪县森林碳储量和森林年碳汇量,获得各评价单元的森林固碳效率系数,测算全县每年可以净吸收二氧化碳的量;实行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制度,编制绩溪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善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为绩溪县“大气污染物控制”和“温室气体减排”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实施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大气污染物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统筹,做到目标分解协同,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积极探索碳减排与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路径,有序开展大气污染物控制与碳减排协同行动,持续推进工业、生活、农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协同减排。强化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

(三)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建设低碳创新发展体系。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和低碳示范建设,鼓励实施低碳试点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具有较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低碳乡镇试点示范工作,打造低碳生态示范试点;形成低碳发展理念宣传常态化机制,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公益宣传机构不断增加,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成为常态,切实增强全社会低碳生产意识。

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建设。加强森林、农田、矿山等区域生态修复和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碳汇。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林分抚育改造工程,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逐步提升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碳汇储量。加强农田保育,优化种植结构,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等保护性措施,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育,实施脆弱边坡生态修复、生态廊道建设、自然栖息地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增强湿地碳汇能力。全面开展胡家萤石矿、塘滕石英矿“绿色矿山”建设,打造矿山碳汇样本。

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机制,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第四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深入推进“三水统筹”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开展扬溪源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污染源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对登源河、大源河、徽水河、戈溪河和翚溪水库等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水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鼓励实施流域污染源治理、水源涵养、生态修复等项目,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并稳步提升。加快推进辖区内扬之河、朗坑河、翚溪河等生态治理工程,对翚溪河进行水生态修复,提高流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恢复水体生物多样性,使水质稳定达到地表III类标准。

深入实施水污染减排。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围绕绩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治理方案。加快推进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开展排水管网智能检测工作,建成城区地下管网地理信息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全面组织实施城镇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持续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推进经开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严厉打击偷排乱排行为,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的相关企业严格执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利用先进科技手段监控和排查入河排污口,尽快提高入河排污口监测的频次和覆盖程度。按照“一口一策”的要求,实施河口整治修复,重点防治有机毒物污染,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毒物和内分泌干扰物质排入河流。加快医疗废水设施建设。提高绩溪县人民医院、绩溪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量,建设11 家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分别安装智能化控制设备,纳入智能化易控平台。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抓好工业节水,推广开展用水效率评估、节水诊断和水平衡测试;严格用水定额管理,逐步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指导企业进行节水技改,推广黄山恒久链传动有限公司的中水回用、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屋面雨水蓄集利用等节水经验,加快推进安徽黄山恒久链传动有限公司、特材有限公司、百泰钢业、庆丰天鹰、金川丝绸、嘉禾纺业、应升钢管等节水型企业建设。加强城镇用水管理,同时对在集中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减少水资源浪费;合理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做好节水宣传等工作,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用水器具,对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改造;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等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节水,对全县122个灌区进行全面改造,进一步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加强农业结构调整及空间布局优化,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因地制宜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广田间节水增效技术、加强节水减排工程建设;重点推广实施节水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同时实施小型蓄水工程、新建渠道工程等。

河道生态流量保障。开展生态流量核定工作,科学确定登源河、大源河、扬之河等生态流量控制断面,合理确定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目标。改善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条件,以各水电站水资源论证工作计算出的最小下泄流量为基准,以河流为单位,严格落实无节制泄流设施、生态机组的改造和增设,保障全县水电站厂坝间河道生态需水量。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逐步建立小水电站生态用水监测网络,通过流域梯级协作机制,全流域协同、持续保障生态需水量,不断改善河流生态。

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积极推进乡镇河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通过山场封禁养育、含疏林补植、水保林种植、水蚀坡林地整治、河沟道生态修复等工程提高河道自我净化能力,减少水土流失。健全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规划。

统筹河(库)生态系统修复。加强河(库)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湖泊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试点对农田生态系统改造,实行田、水、农、林、路综合治理,做到田、路、林、渠合理布局,沿着灌排渠系、道路营造防护林网。加快农村河沟塘渠综合整治,沟通水系,开展河坡整治、河岸护砌、植被绿化、垃圾回收,实现河道畅流,突出生态河道建设,体现水美生态风貌。

持续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格执行登源河禁渔制度,县内各农贸市场严禁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天然渔获物。切实抓好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水生生物种群保护和禁捕工作,农水、公安、市监等部门联合进行常态执法与专项执法,对重点河段进行执法保护。建立健全登源河保护区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源头、销售、消费三个重点环节监管,落实登源河保护区乡镇属地管理责任。

(二)打赢升级版蓝天保卫战

坚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强化绩溪县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管理,在持续控制PM2.5的同时,推动O3污染的协同控制,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以质量改善目标引领大气污染防治布局,实现全县空气质量好中向优。

推动重点行业治理升级与提标改造,坚持精准发力原则,全面完

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执行《挥发性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监管企业执行“一企一策”管理;尽快完善VOCs监测体系,适时开展重点企业VOCs排放监督性检测。

全面控制城乡扬尘污染。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动态更新建筑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全面推进搅拌站标准化建设和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推动“5G+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工地的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提高建成区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严格实行工程运输车辆“两证”管理,加大各类工地、物料堆场、渣土消纳场等出口道路清扫保洁力度。

深入治理汽车尾气。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强化在用车辆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推进执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

强化社会面源污染防控。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实施餐饮行业行政许可联合审批制度;持续巩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和露天烧烤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餐饮油烟管控长效机制。强化生活源大气污染防治。在龙川村、上庄村等规定地点实行全年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违规燃放处罚力度。持续强化秸秆禁烧,建立县、乡、村三级秸秆禁烧管控责任和网格化监管制度,进一步提升秸秆禁烧工作;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建立较为完善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因地制宜探索拓展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途径。

(三)实施升级版净土保卫战

建立土壤污染监测网络体系。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重点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及调查;依法开展工矿用地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监测,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形成关停搬迁企业场地环境管理数据库,建立跟踪管理档案;建立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推动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设。

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坚持“用养并重”,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增粮规划项目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区域,建设优质、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体系;引入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运用安徽省土地整治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监管,继续实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工作。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选择中、轻度污染和农产品超标的典型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农产品不超标。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加快试点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

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管理。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组织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管理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探索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

强化土地流转土壤保护责任。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粮油万亩高产创建项目以及水稻核心示范区、蔬菜标准园、标准化茶叶基地建设过程中,实施主体以及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责任,要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强化新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化工、不锈钢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严格管控治理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建立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

严格控制工矿企业污染。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经开区周边开展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规划、整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以化工、不锈钢行业为重点,定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巡查,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非正常运行情况。

协同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推进工业集聚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建立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清单。加强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的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第五节全方位构建污防体系,统筹防范环境风险

(一)强化固体废物全程监管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遵循“政府推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系统推进、共治共享”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扩大垃圾收集分类类别及覆盖面,完善现有垃圾转运流程,加强对垃圾分类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创新建立垃圾分类“亭长制”,按照“管理员+指导监督员+收运分拣员+志愿者”的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餐厨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推进二期工程建设,实现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加强对南郊垃圾填埋场的管理,规范日常垃圾堆放和填埋工作,对达到封场要求的场地实施生态恢复。

加强一般固废治理及利用。开展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开发、推广减少固废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工作,推广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构建回收、综合利用系统。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等,加快建筑渣土排土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建筑装潢垃圾填埋场建设。建立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监管建筑垃圾产生、收集、中转、运输、分拣、处理处置等全过程。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集收集、贮存、转运为一体的危废收集转运中心,解决经开区危险废物处置难且运输风险大的问题;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控制,降低危险废物存贮、转运等环节的环境风险;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纳入环评、排污许可、清洁生产审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工业危险废物排污申报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掌握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处置量等基本情况,确保所有工业危险废物都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全面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加快金竹坑尾矿库闭销库工作,修建环境应急防护设施,对尾矿库及周边进行生态修复,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全县尾矿库监管,严把尾矿库安全、环保准入关,切实加强尾矿库日常管理、监督、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尾矿综合利用等各项工作,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尾矿库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加强废塑料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新版限塑令”,依法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创新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常态化开展河道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和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设置与管理,强化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交由集中处置单位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抓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安全运输、安全贮存、无害化处置工作,做到“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安全收集和处置机制,禁止私自处理医疗废弃物,全面实行集中处理,全县医疗废弃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二)严格重金属和危化品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涉重产业准入政策。从严审批新增含铬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加大涉不锈钢、化工产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统筹安排所有新建涉重金属项目,建立总量减排台账,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的原则,新建行业涉重项目必须有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确保不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管理。强化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督促涉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和开展环境管理台账档案工作并公开监测结果;加强涉重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消除风险隐患,强化重金属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涉重金属企业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及时公开重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加强重金属污染健康防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所致健康影响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强化危化品风险源头监管。常态化推进危化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确保风险点、危险源在控可控;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企业及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红线区域周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现状梳理;持续开展危化品危害初步筛查和风险评估,评估危化品在环境中的积累和风险情况;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和危化品档案。

(三)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管控

提升电磁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变电站、广电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优化电磁场空间分布,严格实施辐射安全防护距离。

(四)深入落实城乡噪声监管

强化区域噪声管理。全面实施区域噪声管理,加强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等各类噪声源监管;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震管控,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加强环境噪声执法检查,对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限期治理;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合理布局工业园区与居住区,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住宅的有效隔离,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住矛盾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加强道路和机动车管理,逐步淘汰和更新高噪声公交车辆,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和时间;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在现有城区快速化交通干道、高铁两侧等合理设置噪声屏障,削减交通噪声对敏感区的影响。

第五节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全面整治农村环境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整治规划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绿化美化水平、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道路通达水平、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村庄环境管理水平。对于非规划布点村,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鼓励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实施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向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延伸覆盖,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鼓励采用第三方托管运维管理模式,聘请有资质的运维管理单位对农村和乡镇环保基础设施进行管理。

推进乡村旅游环保设施建设。提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实施县乡道路排水畅通工程,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加强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完善公厕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各景区根据规模和游客接待量,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置相应的垃圾清运车及其他垃圾处理的相关设备和设施;推动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增建现代化的生态厕所和环保移动式厕所。

(二)严格管控农业面源污染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实施绩溪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合理分配耕地畜禽承载。严格执行禁养区、适养区划定要求,发展特色生态养殖,建立以金沙、临溪为中心的特色养殖循环利用示范区;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制度,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和搬迁成果;促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科学调整养殖产业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重点推广猪(禽)-沼-果(茶、林、菜、粮)等生态农业模式及其技术。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抓好渔业结构调整,依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大力发展休闲渔业,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地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大力推广山泉流水养殖试点经验;结合特色水产养殖场建设,抓好本地特色水产资源特别是棘胸蛙、光唇鱼的养殖研究工作。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利用率提升。以精确定量施肥为导向,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精准高效施肥;优化调整肥料结构,推进新肥料新技术;改善施肥设施装备,推进施肥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施肥机械、水肥一体化设施装备,推进灌溉与施肥一体化、智能化;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或有机肥企业就地就近利用安全无害的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食用菌下脚料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开发有机类商品肥,鼓励农民积极使用农家肥;有序有力轮作休耕,推进化肥使用强度降低。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掌握最佳防治时期和防治方法,实施植物保护提升工程项目,推进病虫疫情监测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争创一批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扩大绿色防控示范区成效及覆盖面。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强力打造高标准的“生态美超市”,优化“四项制度”、拓展“三个平台”,确保“生态美超市”在垃圾分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 毫米的地膜,积极推进可降解膜的示范应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落实农膜回收优惠政策,因地制宜设置废弃农膜回收网点,支持建设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引导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促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深入推进自然村“厕所革命”,重建重管,巩固和扩大农村改厕工作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开展“五清一改”,着力引导农民养成卫生健康生活习惯。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推深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在中心村建设的基础上,发挥中心村带动自然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美丽乡村片区打造、融合发展。

第四章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健全领导责任体系

绩溪县委、县政府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资金投入及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监管执法、市场规范、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二)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落实排污许可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有机衔接。

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落实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督促排污企业加大工艺技术环境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投入,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推行统一的第三方运维,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企业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健全环境管理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加强经开区、乡镇级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加强经开区环保管家专业水平,促进经开区整体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推进环境网格化精细管理,优化配置监管力量,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督执法格局。强化“三线一单”硬性约束。加快划定绩溪县“三线一单”,制定并实施绩溪“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推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系统与智慧环评、排污许可、监测执法等数据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深做实河长制,完善“河长+警长+民间河长+技防河长+检察官宣”工作机制,推动河长制人人“有名”到“有实”“有为”有能转变,为深化河长制改革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扎实推进林长制,纵深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拓宽“两山”转换通道。严格属地管理,全面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整合和利用建设、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力量,实行各镇、开发区、街道跨区域联合行动,针对大气污染实行联合执法,确保区域管理无死角、无漏洞。

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检测鉴定工作。

(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举报平台作用,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曝光,营造治污攻坚舆论氛围。

发挥社会团体作用。积极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约、环保、生态意识;策划举办全国性体育赛事,推动体育事业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

提高公民环保素质。倡导绿色生活新方式,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打造绿色消费新引擎,大力推广绿色消费理念,强化资源稀缺意识和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方式。开展绿色出行创建活动,提高城区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水平。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加快形成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倡导餐饮企业提供小份餐饮、自主餐饮和分餐制等节俭用餐服务,推行绿色餐饮自律,提升餐饮外卖、快递包装等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五)健全市场维护体系

探索生态补偿市场化交易机制。试行排污权有偿使用机制,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研究化学需氧量、颗粒物、氮氧化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排污权有偿使用的途径,规范排污权出让方式,加强对排污权出让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水权交易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严格控制总量、加强用途管制等方式实现“严控增量”,规定水量交易的条件、范围、程序;遵循水生态系统性、整体性原则,分清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及使用量,通过水权交易实现“盘活存量”,在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流转水资源。探索推进碳汇交易,积极推动绩溪县域及周边地区高碳排放企业,鼓励其认购碳汇指标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引进安徽省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平台在绩溪县试点建设,推动森林碳汇指标的托管和交易,完善碳交易政策保障,使森林保护者能直接受益于碳交易收入。探索绿色GEP核算制度,调查评估绩溪县域内生态环境资源类型,编制重要生态产品清单,依据绩溪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体系,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

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建立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

优化价格机制。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积极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调查,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六)健全信用体系

落实国家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将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加快企事业单位信用建设。深化公开透明、自动评价、实时滚动的排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拓展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领域信用监管,建立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落实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对守信企事业单位加大联合激励力度。

(七)落实法规政策体系

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企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主体责任。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主动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形成案件线索清单;及时分析研究线索清单,聚焦突发环境事件,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及时立案,形成案件清单,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排污、非法倾倒等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建立办案台账,加强调度,对社会影响大、污染严重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案件办理,提高办案环境效益、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强化绿色产品认证监管。严格认证把关,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健全质量审核、现场检查、检验检测、标识管理、风险预警等认证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品牌公信力;加强绿色优质生产技术的研发,加快创新一批基础性、关键性的生产加工技术;加强标准、生产技术、管理模式等培训、宣传、推广和应用,大规模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推进标准和技术落地生根,争取2025年全县范围内的乡镇都有认证企业基地。

第二节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

完善智慧环境监控体系。完善覆盖全县的数字化大气监测体系,实施大气网格化微站监测,建立片区大气监测网,压实基层治理职责,将二氧化碳、臭氧等指标纳入监测范围,实施大气环境提升精细化管控。建立“厂-网-河-库”一体化水质监测感知网,在主要入河排水口、入库河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主要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关键节点、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水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水环境微型自动监测系统,建立连续、稳定、实时的水质在线监测网,全面掌握水环境质量动态变化。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监测“生态站”网,构建生态和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及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统;依托清凉峰等重点生态资源区域,推动建设生态监测站,实时监测负氧离子、花粉、空气微生物、湿度等生态信息,建立野外智慧观测平台,打造涵盖水生生物、重点保护动物、鸟类等生境要素的监测网络。

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高污染物在线预警能力,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异常报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围绕水环境风险控制,加强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重要水体、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视频监控网络,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控监管。协助省市完成和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含水功能区和农田灌溉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以及乡村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增设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污染物、土壤和地下水风险地块等监测点位,提升环境污染溯源解析与风险监控能力。

统筹构建污染源监测网络。推动污染源监测与排污许可监管、监督执法联动,加强固定源、入河排污口、移动源和面源监测。强化高架源、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涉工业窑炉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鼓励经开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监测体系。完善测管协同工作机制,提升监测与执法工作效率。生态环境部门可委托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社会监测机构配合开展执法监测。

(二)环境管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加强县区、乡镇环保人员力量,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到2025年,实现各乡镇配置不少于一个环保专员,重点乡镇或面积较大的乡镇配置不少于两个环保专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管理需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合作交流等多种渠道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绩溪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坚实保障。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与教育,支持参加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选拔培养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培养、集聚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三)创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模式。全面推行“环保管家”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园区、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企业(行业)“环保管家”体系。结合“环企直通车”行动,向企业提供“帮扶+政策”建议、资源及资金支持、专家环境问诊等服务。

(四)提升防范化解环境风险能力

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装备水平,深入开展经开区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不断完善环境风险企业应急处置救援队伍,高标准配备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能力,防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积聚扩散,严防生态环境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基本摸清相关污染源、暴露途径及受体状况底数;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和灾害风险预警,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建立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章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化

第一节共建新安江—千岛湖国家生态补偿试验区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探索机制共创、生态共保、环境共治、产业共兴、基础共联、发展共享,深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由试点转向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配合省、市将新一轮改革试点完善升级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共同打造新安江-千岛湖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示范区。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体系。提升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龙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翚溪省级森林公园、鄣山省级森林公园、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生态屏障功能;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水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湿地保护和森林抚育,构建新安江生态廊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网络保护体系。加入新安江流域跨界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持续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水统筹促进跨界水体水质优良,联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固废、危废联防联治,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联合上下游完善生态环境、污染源信息平台和监测网络体系,推进数据共享,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健全重点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国家加大对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大气污染协同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协同发展,探索建立湿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探索通过参股经营、水费返还、优水优价等市场化方式推进建立以水生态价格为核心的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耕地保护补偿,探索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排污权管理、开发区发展、城市污水治理、化肥农药替代、绿色特色农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畜禽规模养殖提升、河长制林长制提升等方面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实现绿色产业化、产业绿色化。

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试行新安江流域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制度,积极探索区域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生态产品和服务价值流动的横向多要素综合生态补偿,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建立绿色金融发展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开发力度,探索对生态产品、绿色信贷扶持机制,完善各种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

第二节参与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

以绩溪县纳入杭州都市圈为契机,以交通互联互通为依托,以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和文化旅游合作发展为核心,以产业发展协同创新、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为重点,积极参与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共保联治。持续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鼓励产业升级、循环低碳发展;积极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扬之河、登源河、大源河等小流域治理修复;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与风险防范。共促全民参与共治共保格局,加强绩溪县内上下游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宣传,积极参与新安江论坛、千岛湖分论坛;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新安江和千岛湖保护,积极参与“新安江保护日”等重大活动,培育壮大新安江生态保护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强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关注和监督新安江保护。

推进文化和旅游一体化发展。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和项目库;科学保护和修缮名人故居遗迹,不断提升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缮水平;共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扎实做好徽墨、徽雕、徽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挖掘和利用。依托杭黄高铁融入“名山-名城-名江-名湖-名村”黄金旅游线路,继续培育实施百亿文化旅游工程;依托杭黄旅游线,开发一批互联互通的红色旅游线路,整合非遗、古村落、田园等资源推出传统文化游、传统古村落游、乡村游等线路;持续完善现有古道资源开发,完善旅游标识牌、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公共自行车、自驾车营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快进漫游”旅游交通体系;共建共享旅游信息库,建立旅游安全提示、旅游景区(点)大客流预警等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开发数字文旅产品,积极探索5G技术与文旅的深度融合,利用VR、AR、高清视频直播等技术,开展景区(点)、博物馆等场所的5G场景应用;以未来景区建设为先导,加快推进未来度假区、未来风情小镇、未来酒店、未来民宿未来旅行社等未来旅游系列产品,打造“未来旅游实验区”。

第三节加快推进融杭接沪工作

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以融入杭州都市圈为重点,加速与沪苏浙在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发展行动上等高对接、重点对接、精准对接。

加强规划对接。积极参与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积极配合杭州临安区将临绩共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以及重点合作事项纳入杭州都市圈新一轮规划内容,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格局。

推动产业合作与发展。以G60科创走廊战略合作为契机,在严格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制订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探索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新模式,积极承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传统产业升级转移,形成机械制造、健康食品医药、数字经济等特色产业集群;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企业;抢抓杭州打造数字经济万亿产业契机,引进杭州知名电商企业来绩发展电商新业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积极争取5G网络商用试点和规模化布局;培育文化创意产业,促进绩杭两地企业在非遗保护传承、乡村文化振兴等领域深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健康养生产业一体化布局,努力打造面向长三角的健康养生基地,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中医养生养老、智慧养老、健康咨询等新业态,加强与杭州知名健康养生养老企业的合作;以杭州都市圈为重点,深化与沪苏浙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

打造一体化旅游市场。推动旅游资源共享、形象共塑、市场共拓、机制共建,共同打造世界级区域旅游目的地;推动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引进长三角社会资本合作开发生态观光和休闲旅游产品,参与打造杭州都市圈西部生态文明旅游区,积极参与旅游洽谈会和交流推介会等活动,推动旅游、产品“走出去”。

发挥交通优势。依托绩溪-杭州铁路和公路建设优势,以与杭州临安区共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便捷顺畅的临绩综合交通带为契机,不断优化县级发展路径,全力融入杭州1个半小时交通圈。

第四节积极创建“两山”基地

积极创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走出“全域美、产业强、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立县战略,维护生态空间,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拓展绩溪县生态系统的生态与文化的功能,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向生态产业和文化产业等方面转移,不断拓展生态系统的多种服务功能,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长期保持,走出一条通过优化生态环境带动经济发展的全新道路。

实现生态财富转化为经济财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提高生态资源开发利用门槛,使自然要素使用成本大幅提升,倒逼粗放型发展模式转向绿色发展领域;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让生态资源参与经济活动,实现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加快经济活动绿色转型,协同推进传统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让有限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通过科技创新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为产业绿色转型赋能增效。

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在城乡建设中留足绿色生活空间,大力推进城镇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基础延伸的同时,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供给由“扩大覆盖保基本”向“提升内涵谋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基础配套、精品建设中不断夯实民生福祉。

第五节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深入实施《临安市—绩溪县边界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方案》,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共建、共保、共享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合力开展水资源保护监管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跨界河流水质优良,联合打击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非法跨境转移倾倒违法行为,有效处置边界环境污染纠纷,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纳入《临安区、绩溪县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区域协同监管、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纵向和横向联动;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监督管理合作,加强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经验交流;开展联合监测,及时交换监测数据,重点在现场样品采集、分析方法技术研究和实验室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技术交流;深化联合执法,根据边界地区各自产业发展现状,强化边界区域企业的监管,切实整治边界区域大气环境污染。

第六章规划重点工程

第一节重点工程汇总

“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计划安排八大类59项重点工程,主要包括高质量绿色发展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固废治理工程、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总投资126.2亿元,规划重点工程概览见表8.1-1。

表 2绩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汇总表

第二节工程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促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本规划确立了“十四五”期间各类污染物减排指标,通过完善城乡污水处理体系等减排工程,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通过开展重点河湖水体的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受体情况得到进一度改善,环境容载量扩大,生态环境质量稳步上升。

保障生态系统整体安全。基于绩溪县“三线一单”的划定,本规划对于全市范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湿地、绿地系统等提出针对性的保障措施,严格贯彻分区、分类、分级管理思路,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和应急水平,达到保障整体生态系统安全的目的。

(二)经济效益

逐步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从大气、水、土壤、固废等多个方面强化污染综合防治,提出全生命周期的污染物削减措施,大幅降低工业生产、城乡生活为主的人为活动造成的污染物质排放总量,同时通过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推动水体、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规划的实施既能减缓污染排放增长速度,也可以有效释放更多环境容量空间,进而充分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为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充分的生态环境缓冲量。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充分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及“五位一体”总布局之中,一方面,有效促进传统低效率行业的升级改造,进而提升经济发展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形成绿色化、生态化、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在区域内的培育、发展及集聚,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确保经济健康发展,

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社会效益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系统。通过以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地区基础设施体系,提高生活便利度和综合质量;同时,加强硬件设施的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强化设施运行维护与管理,减少城乡居民生活带来的污水、废气、垃圾排放,减少对环境质量的损害和对自然风貌的破坏,有助于构建更为宜居的绿色生态环境。

弘扬生态环保意识形态。绩溪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措施及其重点工程的落实,将从多方面转变全社会对环境与发展之间拮抗联系的传统观念,提升公众的自主环保意识和整体文明水平,加快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转型,形成生态环保思想和文化的普及;通过政府、企业、公众三个主体的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多样主题活动,营造生态环保全民参与氛围,形成良好的共创共治环境保护新局面。

第七章规划保障措施

(一)建立明确分工的责任体系

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主体意识,完善政府统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措施,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多元稳定投资机制

逐步加大财政资金和污染治理奖补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岸线整治、企业搬迁改造等。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创新服务方式,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工具。

(三)强化舆论宣传监督机制

大力开展环境全民宣传教育,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化,对涉及公共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或社会公示等形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培训,同时发挥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发展壮大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参与绩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绿色考核评估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党政主导责任,压实部门主管责任,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全县层面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扩大审计对象范围,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强化环保督查、约谈等手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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