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嘉兴市海盐县紧紧围绕“1379”行动部署,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稳中有进、提质创优。
明确目标有力推进。海盐县围绕《2022年嘉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出台全县《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召开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全县生活垃圾总量较上年度减量4.9%,分类覆盖面、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达27%。3.63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已达50%),全县建成8个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1个标准化分拣中心,完成16个城镇收集设施改造提升工作。
精准发力稳中推进。海盐县积极推进“三个全覆盖”行动,一是居民小区定时定点投放站建设持续扩面,严格按照嘉兴市标准和选址、公示、建设等程序实施并抓好运维。截至目前,全县完成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居民小区181个,覆盖面达到96.7%。二是推进商业街(沿街商铺)“定时定车”分类收运全覆盖攻坚行动。全县78条商业街(沿街商铺)均已实行“定时定车”分类投放收集,合理设置“三合一”果壳箱。三是积极推动全县生活垃圾差别化计量收费全覆盖攻坚行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生活垃圾差别化计量收费工作,与县发改局主动对接有关事项,根据行动要求加速推进实施。
强化督改执法推进。海盐县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每月会同各镇(街道)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如居民小区落地包现象等,当场要求整改。对上月排查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暗访”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其次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查看监管平台信息,线下实地督查和执法检查,累计办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案件450起。再者坚持“点穴”与“开方”相结合。落实督查检查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求其他镇(街道)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谨防同类问题发生。
丰富宣传曝光推进。加强媒体宣传引导,海盐县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加大典型案例、人物宣传报道,1-5月共发布媒体宣传报道170篇。专设曝光台,共曝光15次。树立正面典型及反面案例曝光,社会反响强烈。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志愿浙江数智应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讲座,劝导群众分类投放。1-5月全县共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205场。在“3.5雷锋日”“4.22世界地球日”同步组织青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