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海宁市水利局对物产经编(海宁)水务有限公司申请的经编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中水回用及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涉河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经编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中水回用及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涉河相关资料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2年6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海宁市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5个工作日)
来信请寄:海宁市水利局
地址:海宁市海昌路288号
邮编:314400
附件:申请和平面图2022-029
海宁市水利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