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审定,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发出《关于发布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福建省荣获优秀等次。这是自2013年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以来,我省首次获得优秀等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规定,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考核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
2021年,福建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有效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省用水总量有效控制在182.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28.7%、10.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1;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4.5%。
2022年,福建省将持续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要求,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2022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8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37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0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4以上,重点流域、小流域Ⅰ-Ⅲ类水质分别达到96%、92%以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