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总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合肥主城区为100—200年一遇,中心城区为200年一遇……近日,《巢湖流域防洪治理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省水利厅正式批复。该规划投资约488.62亿,为统筹巢湖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实施巢湖流域防洪治理项目,进一步提高流域防洪抗灾能力提供了依据。
巢湖流域总体防洪标准为2035年达到50年一遇
巢湖流域位于长江下游左岸,涉及合肥、芜湖、马鞍山、六安及安庆等5市17个县(市、区),是安徽省最具实力、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经济板块。由于受上游洪水侵袭和长江高水位顶托影响,巢湖流域洪涝灾害频繁。
《规划》提出,巢湖流域总体防洪标准为2035年达到50年一遇。各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为:合肥市主城区防洪标准采用100~ 200年一遇,其中中心城区为200年一遇,其他区域为100年一遇;巢湖市、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无为市、江北新城、郑蒲港新区、二坝经济开发区等城区和园区采用50~100年一遇;三河镇、杭埠镇等重要城镇采用50年一遇;村镇、万亩以上圩口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其中重要圩口采用20年一遇。其中,裕溪河、牛屯河作为巢湖流域排洪通道,应同时满足巢湖100年一遇洪水安全下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