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了《2022年霍邱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确保监测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围绕环境质量目标,重点开展了4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国省控和县控断面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县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县城区降尘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等。三是编制了《霍邱县2021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开展了空气质量日报,每月或每季度发布霍邱县水、气、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四是积极配合做好城区城东湖水源地二水厂取水口和淮河备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提升城区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保障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五是积极配合完成新增调整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设置工作,切实为水质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做好保障。六是切实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实验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实验室数据的真实、准确。同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控站点运维基础保障严防人为干扰问题的通知》(环办监测[2022]1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控站点运维基础保障严防人为干扰问题的通知》(皖环函[2022]147号),强化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运维基础保障责任,切实防范人为干扰问题的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监测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监测队伍整体素质。二是认真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环境监测工作任务。三是积极配合做好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严防人为干扰,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四是认真做好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质量知情权。五是配合完成城区城东湖水源地二水厂取水口和淮河备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和县环保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不断提升环境质量预警监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