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国海发〔2016〕25号)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拟对龙港市新城产业集聚区综合废水排海管道工程琵琶山开发利用项目用岛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3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8877514。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鹿城区惠民路856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368000。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址:温州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邮编:325802;电话:0577-59902566。
项目名称 | 用岛位置 | 用岛类型 | 用岛 方式 | 用岛面积 (公顷) | 拟出让 期限 |
龙港市新城产业集聚区综合废水排海管道工程琵琶山开发利用项目 | 位于龙港市东南侧海域的琵琶山西北侧及东侧 | 工业仓储用岛 | 轻度利用式 | 0.3559 | 50年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8月2日
琵琶山地理位置图
用岛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