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数据资源局、市教体局、苏滁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和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分管同志参加的《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查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随着滁州市社会经济事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餐饮业日益繁荣,餐厨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由于没有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大部分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处理,一部分餐厨垃圾被私自运往城郊农村直接喂养畜禽,一小部分被拉入小炼油厂加工成地沟油出售,还有一部分被随意倾倒或排入城市下水管网,这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因此制定《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对于加强和规范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市城管执法局作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的说明,与会人员针对《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合法性以及合理性等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并对条例(草案)中若干条款的逻辑关系、技术和规范用语等多处提出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