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绵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绵府办函〔2022〕106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22〕2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绵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绵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事项;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和有关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汤荣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廷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寇子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吴小兵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彦彬 市财政局副局长
柴立民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贾永和 市水利局副局长
熊帮照 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
唐建瑛 市统计局副局长
史友黎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肖 龙 市农科院副院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熊帮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普查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