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22项)洛阳市承担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机制,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
二、整改措施
(1)以县(区)为基本单元,按照“全面彻底、准确细致、不留死角”的原则对现有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摸排,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
(2)对排查出的闲置设施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未正常运行设施“一站一策”制定整改措施,杜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7月印发《关于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现有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完善档案,做到“一站一表”。全市累计排查出各类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37座,其中正常运行228座(含2019年后新建成的176座),有改造价值的4座(含2019年后新建成的3座)。
(2)在全面排查基础上,科学编制整治方案,因村施策分类进行整治。截至2021年12月底,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的县(区)已编制完成分类整治提升方案。印发《关于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针对不同类型设施有序开展整治。截至2022年6月,全市2019年后新建成有改造价值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座,已整治2座(宜阳县2座),2019年后新建成的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9%(不含水毁设施)。
(3)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申请资金支持,指导新安、偃师等申请国开行低息贷款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县(区)积极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入中央资金项目库,通过市委农办督促各县区政府与国开行深度合作,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相关县(区)制定了运行维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
如果对该项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单位反映。
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 杜东昕 申国彦
手机号码:18838973277
固定电话:(0371)66309522
电子邮箱:nyncgjz@163.com
洛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