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全面梳理我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主要工作任务。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张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介绍了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经验体会;福州市、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顺昌生态环境局、武夷山生态环境局,宁德市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汇报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分别就“十四五”时期如何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进行了发言;张喆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帮扶工作对我省相关城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会议指出,“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我国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各地要紧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加快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调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福州市、莆田市和光泽县在9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二是加强学习借鉴。浙江省开展“全域无废”、瑞金将试点工作与红色旅游、绿色转型深度融合、光泽县在农业县域“无废城市”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各地要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技术,高质量推动我省“无废城市”建设。三是强化项目管理。组织国家级专家开展融资、资金申报培训,帮扶指导省内建设城市(集团)策划一批、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固废治理重大项目。加强供需对接,畅通社会投资和金融融资渠道,为地市积极创造条件,助力无废项目顺利实施,有力保障“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四是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倡导“无废理念”,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汇聚全行业全领域全社会“绿色合力”,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