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牵头各区县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对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和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加强执法巡查。
近半年来,重庆城市管理执法机构集中检查住宅小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集中收集点(转运站)等,并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此次检查共依法查处生活垃圾违法行为298件,违法行为多集中在分类投放环节,占比69.5%,垃圾清扫收集、圾运输和处理等环节共占30.5%。
下一步,重庆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将紧抓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宣传引导,让居民从“要我分”向“我要分”转变,通过强化执法检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