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涉危废醇基燃料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涉危废醇基燃料领域安全风险,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加强醇基燃料生产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把好“认知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涉危废醇基燃料生产企业摸排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涉危废醇基燃料生产企业底数,推进企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坚持真抓实干,把好“监管关”。截至目前,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成立5人监管小组,出动监管人员20余人次,对全县有醇基燃料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全面排查,宁津县尚未发现醇基燃料生产企业。
三是坚持抓长抓常,把好“常态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醇基燃料生产企业,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