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掺烧污泥,污泥属不属于化石燃料统计范围?算不算在入炉煤量里面?(2)企业将污泥入厂后直接和燃煤掺混在一起,混煤量(包含煤和污泥)通过皮带称量,化验了入厂混煤的碳元素含量(包含煤和污泥,在皮带上取样),考虑污泥是生物质,计算的时候先算总排放量(混煤量 × 混煤含碳量),然后减去入厂污泥排放量(入厂污泥量 × 入厂污泥碳元素含量),这种扣减方法是否可以?
(1)污泥不属于化石燃料。污泥可以单独计量的,可不计入入炉煤量,但应确保入炉煤量与入炉煤碳含量等参数应匹配,入炉煤量不能仅采用燃料消耗量而碳含量等检测又包含了掺烧污泥。(2)上述扣减方法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