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江西省赣州市组织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工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派员参加帮扶指导。
帮扶组随机抽取了赣州市9家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的合理性、自行监测工作开展的规范性、自行监测结果公开的及时性等进行了现场评估,同时,帮扶组还对外排废水进行了监测分析,并对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质控样考核。帮扶组现场指出了企业在自行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帮扶组要求,企业要进一步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规范做好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等自行监测行为,完善监测方案,加强质量控制,按时主动公开监测数据。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负责同志表示,此次联合帮扶不仅是一次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关于自行监测工作的良好合作,更是对江西省自行监测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江西省将充分利用好此次机会,推动自行监测工作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