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得到重构 标准体系快速发展
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全方位历史性成就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黄秋霞报道 9月28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年来,我国已基本形成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发展速度前所未有,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性成就。截至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得到重构,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领域,湿地保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更完善。国家发布各类生态环境标准1217项,占50年生态环境标准累计总数的44%。
十年来,生态环境立法实现从量到质全面提升。发布会介绍,我国于2014年全面修改了基础性法律《环境保护法》,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创新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立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长江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支持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白洋淀流域等协同立法。构建更科学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基本制度。加快推进党内法规建设,配合制定并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专项党内法规。
在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方面,发布会介绍,我国从2013年在重点区域74个城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来,采取监测评价、信息公开、目标责任、考核督察等一系列有力措施,环境质量标准真正发挥更大引领作用,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也逐步与国际接轨。“现行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综合考虑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够引领和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发布会还介绍,聚焦推动长江、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已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及《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切实改善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流域生态系统安全。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手段。“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涉及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的63个市(州),目前相关地区已整治各类入河排污口2万余个,探索出大量可供参考的有效模式。但同时,还面临污水溢流直排多、基础建设欠账多、任务繁重挑战多的严峻形势。”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相关部委和单位加强协同联动,加强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调度,通过10项任务,力争到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监测、溯源工作,并完成部分整治,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
记者了解到,为维护生态环境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生态环境部近日发文要求统一生态环境执法标识。生态环境执法标识采用圆形轮廓,基础色选用蓝色系。内置图形为山水、松枝,山与水为中国象形文字的图案简化,寓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