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计量器具不完善,蒸汽和电力表并没有达到设备的二级计量,且企业对计量器具的校核也并不规范,有的计量设备甚至几年也没有校核,这样的计量器具计量所得数据是否应该采纳?如不采纳,如何处理?
报告主体应按照适用的行业核算报告指南、计量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加强计量器具的配备、校准和维护管理。如果计量器具的校核不规范,应尽量选择能准确反映蒸汽和电力活动水平的相关证据,并根据其他计量数据和凭证等进行交叉校核;如无其他证据,可参考设备的规定准确度及计量数据进行保守处理,并在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中说明情况,包括对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