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第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经有关部门排查,近年来全省违规毁林种参点位多达1883个,占用林地超过9.6万亩,部分林地始终未恢复,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二、整改目标:对毁林种参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实现案件查处、植被恢复、追责问责“三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对全市94个参地问题点位进行复查,全面摸清毁林种参地块的位置、面积、权属和破坏森林资源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
2.按照造林技术规程,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参棚等违法建筑全部拆除。
3.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强化日常监管。
4.对案件进行查处,做到应罚尽罚。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对双鸭山市违法的94个参地问题点位复查,已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了毁林种参整改问题台账,摸清参地点位的位置、权属、面积等情况。
2、林地回收到位。经全面排查、认真整改,我市94块违法种参地块已全部回收到位,参棚等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按照还林规划完成还林。补植树苗30.1409万株。
3、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林长制,切实担负起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建立起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的长效管护机制,有效杜绝毁林种参问题再发生。
4、案件查处追责问责到位。全部违法地块案件查处已经到位。其中,行政处罚82起,刑事立案35起,罚款130万元,追缴非法获利资金600万元,判刑4人。全市受党纪政纪处分的31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人,另外宝清县林草局开除监管不力的管护人员11人。
五、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7日
六、受理部门: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6685350
八、受理地址: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到日期为准。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