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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知识 | 重点排放单位修改系统中的企业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时,需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先核实吗?​

日期:2022-10-17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2
10/1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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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碳知识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是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19号)第十八条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需要变更单位名称、碳排放配额等事项的,应当报经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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