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环境监测 » 正文

碳知识 | 交易主体如果发生注销、合并、分立等情况, 应如何处理?

日期:2022-10-20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2
10/20
17:10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碳知识 交易主体 交易主体变更

交易主体企业发生注销、合并、分立等情况,经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核实后,应注销原有交易账户,以变更后承担履约责任的企业作为交易主体开立交易账户。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