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河北省首部单条河流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于今日正式施行。该条例实施将对加强滹沱河保护,保障滹沱河防洪安全,发挥滹沱河综合效益,促进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如今,石家庄滹沱河两岸已成为集防护、观赏、休闲等于一体的绿色生态旅游景观长廊
滹沱河是石家庄的“母亲河”。近年来,石家庄市高度重视滹沱河保护工作,在完成全长109公里的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的基础上,大力实施拥河发展战略,强力推进滹沱河经济带规划建设,将总规划面积209平方公里的滹沱河经济带(城区段)作为城市核心发展区,最大限度释放两岸用地空间,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城市建设发展新的增长极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亮丽城市名片。
该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从水体保护、生态修复与保护、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水体保护方面,应当坚持水岸同治、综合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治河、补水等系统治理措施,加大对滹沱河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滹沱河设置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的出水水质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市、沿河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口的监管,依法关闭非法入河排污口。在滹沱河水域内禁止未办理船舶登记擅自使用游乐船、漂流船艇(筏)进入水域,禁止捕捞水生动物,禁止清洗车辆、宠物或者其他物品,禁止排放、倾倒废水、废液、废渣或者其他废弃物。
在生态修复与保护方面,应依法采取退耕还河、还湿地、生态护岸、河道洲滩保护、合理配置水生动植物及微生物等综合措施,改善滹沱河生态功能,提高滹沱河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应当加强对滹沱河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促进原生动植物种类和种群增加,保护鸟类栖息地,提高生物多样性。在滹沱河管理范围内禁止损害花草树木,禁止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禁止非划定区域设置经营摊点和非划定区域露营、野炊等行为。
在绿色发展方面,应当围绕实施拥河发展战略,科学编制滹沱河经济带发展规划,打造生态、产业、文化协同发展的高水平滹沱河经济带。编制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及流域专业规划;结合滹沱河水资源条件及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制定滹沱河水体、土壤等生态环境指标;科学处理业态发展布局、开发建设项目等与滹沱河整体景观风貌之间的关系;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提升滹沱河文化品位。发展滹沱河旅游业应当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前提;滹沱河亲水生态岸线建设应当符合防洪要求,在强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游览景区、景点。
同时,该条例还设置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两个专章,明确实行联合执法、数据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多元化生态补偿、公开约谈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对禁止性条款设置了法律责任,其中,违反规定捕捞水生动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捕获物、捕捞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在非划定区域露营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非划定区域野炊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