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蚌埠市生活垃圾管理新闻发布会在市城管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文学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我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目前,我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3座,日处理总能力2210吨,较2015年增加1410吨,厨余处理能力有较大提升。2006年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变了过去简易填埋方式。2017年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形成“生活垃圾全焚烧、厨余垃圾全利用、垃圾分类全链条、循环利用集约化”处理模式,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从600余吨逐步增长至“十三五”期间1200余吨,高峰期达到1500余吨。2018年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部无害化处理,实现了质的飞跃。
2020年7月1日,《蚌埠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一、以制度为保障,提升生活垃圾综合管理水平
一是实现有法可依。《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率先在全省实现有法可依,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推进有规可依。编制完成《蚌埠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3-2030)》《蚌埠市市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7-2030)》《蚌埠市建筑垃圾治理规划(2019-2030)》《蚌埠市“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科学分析垃圾管理现状、产生量、类别和特性,统筹安排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为建立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指明方向。
三是做到有章可循。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费、分类、转运等方面共制定了十余个规范性文件。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规定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分类计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印发《 蚌埠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 案》《蚌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蚌埠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修订并实施《蚌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范》等监管办法,建立了环卫工作“蚌埠标准”。
二、以项目为抓手,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规范管理
一是试点先行,形成垃圾管理新模式。经住建部批准,我市获批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和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试点城市。2020年度建成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年处理能力260万吨,该项目获得2020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持续推进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依托专家团队技术支持和政策建议,根据关键绩效指标体系,定期对垃圾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性、可持续性及综合进程进行监测、评估与核查,对生活垃圾系统开展了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评估,通过优化生活垃圾焚烧、分类、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方法,推动垃圾综合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处理领域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执行五年来,共减排约107.1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二是疏堵结合,建立垃圾密闭收运体系。坚持“专业人干专业事”,我市道路清扫保洁实现市场化服务全覆盖,市场化服务清扫保洁面积达2776万平方米,配备道路清扫保洁专用车辆466台,市区道路机械化率达90%以上,车行道机械化率达100%。按照“统一作业时间、统一作业流程、统一作业标准”作业要求,采用机械化冲洗、洗扫的方式对机动车道进行保洁,对建成区重点区域36条道路进行每日不少于6次洒水降尘作业、对非机动车道及城市家具保洁采用人机结合方式,保证落地漂浮物停留不超过十分钟。我市生活垃圾全面实行“桶装车载”收集模式,在道路、小区按照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别设置垃圾桶,各区环卫配备密闭垃圾收运车辆230余台,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2020年,我市建立厨余垃圾集中收运体系,采取“桶装车载”“换桶直运”相结合的运输模式,设置收运路线12条,配备收运车辆14台,布桶4211只,与2090家餐饮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基本实现市区厨余垃圾规范化收运全覆盖。投入1.05亿元,建成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大型垃圾转运中心3座,将垃圾压缩比从2:1提高至4:1,渗滤液减少20%,9座小型转运站,形成“大站为主,小站为辅”的格局,合理划分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范围,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就近转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统一收集的生活垃圾经过垃圾转运站压缩后,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
三是加大投入,完善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坚持“终端先行,统筹推进”原则,加快补齐短板,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十三五”以来,全市建有处置设施6座,日处理总能力达3110吨(市区现有1座日处理能力1210吨的焚烧厂,1座日处理能力800吨的填埋场,1座日处理能力20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厂中心,怀远县1座焚烧厂日处理能力400吨的焚烧厂,五河县1座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焚烧厂),基本满足处理需要。实施垃圾填埋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实现渗滤液达标排放、浓缩液零排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标准严于国标和欧盟标准,实现了无异味、景观化、零填埋,成为展示蚌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运行,日处理能力提升至200吨,补齐了我市厨余垃圾处理短板。日处理能力320吨的污泥深度处理中心的建成运行,实现污泥固废处理“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目标。建成以垃圾焚烧发电厂为基础,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厨余垃圾处理厂、污泥深度处置中心、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厂、医疗废物处理厂等一体化处理的循环经济产业园,目前为安徽省唯一初具规模的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园。
三、以贯彻条例为基础,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一是压实责任,调度推进。市委、市政府高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及推进。建立“月调度、季推进”机制,定期向市人大报送垃圾分类周报、月报60期。每月对各区垃圾分类情况检查通报,形成“比、学、赶、超”激励机制,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支持力度,明确市、区财政分别予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突出重点,分类收集。在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建成6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6个街道,58个居民小区,提升改造分类投放点200个,实施“撤桶并房”“定时定点投放”, 撤桶823个,示范片区参与率90%,垃圾回收利用率30%,做到“干湿要分开,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蚌山区喻义巷小区、龙子湖区国富祥庭小区建设“环保驿站”“环保之家”等宣教场所,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智能化监管方式,提高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热情。示范小区厨余垃圾全部由特许经营企业分类收运,实现干湿垃圾有效分开。
三是提升终端,分类处理。全市其他垃圾全部运至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实现了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无害化处理率100%。建成运行厨余垃圾处理厂,采用“预处理+厌氧消化+污水处理+臭气处理”工艺,实现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全市垃圾分类小区厨余垃圾已全部由特许经营企业分类收运,基本实现规范收运全覆盖,干湿垃圾有效分开。可回收物由分类企业负责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处理;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做到分类收集、规范暂存,确保有害垃圾交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严格依法行政。践行“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采取一封信、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确保居民知法守法。发挥现场引导作用,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对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的居民立案查处60件,处罚金额3000元;对未按要求交指定收运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的单位立案查处48件,处罚金额15.74万元,特别是2021年淮上区1起案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极大震慑了偷运厨余垃圾的违法行为,社会效果明显,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张贴垃圾分类标准、条例宣传海报1万余张,在电视报纸、网络平台等媒体发布新闻宣传报道40余篇,在全市842台公交车LED屏、100块电子站牌、2600个出租车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累计发布公益广告3万条次,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等大型宣传活动15场,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短视频,发动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借助网络、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促进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通过新一轮清扫保洁市场化招标,购置一批新型设备以提高我市机械化作业水平,在全市范围内选择2-3处不同类型的作业空间,督促商户做好前端垃圾分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垃圾混装。开展《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以实现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为主线,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加强对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的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