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对于《贵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理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日期为30个工作日。
按照自然资源部颁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要求,国土空间规划需要开展市域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专项研究。贵阳市基于07版城市总规框架展开本轮修编。重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突发安全应急等重大设施布局规划,确保将重大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划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红线,作为今后贵阳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法定依据。
《规划》的实施范围包括贵阳市域范围及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贵阳市域六区(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三县一市(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总面积8415平方公里。期限为2021-2035年,分为近期(2021-2025年)、中远期(2026-2035年)和远景(2035年后)。规划对象为城乡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垃圾和危险品垃圾。
《规划》提出近期目标、远期目标和远景目标。近期至2025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6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60%以上,初步建立起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远期目标为全面建成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的城乡生活垃圾 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与1000万人口城市规模相适应的环卫处置能力水平。最终提高生活垃圾资源转化,将垃圾“变废为宝”,为百姓生产生活服务,实现真正的节能环保,让垃圾分类的意义得以升华!
《规划》预测,至2025年,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9842吨/日(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958吨/日,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84吨/日)。城镇生活垃圾中:湿垃圾产生量为2798吨/日;可回收垃圾产生量为2173吨/日;有害垃圾产生量为0.3吨/日;其他垃圾产生量为3985吨/日。规划至2035年,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1600吨/日(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802吨/日,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98吨/日)。城镇生活垃圾中:湿垃圾产生量为3835吨/日;可回收垃圾产生量为2376吨/日;有害垃圾产生量为1吨/日;其他垃圾产生量为4589吨/日。
基于此,《规划》从中大型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干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湿垃圾处理设施和2035年终端处理设施四个方面进行布局。
一、中大型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效果图规划至2025年贵阳贵安共布局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21座。
二、干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布局规划:对贵阳贵安共布局焚烧发电项目、南部燕楼焚烧发电厂、 北部水井凹焚烧发电厂、西部清镇焚烧发电厂、东部(乌当)焚烧发电厂、东北部开阳焚烧发电厂提出明确要求。
三、湿垃圾处理设施布局规划:
1、餐厨垃圾处理设施:2025年贵阳贵安共布局餐厨处理设施4座,规模合计1100吨/日。对白云餐厨处理项目、乌当定扒餐厨处置项目、花溪燕楼餐厨处置项目、清镇餐厨垃圾处置项目作出明确规划。
2、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025年贵阳贵安共布局家庭厨余处理设施9座,规模合计1580吨/日。明确乌当定扒厨余处置项目、乌当高雁厨余垃圾处置项目、花溪燕楼厨余处置项目、清镇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南明区宝福山分类分拣中心、修文龙场分类分拣中心、息烽永靖分类分拣中心、开阳县分类分拣中心规划要求。
3、其他厨余(农贸市场)处理设施布局规划
至2025年贵阳贵安共布局其他厨余(农贸市场)处理设施4座,规模合计300吨/日。其中现状1座,规模30吨/日;在建1座,规模20吨/日;拟建3座,规模250吨/日。
四、2035年终端处理设施布局规划:
形成两园三厂多中心的格局。即两园:东部(新场)循环经济产业园、南部(燕楼)循环经济产业园。 三厂:东北部开阳焚烧发电厂;北部水井凹焚烧发电厂;西部清镇焚烧发电厂。多中心:乌当定扒厨余(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白云比例坝厨余(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清镇厨余(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乌当高雁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修文物流园厨余垃圾处理中心;花溪地利物流园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云岩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南明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此外,《规划》还提出三条实施建议。要求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补偿机制实施: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决策协调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费、处理、补偿相关政策;开展生活垃圾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建立补偿标准体系;加大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投入,逐步形成多元补偿方式。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加强政府部门集中领导、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结合起来,逐步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大力宣传城市垃圾源头减量化思想,从源头控制城市垃圾的产生,减少废物排量。同时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垃圾综合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步伐,特别是对垃圾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粪便处理厂、污泥处置厂、园林垃圾处置厂、有害垃圾处置厂等重要固废处理设施建设,有利于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及协同处理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