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湛江市“十四五”时期节能工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依据市政府规划编制要求,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完成了《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原文如下:
第一章 规划概述
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湛江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努力把湛江打造成为国家战略联动和融合发展的重要连接点、支撑点,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湛江贡献的关键时期。节能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为深化全市“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为重要抓手,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特编制《湛江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主要阐明了“十四五”时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节能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四五”时期湛江市开展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对石化、钢铁等重大项目建设和投产带来的新增能耗影响进行重点分析,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以指导全市“十四五”节能降耗工作。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
4、《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795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
7、《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
9、《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
10、《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
11、《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1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803号)
1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4、《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15、《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7〕95号)
16、《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
17、《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256号)
1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81号)
19、《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20、《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855号)
21、《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22、《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3、《湛江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24、《湛江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5、《湛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
27、经批准的近期已编制的各项规划。
28、各有关行政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调研资料。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二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湛江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定位,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贯彻国家、广东省节能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从结构、技术、管理三方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节能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十三五”末,湛江市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19.6:35.4:45.0,与2015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18.5:38.5:43.0相比较,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上升2.0个百分点,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工业增加值“十三五”时期上升了25.7%,年均增速达4.7%,增速居全省前列。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00家,比“十二五”时期增长近7倍,2020年先进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上升至38.3%。
二、工业领域节能成果显著
一是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改,推动7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开展116项落后机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淘汰电机功率达37万千瓦,实现节能量2.18万吨标准煤。二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313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大力开展国家级绿色制造和省级循环化创建试点示范,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湛江钢铁、冠豪高新、晨鸣纸业获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临港工业园、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遂溪县产业转移聚集区域、坡头科技产业园、吴川华昱产转园5个园区成为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四是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十三五”期间组织5期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举办5期工业节能新技术推广会议,积极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全市工业节能增效意识和节能管理专业水平。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良好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核准建设风电项目40个(海上风电4个,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陆上风电36个,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已投产并网风电企业22家,总容量131.9万千瓦,约占全省陆上风电并网规模25%。全市已备案集中式光伏44家,总装机容量220万千瓦;投运29家集中式光伏企业及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114.3万千瓦,约占全省集中式光伏并网规模28%,排在全省各地级市前列。2020年我市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的18.7%,较2015年(10.6%)上升8.1个百分点。“十三五”湛江市风电(陆上、海上)、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良好。
四、新基建领域初步部署落实
一是编制规划方案,完成通信基础设施、5G产业、数据中心等新型基建设施的规划及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二是部署重点项目,其中粤西大数据产业园“粤西数谷”已纳入《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0-2025年)》,未来将以华港工业园区为依托,打造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数据中枢和算力载体,强有力支撑宝钢、中科炼化、巴斯夫等大型项目和霞山临港、麻章森工等百亿级产业园高速发展;三是新基建赋能初见成效,全市5G基站累计已达2545座,推动45个企业达成5G合作意向,湛江钢铁基地成为全省首批“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威王、华强等小家电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
等线等线杆示范项目相继落成,促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五、其他领域节能稳步推进
(一)建筑领域
一是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十三五”期间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共45个,绿色建筑面积总计51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3个,面积达68万平方米。二是有效落实新建建筑节能管理要求,“十三五”期间市新建建筑100%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完成节能竣工验收备案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49.09万平方米。三是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部城镇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8.09万平方米,落实岭南医院等多个改造项目,涉及主要用能设备、围护结构、电气照明等。四是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廉江市人民医院热水系统改造项目,实现日提供热量约2394 MJ。五是推广发展及装配式建筑,东盛路、农林二路两个公租房项目获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
(二)交通运输领域
一是推行绿色交通,“十三五”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45辆,增至1028辆,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提升至90.7%,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提升至81.4%;同步建成集中式充电站20座,公共充电桩382个。二是全面淘汰黄标车,积极推行营运车辆黄改绿,黄标车已全部注销,共计黄改绿营运车11117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310辆。三是推进运输
等线等线结构调整,构建中长距离大宗货物以水路、铁路运输为主的运输格局,鼓励大宗货物集疏港向水路和铁路转移,截至2020年底,共累计开通22条海铁联运专列。四是建设智慧交通,推行“全国交通一卡通”,建成运行交通大数据决策系统平台,具备坚实大数据赋能基础。
(三)公共机构领域
一是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及会审,开展20家公共机构监察;二是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已被授予国家第二批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廉江市人民医院完成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三是切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赤坎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四)农业农村领域
一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成效明显,2020年底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4个、农业产业强镇3个,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189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活力强劲,累计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2个、示范点25个,省级农业公园3个。二是农业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累计实现还田面积约2600万亩,规模化利用量约76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49%。三是落实农田灌溉节水改造,共实施26宗中小河流治理、7宗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恢复改善农田灌溉18万亩。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全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覆盖率、农村保洁覆盖率均达到100%,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
(五)海洋渔业领域
一是大力发展海上清洁能源,已建设4个海上风电项目,装机规模达120万千瓦;二是创建绿色低碳港口,鼓励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设施,“十三五”至今建成6个港口岸电设施泊位,港口码头已建岸电设施泊位数35个;三是构建完善渔业全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纵深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推进海洋渔业高技术产业基地及徐闻、雷州、遂溪等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建设,提高渔业产业附加值。
第三章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湛江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攻坚期。“十四五”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可持续,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明确有效落实节能低碳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把节能低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强有力支撑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圆满实现。随着我国“双碳”目标明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对节能降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结合我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与海南相向而行”的时代使命,在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过程中也将面临新一轮发展机遇与制约挑战。
一、发展机遇
一是绿色发展为节能工作提供战略导向。二十大报告、中央经济会议围绕绿色发展为重点,“十四五”乃至中长期明确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低碳生产和生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省及各地市能耗双控考核;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走绿色发展之路,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未来五年将有“更高水平”的目标要求。在绿色发展路线的顶层设计下,结合区域实际,湛江将发挥主动性加快部署绿色发展的重点任务,科学有序推动节能降碳。
二是区位政策优势引导绿色转型升级。在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下,我市充分发挥沿海经济带西翼发展的中心作用。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我市在粤琼桂三省(区)交汇点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以打造国家重大战略联动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支点、国际化现代化海洋经济城市、全省区域协调发展重要引擎为定位目标,我市未来产业战略发展以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电子信息为新兴产业,通过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及重大项目落地,推动产业强链补链,形成经济增长强大新势力,为优化产业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新动能,有力推动湛江低能耗高产出的高质量发展进程。
三是能效对标指标支撑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十四五”湛江市紧跟国家、省工作步调,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确定,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的发布,为我市电力热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提供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新思路,对标国内先进或行业先进水平,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同时依托省技术平台建设契机,发挥高水平创新载体带动作用,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培育壮大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
四是新基建打开智慧节能发展新窗口。“十四五”期间我国大力发展新基建,以大数据与5G、物联网、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基建融合创新发展。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十四五”时期我市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建设5G集群通信专网,争取实现5G网络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广泛覆盖,完善智慧电网建设,发展智慧交通设施,建设智能物流设施,助力“智慧湛江”建设,有效促进能源形态协调转化,提高能源产出效率。
二、面临挑战
一是支柱产业布局进一步扩大能耗总量需求。“十三五”时期我市呈现工业大发展阶段,宝钢湛江钢铁1号、2号高炉项目等重大用能项目陆续建成投产达产,新增能耗量高达594万吨标准煤。“十四五”乃至中长期我市明确延伸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全力发展壮大绿色钢铁、绿色石化、高端造纸、绿色能源四大战略性支柱产业,进一步拉动全市能耗总量需求快速爬升。随着宝钢3号高炉系统、京信发电、冠豪高新湛江东海岛产业基地二期等项目满产,众和化工7.5万吨/年裂解C5原料预处理及6000吨/年FFS重包装膜袋、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等项目建设投产,其能耗需求将急速拉升湛江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未来我市节能形势愈发严峻。
二是工业重型化趋势制约能源产出率的提高。“十三五”时期我市第二产业经济年均增速仅3.33%,但其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速高达23.34%,第二产业经济的缓慢增长与能耗需求的快速上升形成比较突出的矛盾。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中工等线业占绝对主导地位,其中重工业能源消费量占比在90%以上。重工业能源消费量占规上工业比重呈上升趋势,2020湛江市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耗占规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83.9%,较2015年上升了21.0个百分点,重工业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居高不下。结合我市钢铁、石化、造纸三大支柱产业发展布局,以高耗能重工业为主的内部结构在“十四五”时期有加重的趋势,工业重型化趋势使得我市用能需求持续紧张,客观上不利于节能降耗。
三是非工业用能增长影响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受非工业用电快速增长影响,非工业能耗增长趋势加快,“十三五”末,湛江全市总用电量为237.97亿千瓦时,较2015年增长达105.07%,年均增长率15.45%。其中非工业用电量较2015年增长了70.69%,年均增长率达11.29%,与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协同步调,“十三五”时期非工业用电量增长贡献率呈现上升趋势,五年增长贡献率为32.13%。随着生活消费水平进一步提升,未来居民、服务业等非工业用能仍将刚性增长,客观增大了湛江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压力。
四是双碳目标战略倒逼节能减排进程。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发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峰,并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宣言。国家战略意图和政策导向倒逼市场化减排机制加快形成,鼓励先进区域、省市率先达峰。广东作为现代化示范实验区,加快区域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提前达峰任重道远。在减碳目标省市县逐层分解推动下,区域内协同发展压力或在一定程度上倒逼我市大幅提速能源结构调整,以协同推进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进程。
第四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落实“1+1+9”工作及“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部署。围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推进产业绿色提质,加速新旧动能转换。以加快提升石化、钢铁等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坚持节能优先,优化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先进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培育节约能源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能源节约型社会形成,确保完成广东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积极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力争节能各项工作指标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切实转变“倚能倚重”的发展方式,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着力推动经济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由粗放高碳型向绿色低碳型转变、由分散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节能优先、量能而行。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将节能提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能耗强度降低为核心,合理控制能耗总量,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谋划产业、布局项目、推动发展过程中坚持将能耗“双控”挺在前面,在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技术引领,清洁高效。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引导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石化、钢铁等重点行业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并积极开展节能降碳行动;依托清洁能源技术进步,持续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绿色低碳清洁能源项目,加快能源结构往清洁化、低碳化发展;发展新基建与智慧能源,开拓能源节约新思路。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制,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相关部门节能监管责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主体责任。完善节能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能源差别价格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切实落实节能税收优惠政策,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节能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三、节能目标
以实现全市能耗下降,高质量完成广东省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为指导方向,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坚持节能技术进步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结合。推动优势产业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加大节能投入,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强节能挖潜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市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目标确保完成基本目标,力争实现激励目标。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本《规划》对“十四五”时期GDP经济发展目标增速进行预测,若我市的经济增长能够达到预期基础目标,预计“十四五”末全市能源消费增量约为463万吨标准煤,可用于工业的新增能耗约为367万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时期我市目标完成广东省下达的任务指标;能耗“双控”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有力,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重点行业能效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迈出重大步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四、总体方针
(一)延伸中下游产业链,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立足工业领域中钢铁、石化两大重点行业,为推动湛江市“十四五”乃至中长期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培育新动能,加大节能投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共生、耦合发展,提升行业全产业链能效水平。
——钢铁行业:一是加快提升厚板、热轧薄板、冷轧薄板、镀锌板、彩涂板、电工钢等高附加值产品生产能力;二
等线等线是积极引进基建地产、机械制造、汽车及家电等中下游产业,加快终端化制造一体化进程。
——石化行业:充分利用湛江临海优势,资源禀赋,油气石化协同发展,稳步提升炼油能力,依托中科炼化一体化、巴斯夫一体化等项目基础,延伸乙烯、芳烃原料段至下游高精尖产品段,发展新型工程塑料、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和生物亲和材料等,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推动湛江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
倡导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各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带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形成“原料-生产-废物产生-废物回收利用-再生产”的闭环循环,推动主要资源产出率、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提升。推进节能技改,加快能效提升,积极推动余热余压利用、工业锅炉改造换新、电机能效提升等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实施。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的带头作用,大力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等一系列循环改造项目。
(三)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管控机制。
落实国家、广东省能耗“双控”政策,“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强化重大项目节能审查及监管,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能耗要素优先保障优质高效项目,对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企业)全面实行“清单式+责任制”管理,推动存量“两高”企业节能改造、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
(四)加强节能审查监察考核,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加大年度节能审查监察力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节能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切实落实节能考核问责制。完善节能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能源差别价格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落实节能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对采用先进技术进行节能改造的企业争取省级财政补贴。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推动节能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第五章 节能重点领域
一、工业领域节能
一是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政策资金积极推动湛江市工业领域中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率先更新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电力、制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对生产线、供配电、通用设备等重点用能系统实施智能化改造。二是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对标国内先进或行业先进水平,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钢铁、炼油、乙烯、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三是倡导循环经济,以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为契机,推进余压、余热回收等方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引进和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产品,大力推进清洁、再生能源利用,促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四是推进绿色集约化发展,构建钢铁、造纸、石化传统优势产业集群,纵深发展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着力构建“石化资源循环链”“能源循环利用链”“水资源循环链”和“废弃物循环链”。五是推动清洁生产,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真正实现清洁生产、高效生产。
二、建筑领域节能
一是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政策制度体系,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措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责任,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规范节能设计变更、节能备案、施工方案、监理方案、材料进场及检测等建筑节能施工过程管理,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加大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开展有湛江特色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推动具备条件的园区、街区集中连片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逐步形成有湛江特色的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及材料、产品支撑体系。三是强化节能改造基础支撑,持续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结合建筑能耗统计工作,以宾馆、商场等为重点逐步加强建筑节能日常运行管理。
三、交通运输节能
一是完善现代立体交通构网,打造空港、铁路、港口、陆路多维度枢纽,确保国家“八纵八横”规划湛江“五龙入湛”落实,落实《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湛江部分,逐步增强“一带一路”重要支点作用。二是完善智能化现代公共交通体系,形成“公交+慢行”为主导的高品质交通体系,完善交通微循环,完善大数据交通决策支持平台,加快建设智慧道路、智能停车系统等,持续推行智慧交通。三是以设施系统升级带动货运系统升级,持续推进岸电建设,加快港航设施和铁路建设,推进水运系统和铁路系统升级,加强港口物流区域合作,推动构建中长距离大宗货物以水路、铁路运输为主的运输格局。四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
四、公共机构节能
一是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目标责任考核,推进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统计,强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及会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及油耗定额管理。二是持续推进公共建筑绿色行动,推动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针对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三是深化政府机构节能示范作用,推广新能源车使用与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绿色化,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等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国家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和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推介。四是强化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引领,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率先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及处置,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示范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能低碳意识。
五、农业农村节能
一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创新技术体系、健全标准体系、延伸产业体系、强化经营体系、完善政策体系,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保障。二是健全农业循环经济推广机制,落实农业绿色发展税收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相关标准,加快清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行业企业,广泛应用绿色生产技术;三是加大农场光伏利用,建设农场光伏复合项目,在一般农用地上铺设光伏组件,建成上面发电、下面种植的发展新模式;四是农文旅协同发展,依托资源禀赋、文化特色和产业基础,发展乡村旅游业,培育各类特色小镇,融合发展文化、旅游等产业,稳步提高农业农村产品附加值;五是支持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村建筑执行节能设计、绿色农房标准,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技术,节能门窗、轻型自保温砌块、预制构件等绿色建材产品。
等线等线六、海洋渔业节能
一是加快发展渔光、盐光互补项目建设,建设渔、光、旅综合互补项目,利用鱼塘改造、循环水处理等手段打造集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现代新能源工业旅游为一体的大型渔光旅游综合互补示范项目;二是加强海上风电建设,开展海上风电装备工程示范项目设计研制,利用海上风电项目余电制氢、建设风电储能系统以服务电网调频、调峰等;三是推广智慧港口建设,综合利用5G、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的自动驾驶集成电卡,建设自动化码头,配套电卡充电桩、仓库屋顶光伏等设施。四是推进渔船节能减排,把渔船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海洋环境,使渔港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七、新基建领域节能
一是发展智慧能源建设,基于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能源数据的分析、预测和平衡,依据生产状态实时调整关联设备,实现能源的供储输用环节精准化调度和数字化管控,为节能降耗提供保障;二是深化5G建设广泛应用于各领域,重点推进“5G+工业互联网”建设,推广园区智能化生产、智能仓储、智慧物流、远程监控、远程集采等新型应用;有序建设智慧交通,推进5G与智能传感器、大数据、北斗卫星导航等新技术在交通干线与枢纽场站的普及应用;三是引导数据中心高效、清洁、集约、循环发展,提升新建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水平,加强在用数据中心绿色运维与节能改造,鼓励采用高效节能的配套技术及产品,提升绿色支撑服务能力。
八、商贸生活领域
一是促进服务业绿色发展,完善绿色物流建设支持政策,加快建立健全绿色包装政策,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物流器具健,全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和技术规范。二是推动节能改造及高效运行管理,针对商场、酒店等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利用中央空调变频节能控制器对空调系统的品质进行调节,使用高效光源替代原有的低效光源,提高电机拖动系统的运行效率。三是推广高效节能产品使用,推进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和高效照明产品进入商贸市场,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和节能型住宅,减少待机能耗,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利用谷值电价推广应用蓄冷蓄热及冷热电三联供技术,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地表水及生活污水热泵,推行使用新型墙体、新型涂料和建筑材料。
第六章 节能重点任务
第一节 结构节能
一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推动能源产出率逐步提高。延伸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壮大绿色钢铁、绿色石化、高端造纸、绿色能源四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形成强大产业支柱力量;强化科技引领,完善产业高端化链条,着力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电子信息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实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提升工程,引进新技术、改造旧工艺,推动家电制造、家具建材、农海产品加工、羽绒制鞋四大优势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制造业向“智造业”转型;推动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是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及削减工作,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建设天然气管网和园区集中供热管网,推进“煤改气”工程,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鼓励发展新能源利用,大力发展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实现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能源系统开发。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扩大邮政、物流配送、环卫、通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加快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车。
第二节 技术节能
一是强化节能技术改造。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能源梯级利用、系统优化原则,通过能量系统优化设计与控制、工业流程优化、系统技术集成应用等措施实施节能改造;推动传统工业节能增效,加快淘汰落后低效工艺、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包括锅炉(窖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大型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其他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生产工艺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围绕重点领域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节材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在钢铁、石化、电力、水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能源高效利用低碳化改造,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多孔介质燃烧等节能技术。
二是推动产业智能化升级。以智能、绿色、质量、安全等为重点,以“智能工厂、智能装备”双线并行为抓手,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工艺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深化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制造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高效率制造、高质量制造、低消耗制造、绿色制造”能力
三是加强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工业集聚区产业循环链接,着力构建“石化资源循环链”“能源循环利用链”、“废弃物循环链”。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实施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计划,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升级,鼓励宝钢湛江钢铁公司利用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支持石化、化工、造纸等大型企业集团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引导廉江、遂溪、雷州、吴川等畜禽养殖地区加快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加强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再利用与集中处置。
第三节 管理节能
一是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完善能耗双控考核制度,明确目标分解认为,严格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节能形势分析及监测预警;实施严格的节能审查制度,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执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常态化监管;充分应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变化的监督管理,强调能源要素高质量配置、深度挖掘节能潜力。积极响应支持省探索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和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机制。
二是细化能源管理各项举措强化执行力度。加强区域能耗数据统计与分析管理,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指标变化研究;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充分运用节能考核机制和节能诊断服务推动能效水效提升;加强节能技改实施监督及推进,运用绿色发展资金引导,鼓励用能单位通过落实绿色升级与节能改造,争取绿色发展相关专项资金补贴;健全节能服务市场,加强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培育与监督,提升区域服务机构专业实力,以更好服务区域各领域节能工作。
三是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价值观和消费观念,培养环境资源友好习惯,完善绿色消费政策体系,推动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发展绿色建筑,倡导低碳居住,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施工低碳化、建筑节能化改造。完善绿色出行交通体系,提倡低碳出行。
第七章 节能重点工程
一、完善节能管理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落实《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工作要求,加强目标差别化分解,将“十四五”节能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县区及重点用能企业,压实各地及有关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落实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科学准确统计“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及原料用能,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严格过程精细管控,开展用能形势预警分析,按季度发布全市及各县区能耗双控进展情况通报和“晴雨表”,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进行公布,督促各区县根据通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严格节能审查制度,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落实违规项目整改推进工作,配合常态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二是加快存量项目用能空间释放。加快落后用能空间腾出,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产能;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对标分析,加强区域能耗数据统计与分析管理,深挖存量项目节能潜力;加强节能技改实施监督,重抓节能改造工作落实到位;综合运用节能目标考核、能效对标、节能诊断、节能监察等机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切实合理压减用能单位能耗,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用能空间,重点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产业项目用能,有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大对全市钢铁、石化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及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力度,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聚焦“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严格落实执法要求;深化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以能源管理基础薄弱企业行业及重点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开展节能诊断行动,聚焦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关键用能环节,全面挖掘节能潜力。四是推进节能管理数字化、市场化变革。以湛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牵引,积极推进“5G+工业互联网”发展,持续推动5G、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创新应用;推动节能工作与数字化有机融合,基于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全面挖掘数据价值,深入剖析节能潜力以实现能源使用的合理规划和管控;推进用能权有偿交易市场化机制引入研究,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
二、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一是持续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以园区建设为着力点,大力发展,大力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高端制造业等现代企业,积极培育发展农海产品、小家电等五大产业集群,发展特种钢材、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构建适应未来高端产业聚集发展的新型产业链,加大“造血型”企业、项目以及加强产业建链、强链、补链引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费增长“脱钩”,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二是产学研助力节能增效,构建政产学研协同新机制,持续推进国家高新区、湛江湾实验室、海创中心三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深度链接产业创新,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提速提质发展第三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充分利用海岸线地理优势,资源禀赋,做好滨海旅游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以“制造业+服务”“制造业+技术”“制造业+互联网”等模式为引领
三、工业领域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推进行业节能技改推动能效提升,大力推动工业节能,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能源梯级利用、系统优化原则,通过能量系统优化设计与控制、工业流程优化、系统技术集成应用等措施实施节能改造,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以水泥、造纸、制糖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积极推动工业锅炉改造换新、变压器能效提升、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大型中央空调系统改造等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实施;围绕重点领域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节材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在钢铁、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能源高效利用低碳化改造。二是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落实《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依托《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等目录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定期开展节能技术推广活动,提升用能需求端对先进技术认识,促进技术交流与应用。组织本地数据中心以及建材、化工等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诊断服务,深挖重点行业节能潜力,鼓励行业协会、大型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提供商等积极参与,扩大诊断成果运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重点工艺装备能效水平。三是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发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及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带头作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推广“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弃物交换利用和水循环利用。实施能源梯级利用和能量系统整体优化,达到园区系统节能提效最优化。实施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计划,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升级,促进水电、太阳能、地热等清洁、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引导能源资源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实现生产过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零排放,进一步落实一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业等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四、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健全绿色建筑监管机制体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完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检测、验收、认定、运行、后评估等全过程监管措施;修订湛江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要点,编制绿色建筑竣工验收导则,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督导检查。二是逐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节能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对超高超限项目开展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专项评估制度;引导应用自然通风、天然采光、遮阳隔热等技术措施。三是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鼓励老旧小区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户内空间改造、适老化设施改造、设备改造、加装电梯等项目。重点在旧大天然片区、金沙湾、调顺岛、东堤等区域连片综合更新改造中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四是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支持中央商务区、海东新区起步区、高铁新城、空港新城、职教基地等重点区域发展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五是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及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及绿色建材应用,发展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品部件,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材,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发展新型保温材料、反射涂料、高效节能门窗和玻璃、绿色照明等技术,鼓励发展近零能耗建筑技术和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技术,积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技术。六是强化节能改造技术支撑,大力推动绿色建筑技术与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工程建筑领域的应用,建成3个高性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五、交通运输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加快海陆空铁交通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湛江港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南自由贸易港重要枢纽作用,加快以湛江国际机场为首的空港枢纽,以广湛高铁等为主的铁路枢纽,以东海岛港区航道等为主的港口枢纽,以玉湛高速等为主的陆路建设,同步强化交产结合,推进岸电建设。二是构建成“公交+慢行”为主导的高品质交通体系,围绕实现“全域公交”的发展目标,重点优化公交线网和场站布局,基本形成“三个一”发展格局;积极推进城市综合换乘枢纽站、港湾式停靠站等公交枢纽场站建设,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合理设置公交优先通行路口;协调非机动车道、步行道等慢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慢行交通发展。三是完善智慧交通管理体系,充分应用交通大数据决策支持系统平台建设成果,推广各类智能终端在公路铁路、航道港口、城市公交线网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应用,2025年前实现5G覆盖湛江市境内的高速公
等线等线路服务区、主要高速公路路段、高铁站。三是深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纯电动公交车更新工作,扩大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加强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应用。四是根据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工作布署,加快落实公共服务、居民用户、公共机构、城际快充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充电网络完善布局。按时完成省要求我市“十四五”新增集中式充电站7座,公共充电桩600个。
六、新能源领域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全力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加速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进程,确保近岸在建及核准项目按期建设完成,加快推进近岸深水区、远海海上风电资源勘探及开发工作,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力争至“十四五”末,海上风电装机达到270万千瓦左右,其中新增装机规模为250万千瓦左右。二是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全面推进光伏发电、陆上风电项目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合法合规投资建设光伏发电及陆上风电项目;陆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左右,其中新增装机规模为57万千瓦左右。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做好雷州、遂溪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力争至“十四五”末,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其中新增装机规模为180万千瓦左右。三是按需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在适宜的园区发展生物质集中供热,加强农村沼气开发利用技术服务和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农村沼气与农业发展的一体化利用,提升农村沼气利用综合水平。四是蓬勃发展新能源产业,推动锂电池材料等新能源产业,打造以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等高技术终端产品产业体系,助力“湛江智造”。
七、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构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评价考核体系,强化“十四五”湛江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及人均用水量三项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类公共机构执行能耗定额标准;二是建设智慧能耗管理平台,推广公共机构能耗监控系统应用,实现节能计划、计量统计、能耗监控分析、定额管理等功能,以数据驱动公共机构节能;三是规范办公区节能运行管理,针对公共机构新、改、扩建办公区域的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电气控制等系统及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源监控管理等工作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四是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从目标管理、制度体系、绿色办公、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方面推动党政机关率先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五是建立垃圾分类常态机制,加强收运处理日常管理,建立清晰准确的垃圾处理情况台账,倡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办公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
八、农业农村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智慧农业,从
等线等线供需两端全面发力,优化种植结构,推动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支持麻章、雷州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央试点和国家先导区,持续推动湛江垦区、徐闻县、坡头区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二是全面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启动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品质提升,集成创新一批土壤改良培肥、节水灌溉、精准施肥用药、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净化农业产地环境,推广绿色投入品与安全绿色兽药,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三是实施精美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开展拆旧复绿,全面实施美化绿化;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厕所粪污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九、海洋渔业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推动海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延伸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进绿色港口码头建设,拓展海洋科学利用空间,集约、
等线等线节约用海,大力发展海洋装备产业、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鼓励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业化养殖等生态养殖,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探索“深远海养殖+”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技术先进、装备优良、生态和谐的新型养殖业。二是有效提高节能技术性能,强调技术进步支撑海洋渔业发展,大力推广LNG动力示范等类型的节能环保型渔船,逐步推行渔船标准化改造,突破和完善渔船改造后的抗冲击技术、安全性控制技术、LNG(天然气液)的补给技术和安装工艺;推进绿色能源应用,采用电力推进和清洁能源(LNG)作为动力系统的技术,推广LED技术在信号设备和诱鱼灯具应用,减少传统鱿钓等生产的大量耗能。三是打造低碳增长模式,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加快建设海上风电装备研发制造业基地,有序发展滩涂和浅海贝藻类增养殖,构建立体生态养殖系统,增加渔业碳汇潜力。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全力打造低碳循环化增长模式。加强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推动蓝碳交易,释放更多生态红利。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
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区域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任务,建立健全各级节能降耗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明确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围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规划落实。
二、强化目标责任分解落实
完善落实科学节能考核体系,层层分解有关结构优化、资源节约等目标任务,落实指标综合评价考核,把握节能考核指标。健全能耗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定期对市县各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追踪与调度,督促各项任务工作落实落细,形成点面联动、齐抓共管节能管理体系。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监管,加强节能监察,强化能源效率标识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大节能技改创新力度
充分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成果,引导支持重点行业和用能单位加大对节能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投入,强化节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把握重点领域节能情况,引导重点企业、公共机构进行节能技术改进,推进重大节能项目落地。加强节能技术引进,促进节能技术创新,加大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技术节能、创新节能,建立先进的社会能源体系。
四、培育发展节能人才队伍
完善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建设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节能执法监察队伍,强化监察执法人员力量保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节能监察程序,规范节能监察执法文书,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构建高效协同的节能执法体系。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政府有关部门、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节能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多层次、跨学科的节能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发展一批领军型、复合型、专业型人才。
五、深化节能降碳宣传教育
落实节能工作宣导及节能管理知识培训,充分提升节能管理认识及专业水平。加强节能宣传力度和范围,利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节能工作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倡导节能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突出能效水平引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总基调。传播普及绿色生产、低碳环保理念,深刻用能群体节能降碳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良好氛围。
六、强调节能资源要素保障
加大对节能工作的财政、税收及金融支持力度,切实保障资金投入,鼓励支持产业、工艺、装备升级改造、节能及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监管体系建设、节能宣传培训等。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鼓励各类不同经济成分和投资主体积极参与节能,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界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