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次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公示资金情况和问题的来访、来电。
一、资金分配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898-65236043(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
0898-65313255(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
0898-65313255(传真)
电子邮箱:dgs_stt@hainan.gov.cn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