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11月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艳辉向媒体介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医废、危废收集处理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强化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涉固体废物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联动合作,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优化处理处置设施能力布局,加快完善固废管理体系与监管机制,深化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一)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是提升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载体。今年,我省合肥、马鞍山、铜陵三市进入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二)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截至2022年10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合计为622万吨/年,较“十二五”末增加约310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75家、利用能力479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26家、处置能力143万吨/年。2021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278.5万吨,利用处置危险废物270.48万吨(不含产废单位暂存量),其中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149.27万吨,委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量121.21万吨。基本形成了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利用处置各一半,处置类废物不出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
(三)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迭代升级“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通过建立批次号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的全过程溯源管理。截至2022年10月底,在系统上完成申报220万笔,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1.1万条,危废电子联单运行记录40万余笔,危废跨省转移线上审批1457批次,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利用线上备案73家次。
(四)铸牢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持续强化对全省18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及时对超、高负荷处置疫情医疗废物的市,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督促医废处置单位整合人车资源,提高转运能力和效率,积极协调开展跨区应急处置。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78173吨,含新冠医废19511吨,切实做到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五)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持续开展小微产废单位及社会源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解决小微企业及社会源类危险废物处置难、处置贵问题。率先发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企业“白名单”,进一步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截至目前,已采用“白名单”模式接收外省危险废物转入34家次,累计60678吨。制定《安徽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实现对产生量大或回收利用经济价值高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进一步拓宽危险废物利用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六)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研究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定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强化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编制《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计划年底前印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两条主线”,紧盯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重金属环境风险管控,严守生态环境风险“底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环境治理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