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夯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提升危险废物和利用处置能力,博州生态环境局多举措强化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2022年全州危险废物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得到规范无害化处理,未出现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行为,无危险废物违法案件。
梳理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将全州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进行危险废物自行处置、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列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及时处置。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制定《博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对20家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并督促问题整改。
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自治区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等,2022年完成管理计划、年报备案68家。
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制定《自治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建立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排查清单,对全州涉及产生危险废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单位集中治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均立查立改。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69”“110”举报热线、微信举报平台等渠道全面收集各类涉及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