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内发改地区字〔2022〕1286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收到乌兰察布市销号申请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就《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黄旗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集宁区和察右前旗部分区域内存在多处开垦耕地,破坏保护区草原生态”问题,通过查阅材料和现地核查的方式,对其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通知》要求,现对黄旗海自然保护区内开垦耕地破坏草原生态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7日
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0471-3385386
附件:黄旗海自然保护区内开垦耕地破坏草原生态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附件
黄旗海自然保护区内开垦耕地破坏草原生态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自治区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中,涉及《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黄旗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集宁区和察右前旗部分区域内存在多处开垦耕地,破坏保护区草原生态”的四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调查摸底
通过国土二调、三调图比对分析,乌兰察布市确定了5726个疑似问题图斑(细斑6919个),面积58217.04亩。2022年1月3日-27日,乌兰察布市组织开展了黄旗海耕地问题大起底、大排查。经梳理分析和排除确权登记的合法耕地图斑后,进一步锁定问题图斑8个类型,涉及细斑1404个,面积27196.23亩。其中补耕库(17个图斑)8825.28亩,靶场(10个图斑)1352.22亩,个人开垦(356个图斑)5606.71亩,村集体开垦(91个图斑)8141.79亩,滩涂公司(16个图斑)308.45亩,农投公司(11个图斑)481.17亩,展边扩沿(600个图斑)1430.54亩,房屋院落(303个图斑)1050.07亩。
二、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2月19日,乌兰察布市黄旗海问题整改和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黄旗海自然保护区非法开垦耕地问题图斑整改工作方案》,随后对1404个问题图斑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272个个人和农投公司违规开垦耕地进行行政处罚;对私自展边扩沿的耕地图斑下达责令退出告知书、签订承诺书695个。
三、恢复植被
经梳理研判,锁定的1404个问题图斑、面积27196.23亩中,19677.81亩无需进行植被恢复,7518.42亩需要进行植被恢复。
1.无需植被恢复的19677.81亩耕地类型及其依据分别是:
一是补耕库8825.28亩耕地,依据《关于察右前旗乌拉哈乌拉乡联丰村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验收合格的通知》(乌国土资函字〔2017〕48号),为经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补耕库项目。
二是1352.22亩耕地,属军事特殊用地,无需植被恢复。
三是村集体8141.79亩、滩涂公司308.45亩耕地,依据现地调查取证,乡镇、村委会、村民证明等相关佐证,均为保护区成立之前,各类国有公司、村集体开垦形成。
四是房屋院落1050.07亩耕地,二调地类为村庄、三调错划为耕地,依据现地调查取证和乡镇、村委会证明,以及宅基地产权证等相关佐证,为农民院内自留地和旧院落。
2.需进行植被恢复的7518.42亩耕地处置措施分别是:
个人开垦5606.71亩、农投公司481.17亩、展边扩沿1430.54亩,合计7518.42亩耕地,已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收归村集体。
经研判,7518.42亩耕地中,7079.67亩(位于察右前旗、丰镇市)现调查为耕地,符合《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中“对自然保护区内已形成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应维持现状”要求,已按国家最新要求列入耕地管理范围;166.8亩(位于察右前旗)由村集体在原有的耕地上种植经济林,2020年土地年度变更数据库中依据国土三调成果变更为其他林地,现状为种植的经济林,已完成植被恢复;11.13亩(位于丰镇市)调查为天然草地,且2022年没有耕种,已自然恢复;260.82亩(位于察右前旗)已责令退出耕种,收归村集体,2023年完成自然植被恢复。
四、围封管护
已对保护区具备条件的地块全部进行了围封,其中察右前旗段核心区完成网围栏围封45公里,围封面积122平方公里;集宁段安装了界碑5块,保护区分隔桩29561根。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