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是指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为对象,以准确、及时、全面反映生态环境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目的而开展的监测活动。绿色转型、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的推进都需要生态环境监测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12月15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了2022年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安徽省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保障,坚持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拓展覆盖城市、城镇、乡村、工业园区四位一体的监测广度和深度,基本建成覆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辐射等各类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
从细分领域看:
在水环境监测方面,安徽省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全省共设置地表水国省控地表水断面533个,实现全省三大流域(长江、淮河、新安江)和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监测全覆盖。高度重视群众关心关切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在全省所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自动监测站155个。
大气和声环境监测方面,安徽省设立国控空气监测点位77个、省控128个,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两个空气站的常规监测全覆盖。在16个地级市均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细颗粒物(PM2.5)监测,并建设组分自动站,实现组分监测全覆盖。对全省32个涉VOCs省级以上开发区和38家化工园区部署开展专项监测。布设了400余个地方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此外,在16个省辖市按照声环境功能区设置监测点位153个。
土壤环境监测方面,设立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基础点位和背景点位共804个,省级风险监控点位413个,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102个,每年组织开展例行监测;组织96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动态掌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污染源监测方面,持续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和入河排污口监管,推动全省1万余家排污许可发证企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推进2750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备,建设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组织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入河排污口、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相关堆场、尾矿库等开展执法监测。疫情期间,积极组织全省大型医院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自行监测。
据悉,安徽省组织开展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声环境、污染源监测等各类专项监测,今年以来省本级共产生监测数据1.02亿条,编制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报告和监测要情简报专报500余份,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在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上,安徽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不断建立健全防范与惩治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机制,出台《安徽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发布会表示,下一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将不断夯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基础,全面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扎实做好长江、巢湖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监测任务,强化对碳监测、新污染物监测以及生物多样性监测等方面研究,试点开展社会检测机构信用监管工作,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