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鼓励在用锅炉单位开展提标改造工作,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海口市锅炉提标改造补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020室;
(二)电子邮箱:hakdqb@163.com。
附件:海口市锅炉提标改造补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