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现将《崇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和上海市《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本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总目标为战略指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名片、长江绿色发展标杆。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厚筑生态资源本底,严守生态保护空间,夯实绿色发展基础,进一步推动生产、生活绿色转型,形成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发展模式。
——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在形成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环境承载力的总体目标下,将固体废物精细化综合管理水平提升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衔接,统筹固体废物收运、利用与处置管理需求,明确各部门分工,将目标、任务逐一落实,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路线图。
——问题导向,依法治理。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梳理“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加快补齐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落实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
——多元共治,宣传引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广泛开展“无废”理念宣传,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公众参与的良性互动。
二、建设目标与指标体系
(一)建设目标
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系统谋划、问题导向、多元共治”四大原则,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由38.2%提升至45%,崇明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30.8%提升至90.8%,长兴岛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由34.8%提升至64.2%,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保持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无害化处置设施托底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实现“五废统筹联三岛,力争固废不出岛”。
至2022年底,“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市场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启动,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推进,开展全区环境承载力调研工作,在重点机构、社区启动宣传培训。
至2024年底,“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积极推进各项措施落地,各类指标全面达成,“无废文化”培育工作初步完成。
2024年以后,相关工作持续推进,总结形成崇明区“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形成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环境承载力,保障“世界级生态岛”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发展。
(二)指标体系
崇明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设定涵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五个方面,61项指标。其中,必选指标24项、可选指标28项、自选指标9项。自选指标围绕崇明区现状存在问题与未来发展要求,针对农业废弃物提出“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精准施肥技术覆盖率”“液肥贮存池密闭改造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指标;针对海洋装备制造业工业固废提出“工业垃圾(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行业)综合利用率”;针对建筑垃圾提出“集中示范区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率”;针对医疗废物提出“医疗危险废物区内处置占比”;针对生态、低碳提出“公共车辆清洁能源覆盖率”“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等指标,凸显崇明特色。
三、建设任务
(一)高位推动“无废”建设,健全协同共管机制
1.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体系。建立党政同责建设主体责任体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立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等生态创建工作。下设生态创建办公室,建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明确部门分工和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工作调度、考核、统计上报制度,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年度考核,逐步建立“乡镇—区”统计上报制度及作业单位、镇考核、区考核、第三方测评四层考核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区生态创建办公室)
2.充分发挥“环长制”机制作用。以“环长制”为依托,构建“发现、整改、处罚、问责”的生态环境领域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机制。通过多方合作实现辖区内涉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问题信息实时互通、问题整改全覆盖无死角,加大监管力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环长制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运中心)
3.健全市场协同治理机制。推行崇明区“环保管家”服务新模式,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托管服务。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资源统筹、前后联动,突出重点、快速见效”的工作原则,依托“环保管家”专业技术优势,加强对企业固废、危废等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协同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4.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以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科学处置、保障有力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进行应急响应。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积累实战经验。(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稳步提升环境容量,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5.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拓展公共开放生态空间,实施重点结构性生态空间造林,完成一批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持续推进不少于3万亩公益林抚育。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积极提升森林面积,优化森林结构,提升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强化立体绿网建设,形成“串景连园、复合驿站、多元网络”的绿道体系,加快构建崇明区生态绿网体系,逐步探索绿化废弃物与湿垃圾协同堆肥处置途径,提高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加快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监控网络,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强化本地物种保护。整合自然资源,筑牢水、土、林、气、滩生态基础,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容量。(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6.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高效低碳能源体系,大力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实现家庭光伏并网5000户,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150余个。协调推进港西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将渔业发展与减污降碳有机结合,同时增加区内可再生能源占比,实现能源结构优化与绿色农业发展双赢,建设期末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35%。(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
7.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探索建立并分阶段实施符合三岛发展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逐步扩大低碳试点范围,创建低碳社区、低碳发展实践区、近零示范区,建设期内低碳社区、低碳实践区创建数量达3个,力争把崇明岛建设成为碳中和岛,把长兴岛建设成为低碳岛,把横沙岛建设成为零碳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
(三)加强固废源头减量,提高综合利用效能
8.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覆盖面,以33个微秸宝堆肥点为支撑,不断拓宽辐射区域范围,建立运行全覆盖的农业废弃物堆肥处置体系,秸秆收储体系覆盖率保持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乡镇、光明集团、上实集团、上海地产集团)
9.提高畜禽粪污利用水平。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强对规划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技术指导,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占比保持100%,畜禽粪污收储体系覆盖率保持100%。加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力度,扩大养殖场干清粪工艺与液肥贮存池密闭改造覆盖面,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相关乡镇、光明集团)
10.力争农用地膜全量回收。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强制标准地膜,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合理应用地布地膜,降低地布地膜覆盖依赖度,示范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实现地膜产生源头减量。以崇明绿色农资供应网络门店作为地膜回收点,构建“谁销售,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农膜回收率保持95%以上。建立健全绿色农药采购、销配、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为一体的投入品管控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各涉农乡镇、光明集团、上实集团、上海地产集团)
11.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化肥与化学农药减施工作,开展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持续扩大缓释肥应用面积,大力推广应用测深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探索土壤、种源、病虫害防治等绿色技术集成与典型模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风险,同步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源头减量。建设期末精准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精准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化学农药与化学肥料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分别达10%与9%。(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乡镇、光明集团、上实集团、上海地产集团)
12.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实行水产养殖分级、分区管控措施,明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及标准。开展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保留的水产养殖场实现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70%以上。试点推进循环水养殖模式,推动水产养殖投入品全过程管控,减少水产养殖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水产养殖业废水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相关乡镇、光明集团、上实集团、上海地产集团)
13.创建崇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结合上海“绿色田园”现代畜禽养殖产业片区和高端设施农业产业片区两大示范区建设落地,全力引导优质项目、规划配套向规划区域集中,通过周边区域生态循环、农旅融合、智慧农场等交融发展模式,打造崇明种养循环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园区内农业废弃物高效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14.打造绿色农业产业。推广绿色农产品种植,打响绿色农产品种植品牌,建立健全“崇明”地理标志品牌认定和管理制度,加大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力度,加大优质农产品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绿色食品认证率稳定保持40%以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保持90%以上。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推进崇明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引进农业高等教育与科研机构,实施重大农业科研项目,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促进农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8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
15.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依托龙头企业的技术优势和研发力量,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企业建设和生产,积极开展绿色提升改造,创建2家绿色工厂。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以“聚焦行业、突出重点”为主线,开展1-2个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全区需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通过审核评估率达100%,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达3个,累计推进15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持续探索海洋装备制造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途径。(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
16.推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开展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行业产生工业垃圾的综合利用方式研究项目,推广工业垃圾精细再分拣模式,推进船舶制造业工业垃圾综合利用,工业垃圾(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行业)综合利用率提升至10%。推进生活垃圾炉渣综合利用,加快位于崇明区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内的生活垃圾(炉渣)综合处置设施建设进度,依托新建设施实现炉渣资源化利用。探索炉渣与建筑垃圾协同处置利用途径,不断提升炉渣资源化利用水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至75.8%。(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
17.加大危险废物区内综合利用。依托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无氧裂解产线对区内产生的废油漆桶采用无氧裂解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充分挖掘危险废物区内综合利用潜力,降低危险废物出岛处置量,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至35%。(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四)促进垃圾回收利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18.加强海漂垃圾治理。将海塘范围内(公用岸段)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海塘、水闸日常管理工作。以“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清理”为整治原则,日常巡查中关注垃圾聚集现象,重点巡查海塘、滩涂主要集中塑料污染物漂浮点,做到一经发现,及时清理。壮大党团员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支部堡垒和党员模范作用在全社会募集志愿者,带领人民群众创造全民爱水、护水、治水新成绩。依靠志愿者力量定期开展崇明三岛海塘大净滩活动,做好垃圾分类、回收清理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团区委)
19.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处置设施。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垃圾房、收集站等社区基础设施更新,合理规划布局餐厨废弃油脂初加工与湿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崇明区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内集中建设崇明废弃食用油脂初加工场与区级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60吨/日(包含餐厨垃圾)。(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20.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创新生活垃圾源头计量方式,推进清运、中转车辆车载称重系统安装工作,实现垃圾重量精确上传、智能管理,为提高垃圾分类实效提供依据。建设期内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与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保持100%。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减少酒店、餐饮等服务业一次性产品的消耗和使用,倡导无纸化办公。引导减少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积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全区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建设期内实现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100%,邮政网点循环中转袋使用率100%。(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局、区机管局、宝山邮政管理局)
21.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探索湿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研究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及其副产品的技术应用,加强湿垃圾处理尾料研究。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将湿垃圾处理尾料制作成有机肥料,提高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可回收物“两网融合”运行效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体系,打造专业管理、服务规范、价格透明、应收尽收的“家门口”再生资源回收品牌,建成并运行430个村居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18个镇级中转站。积极研究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扶持政策,推进低价值可回收体系建设,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至45%,再生资源回收增长率提高至20%。(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经委、区供销社)
22.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生态城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70%。加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在完成市下达目标的基础上,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重点公共建筑和机构率先开展节能改造或绿色化改造示范。建设期内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保持100%,装配式建筑占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比例保持100%,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3.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长兴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与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2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同步建设堡镇、庙镇、横沙乡等3座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稳定性,保障废弃混凝土岛内资源化利用。建设期末装修及拆房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达到30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持95%。(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4.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绿色建材使用,积极稳妥推广装配式、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方式,促进建造方式现代化,提高建筑垃圾可利用水平。拓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使用范围,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比例,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政府性工程指定工程部位强制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比例不小于一定比例。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扶持激励建筑垃圾处置企业,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及其技术研发,推动建筑垃圾处理工艺从低技术含量路径向精细化的资源化路径转化。(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5.引领绿色出行风尚。畅通“绿色出行”最后一公里,加强交通需求管理,减少小汽车出行依赖。结合城市更新和十五分钟生活圈,打造便捷舒适的道路慢行交通体系,保障慢行路权,提高网络密度和通达性,构筑系统、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的慢行空间,积极引导培育绿色出行习惯,倡导居民优先选择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出行方式,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实现公交(车辆应急保障备车除外)、出租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100%。(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
(五)激发社会生机活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26.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多角度发挥“无废城市细胞”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扩大辐射范围,实现“无废城市细胞”区域全覆盖。建设期内力争在主要党政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大型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建成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单位,围绕绿色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低碳出行等方面,培养“无废”意识,提升全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创建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无废城市”等生态创建工作。下设区生态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机制,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督查考核,由区生态创建办公室进行统筹协调,对各部门、乡镇、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督促责任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专家指导,提高工作实效
充分发挥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八总师”制度作用和“瀛洲智库”专家的专业优势,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客观、科学、公正、权威的专业指导和技术评判,提出更加富有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依托长江口生态科学研究院与四大高校世界级生态岛联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产业认知、基础扎实、多学科交叉背景的复合型创新人才,积极打造“碳中和”领域教育高地,助力国际“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全面支撑崇明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通过区校“政产教研用”多元融合,助力崇明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共促世界级生态岛高质量发展。
(三)发挥市场作用,落实资金保障
拓宽融资渠道,以“无废城市”试点为基础,积极加强各项相关补助资金申请。加大资金扶持,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等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创业投资和公益捐赠。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宣传教育,制定崇明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无废城市”建设。培育一批“无废”理念宣讲团队伍,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公园、景区、商场等典型场景进行“无废”知识宣贯,宣传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建设资源循环型、源头减量型“无废细胞”。“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达90%以上,“无废城市”理念传播率达100%。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听取社会和公众的意见、建议,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附件:1.崇明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
2.崇明区“无废城市”建设废物清单
3.崇明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4.崇明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5.崇明区“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