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2年江西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数和赔偿金额均创历史新高。其中,案件数首次突破1000件,达到1078件,同比增加72%;赔偿金额为1.64亿元。
2022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相关企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赔偿金额达3861万元,这是江西迄今为止赔偿金额最大的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据了解,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明确了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规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调查、评估鉴定、磋商、诉讼等工作。江西省林业局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内容写入《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总则部分,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林业行政处罚有机结合。江西省林业局还会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就占用湿地公园及生态保护红线内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会商、研讨。
江西还在个案指导、大案督导和联合调研、联合办案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98件。江西省公安厅向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案件线索69条。江西省高院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司法确认,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江西省司法厅推进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建设,2022年全省共审核登记环境损害鉴定机构29家,核准登记环境损害执业鉴定人476名。
“我们通过省市县三级合作,多部门联动,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单位和个人从‘不想赔’到‘想少赔’再到‘主动赔’思想大转变,‘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观念进一步强化。”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赖长浩说。
统计数据显示,自开展损害赔偿工作以来,江西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898件,赔偿金额约3.8亿元,推动修复土壤超过313万立方米,地下水0.6万立方米,地表水2.5亿立方米,农田16.8万平方米,林地7338万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近7.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