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10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内发改地区字〔2022〕1286号)要求,经检查核查,自治区农牧厅牵头监管的4项问题整改情况均符合销号条件,现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联系方式:0471-6651903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
邮编:010011
附件 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销号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1月29日
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
披露问题销号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内发改地区字〔2022〕1286号)要求,拟对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我厅牵头监督任务4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东、西麻地壕、东柳林滩、下沙拉湖滩等村庄,包头市九原区哈业胡同镇与巴彦淖尔市乌前旗白音花镇交界处赵三斜圪旦,巴彦淖尔市乌前旗水桐树、五原等地均存在黄河滩区内种植高秆作物问题,影响黄河行洪,且存在面源污染”问题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
1.呼和浩特市。一是加大巡查力度。2021年8月在春播时期巡查时发现在主河槽区和阻碍行洪的近滩区内有零散种植高秆作物的情况,托县有关部门及时清理并指导农户改种符合要求的矮秆农作物。二是建立滩区分区域耕地台账。托县农牧技术推广部门已经建立托县沿黄八个行政村的分区域种植台账,明确到户。三是采集样本农户数据测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2021年8月选取黄河河道100余户种植户作为样本户,采集其农药、化肥、地膜使用数据,通过测算黄河河道近滩区、远滩区化肥使用同比减少4.45%,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2.26%,地膜使用量实现负增长,达到了年初制定的化肥使用同比减少3.45%以上,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2%以上和地膜减量的目标。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逐村入户进行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开展技术指导,全年不少于9次,确保每户种植户了解滩区耕地种植和面源污染防控要求,畅通监督渠道。
2.包头市。一是及时制定方案。根据整改要求制定《关于黄河滩区高秆作物种植和面源污染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时限和措施等,为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保障。二是认真整改自查。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沿黄禁种区域开展排查核实,在赵三斜圪旦与打不素九村相邻之处种植3亩葵花,已责令立即进行拔除。三是建立长期巡查督查机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对相关旗县区禁限种作物种植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四是推动种植结构调整。按照划定区域和禁限种要求,积极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在妨碍行洪区域内严禁种植高秆作物。根据当地生产条件,帮助农民合理选择替代作物,适时进行轮作调整。提前谋划替代作物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努力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力争使调整后的种植结构稳定可持续。五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禁限种植妨碍行洪高秆作物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户加强种子保障,强化替代作物种植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种植水平。
3.巴彦淖尔市。一是进行政策指导。2021年印发《黄河滩区种植高杆作物和面源污染问题整改方案》《黄河河道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将滩区耕地划界落实到户、政策宣传到户。二是强化宣传培训。针对种植矮秆农作物种植选择、种植技术等内容开展了200次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在主河槽区严禁使用化肥、农药。在近滩区和远滩区大力开展控肥、控药、控膜行动,最大限度降低农业投入品使用量。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乡镇、村社为滩区农户全部建立了耕地台账,农户全部签订禁种高秆作物和禁限用化肥农药“责任书”或“承诺书”。乌拉特前旗、五原县已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滩区高秆作物清理工作,全部清除完毕。四是开展巡查督导。成立督查工作组,在河道内不间断开展巡察,确保禁种高秆作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限定区域内不再种植高秆作物。
二、“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布营子村、北沙滩村黄河大堤内滩地存在死羊、死猪等牲畜尸体,以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当地没有进行收集处置,而是采取现场填埋方式进行掩盖”问题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建立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达拉特旗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细则》《达拉特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明确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建立病死畜禽网格化管理制度,依托全旗198名网格化排查员,加强对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排查力度,旗财政按照3000元/年/人的标准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由苏木镇政府统一领导,统筹考核发放。农牧部门与无害化处理厂、金融机构以及养殖场和屠宰场建立“四方联动”的无害化处理机制,通过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以及手机APP应用,在线反映畜禽病死情况,逐步实现病死畜禽报告、保险勘察、定点收集“三个同步”开展。通过建立“四方联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拉特旗病死畜禽实现了及时、规范无害化处理的目标。二是完善体系建设。达拉特旗投资130余万元建成48处病死畜禽冷藏箱式收集点(其中公布营子村、北沙滩村各1处),无害化处理企业重新规划建设一处标准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截止目前,全旗共收集病死畜禽44.8吨(其中公布营子村、北沙滩村共收集羊746只、猪26头、牛16头、其它动物200只)。病死畜禽收集点的建设极大的方便了养殖场户,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达拉特旗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动物疫病防控、河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河道乱丢乱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病死畜禽举报奖励制度,凡提供丢弃死畜线索的,一经核实给予提供者30元奖励;提供丢弃死畜详细线索的,一经查实给予提供者500元奖励,按照“激励先进、表彰优秀”原则,对能够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先进典型农牧民实施惠民举措,引导广大农牧民主动参与到动物疫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是超大型千万亩灌区,由于常年大水漫灌,排水不畅。导致土壤板结,盐碱化严重,加之国家明确的控膜、控水、控药、控肥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导致河套灌区面源污染问题严重,耕地质量现状不容乐观。现场检查发现,巴彦淖尔市化肥农药减量工作落实不力,统计上报数据弄虚作假,如,乌拉特中旗2019年和2020年化肥使用量数据完全相同。磴口县和乌拉特前旗耕地面积和化肥使用量严重不匹配。磴口县耕地面积不到乌拉特前旗一半,但化肥使用量却是其1.5倍,巴彦淖尔市农牧局上报数字显示,全市农膜当季回收重量已达总量81.71%,但耕地中地膜残留量惊人,杭锦后旗,五原县、乌拉特前旗耕地亩均废弃地膜量均达10公斤以上。2018年开始,巴彦淖尔市在五原县连续三年试点开展5万亩盐碱地治理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投入专项资金1.5亿元,但当地群众均反映盐碱地治理措施未落到实处,盐碱情况有所加重”问题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
1.河套灌区由于常年大水漫灌,排水不畅,导致土壤板结,盐碱化严重
2021年,巴彦淖尔市清淤疏通农田排水通道298公里,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342.63万亩,落实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阶梯水价、节奖超罚等措施773.02万亩,推广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255.66万亩(2021年新增30.22万亩,其中:新增移动式引黄直滤滴灌水肥一体化设备232台,覆盖面积16.2万亩),新增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68万亩,新增改良盐碱地8.15万亩。7个旗县区均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制度,明确“控水降耗”工作牵头部门,加强对“控水降耗”相关措施的统筹实施,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22年8月18日,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75.6万亩,已完工73.86万亩,剩余1.74万亩计划11月底完工;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32.5万亩,已全部开工,整体项目计划年底前完工。新增移动式引黄直滤设备536台,新增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面积53.6万亩,累计309.26万亩;新增牧草、谷子、中药材等低耗水作物5.33万亩。
2.国家明确的控膜、控水、控药、控肥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导致河套灌区面源污染问题严重,耕地现状不容乐观
2021年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巴彦淖尔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问题整改方案》等,各旗县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农业“四控”技术推广党政同责考核评价制度。控肥增效方面,新增盐碱地改良8.15万亩,完成增施有机肥面积427.7万亩,实施秸秆还田260.27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55.66万亩,推广配方肥、新型肥料面积610.5万亩,全市化肥用量较上年减量2923吨;控药减害方面,2018年至2021年,全市统一采购发放扇形喷头23.9万套;2021年推广膜间除草+高效除草剂+助剂+扇形喷头防治技术313.29万亩(较上年新增8.8万亩),绿色防控技术面积616.51万亩,开展统防统治作业面积465.78万亩,新增推广玉米新型除草剂减量技术10.1万亩、向日葵机械除草减量技术10.2万亩,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66.78吨,农药用量较上年减少14.92吨。控水降耗方面,依托新建成的68万亩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灌排配套,提高农田灌溉用水的利用率。累计推广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255.66万亩,完成机械深耕深松作业81.14万亩,农业灌溉用水较上年减少6800万立方米(根据控水措施测算数)。控膜提效方面,推广无膜浅埋滴灌12.5万亩、玉米后茬免耕种植向日葵“一膜两用”技术31万亩;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8830亩;通过农机补贴等项目支持,试验推广秸秆粉碎残膜回收一体机28台。建立6个国控监测点。全市地膜使用量28393.27吨,2021年秋季和2022年春季(截至5月31日),完成了上年覆膜地块地膜回收工作,累计回收量地膜23094.73吨,地膜回收率81.34%。
2022年印发《巴彦淖尔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四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5)》《巴彦淖尔市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任务清单》,旗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截至8月18日,控肥增效方面,有机肥施用面积451.5万亩,较上年新增(下同)23.8万亩;推广新型肥、配方肥643.3万亩,新增32.8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309.26万亩,新增53.6万亩;推广机械侧深施技术446.4万亩,新增33.4万亩。控药减害方面,推广玉米、向日葵新型除草剂减量技术36.36万亩,新增16.06万亩;推广膜间除草技术315.87万亩,新增2.57万亩;依托20个病虫害田间监测站,发布病虫害情报529期,完成绿色防控606.07万亩;扶持20家统防统治组织,完成统防统治作业464.59万亩。控水降耗方面,2021年7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完工73.86万亩;新增移动式引黄直滤设备536台,新增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面积53.6万亩;新增牧草、谷子、中药材等低耗水作物5.33万亩。控膜提效方面,完成了上年覆膜地块地膜回收工作,地膜回收率81.34%;推广玉米后茬免耕种植“一膜两用”技术20.4万亩;试验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0.4万亩;无膜浅埋滴灌技术5.6万亩;加厚地膜6.7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8万亩;新增地膜回收网点82个,新增地膜回收机械14台。
3.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数据失真、地膜回收率数据不实
2021年,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和成效的入户宣传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广大农民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的应用水平。鼓励涉农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流转和标准化生产,新增土地流转56.9万亩,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35个,面积201万亩,完成土地托管、半托管131万亩,依托项目扶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301家,开展农作物耕、种、管、收全程社会化服务45.4万亩。通过综合施策全市化肥用量较上年减少2923吨、农药用量较上年减少14.92吨。7月委托第三方企业设计制作“万户调查”小程序,并完成万户调查。为核实农业面源污染基本情况,解决农业投入品底数不清、数据不明等问题,11月开展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普查工作。历时2个多月,市、旗县区分别选聘普查员1886人、4779人,共普查农户16.89万户,通过多次宣传和培训,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录入、审核汇总、专家审核,摸清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底数,进一步完善化肥、农药、地膜等调查统计方法,为科学统计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奠定基础。2022年,进一步加大化肥农药减量措施的落实,印发《2022年巴彦淖尔市农业生产主推名录》等文件和宣传培训资料,培训农牧民18.1万余户。
4.废旧地膜回收率较低,田地中仍残留着大大小小、颜色不同的废弃地膜
2021年开展地膜生产和流通执法检查29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14人次,抽检地膜65批次,地膜已纳入农牧业投入品可追溯平台。种植小麦、牧草、中药材等不覆膜作物面积145.87万亩,推广无膜浅埋滴灌技术12.5万亩,玉米后茬免耕种植向日葵“一膜两用”技术31万亩,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推广8830亩。印发《关于做好农用残膜回收工作的通告》,建立残膜“谁使用、谁回收”管理机制,结合农民一卡通补贴资金发放,破解残膜回收难题;有214个村级收集点、52个乡镇转运点、6个旗县级集中处理点;通过农机补贴等项目支持,试验推广五原东创公司研制的秸秆粉碎残膜回收一体机28台,2021年秋季完成地膜回收378.4万亩。
2022年,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在7个旗县区全面开展耕地地力补贴与地膜离田挂钩试点。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用残膜回收工作的通告》,各地通过现场会、明白纸、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掀起地膜回收工作高潮。截至5月31日,完成上年覆膜地块地膜回收工作,地膜回收率达到81.34%。推广玉米后茬免耕种植“一膜两用”技术20.41万亩;无膜浅埋滴灌技术5.624万亩;新增地膜回收网点82个,新增大中型回收机械14台。同时,启动《巴彦淖尔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5.群众反映“五原县盐碱地治理措施未落到实处,盐碱情况有所加重”问题
2021年,在五原县盐碱地治理5万亩项目区仍有改良价值的地块,整合现有农业项目,完成清淤排沟3公里、新建扬水站1座、并配套节制闸、农口闸,通过以上措施,地下水位明显降低,减轻了土壤盐碱化程度。综合现有成熟的技术措施,2021冬至2022春以来,完成撒施改良剂4235公斤、掺施明沙7000方、增施有机肥2000吨,深松深翻等农艺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良。
四、“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未建立。田地里废旧地膜或在田地路边直接集中焚烧,污染大气环境,或分散堆放在田间地头,形成长达数里的废地膜垃圾带,大量碎地膜随风飞扬,影响草原自然景观。商都县各村配备的机械回收地膜设备长期闲置不用,内蒙古嘉利农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是商都县政府地膜回收项目的主要负责企业,但企业并没有回收当地废旧地膜。凉城蒙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是凉城县政府指定废旧地膜回收点,但回收工作效果不佳”问题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加大《乌兰察布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全市设立地膜回收网点113个,地膜回收企业12家,初步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二是废旧地膜污染问题。加大地膜市场执法力度,净化流通市场。开展地膜减量回收试验示范,研究推广玉米膜侧栽培、马铃薯全生物降解膜栽培、高强度全回收地膜应用等减膜、降解、回收技术应用。在地膜回收期内开展地膜回收处理攻坚行动,解决地膜焚烧、乱堆放、随风飘问题。通过网络媒介、张贴条幅、村社大喇叭等方式宣传地膜回收政策和污染危害,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回收和禁烧残膜。三是针对商都县回收地膜设备闲置不用,嘉利公司未回收废旧地膜问题。商都县通过机械改造升级或购置新机械等方式,对覆膜地进行拉网式清理。截至2021年底,全县的地膜回收机都得到充分使用。四是针对凉城县蒙塑塑料制品公司回收效果不佳问题,凉城县政府约谈了蒙塑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构建“政府+企业+农牧民”三方分工、协同配合的地膜回收处理机制,地膜回收效果有所提升,已回收2021年春季地膜1591吨,实现回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