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长江委积极推进2022年度长江流域片19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技术核算工作,于1月20日全面完成技术核算工作任务,有关成果已正式上报水利部并反馈至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1月15日起,长江流域19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向长江委报送用水总量核算材料。水资源局立即组织水文局等单位对照《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数据与水利部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数据进行逐一对比,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用水量进行逐一检查,完成了农业、工业、生活、城乡环境补水、河湖补水等水量初步核算,对基础数据、核算过程以及核算方法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了全面复核,并于1月20日全面完成技术核算各项工作任务。
用水总量核算是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实施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依据,也是公众了解水资源信息的主要途径。下一步,长江委将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做好用水总量核算成果复核与审定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能力,为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