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总河长令及省幸福河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连云港近日印发《连云港市建成区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在总体要求上,方案聚焦建成区河湖,统筹推进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文化建设。在总体目标设定上,提出到2025年底累计完成建成区幸福河湖建设80个(含五星级幸福河湖45个)。其中,2023年完成建成区幸福河湖建设20个(含五星级幸福河湖10个)、2024年完成建成区幸福河湖建设30个(含五星级幸福河湖15个)、2025年完成建成区幸福河湖建设30个(含五星级幸福河湖20个)。
在重点任务上,《行动方案》共排定“河湖安澜工程、碧水映城工程、活水畅通工程、滨水廊道工程、水韵融合工程”5大类50项共计72个重点任务。其中,2023年度要完成36项任务,重点做好东盐河河滨公园三期、新浦闸迁建、烧香河上游段综合治理等工程,推进东盐河、排淡河、玉带河、星海湖、大圣湖等重点河湖环境提升,实施东盐河片区系统开发和盐河巷系统打造升级等。
在保障措施上,《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要素保障、严格考核督查、强化宣传引导等四方面内容。方案建议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把幸福河湖建设纳入高质量考核等方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行动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带动全市幸福河湖建设,为连云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