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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3-01-17    来源:马鞍山市住建局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1/1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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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碳达峰 碳中和 绿色低碳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马鞍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7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马鞍山市住建局(也可直接在本网站征集调查模块留言)。

联系电话:0555-2324314、18251825629。

电子邮箱:931298247@qq.com。

附件:马鞍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7日

马鞍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落实《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马鞍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碳达峰目标,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成新阶段现代化低碳城市和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着,碳减排工作扎实推进,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城市整体性、系统性、城乡生态环境整体改善,资源环境承载力明显提升,城乡治理水平显着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践行。

到2030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城乡建设品质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方式基本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绿色低碳运行理念深入人心,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力争到2060年,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化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碳排放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具体目标

表1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主要发展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构建低碳化城乡空间布局

1.加快绿色低碳城市建设

优化城市空间形态。中心城区加快建设形成“一城一区、四廊七板块”的市区空间格局,坚持组团式、网格化、田园城市的总体思路,构建以雨山湖片区为核心,秀山湖片区、阳湖片区、金山湖片区为重大功能节点的中心城区组团,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结合城市空间格局、功能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建设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超高层公共建筑建设,拟建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应进行充分论证,新建超高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50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开发区负责,不再列出)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建立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管理、同步验收、同步运维“四同步”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与长江大保护、城市更新、黑臭水体治理、内涝防治体系建设、向山EOD试点等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到2025年,建成区海绵达标面积不少于50%;到2030年,建成区海绵达标面积不少于80%,城市安全韧性显着增强,城市水环境持续巩固,基本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以及“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绿色宜居城市。积极创建公园城市标杆,合理规划园林绿化各项指标,逐步完善蓝绿空间体系连通性,建成点线面结合、布局合理、总量适宜、生态良好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优化城市绿道网络,完善现有绿道设施,做好与城市慢行系统的衔接,加快城市绿道步道互联互通。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2%以上,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30平方米以上,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市建成区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2公里;力争到203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省内处于前列,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2公里/万人。(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合理布局交通设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应用绿色化、清洁化交通工具。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微循环方式,构建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提升道路交通品质,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5%以上,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面积率达到18%以上;力争到2030年,中心城区总体路网密度不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建设。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提高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效能;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到2023年,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8%,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管网漏损控制,全面提升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标准,改造老旧破损排水管网,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市水利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城市绿色照明。按照“一路一策”方式,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合理规划多功能灯杆建设,强化照明设施管理维护。持续推进主城区市管路灯节能及智慧化管控升级改造工程,到2030年,LED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低碳城市建设计划

城市规划建设:城市能级显着提升,老城区面貌明显改善,现代化新城区形态初显,一江两岸、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 以环雨山湖等区域为重点,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加快城市更新;以秀山湖、高铁新城为核心,高品位规划建设新城区;改造提升老城区,加快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工程和城市内涝治理整体工程,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样板。在花山区、秀山片区、雨山区、慈湖西片区开展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公共建筑类海绵建设工程共15处,开展道路海绵改造工程共19公里,公园绿地类海绵建设工程共3项,推进当涂县雨污分流,管网修复改造、泵站提升改造、水环境整治工作。 城镇环境提升重点行动:实施“4+1”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着力补齐城镇污水垃圾治理短板推进实施城乡统筹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重点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建设项目,推进750座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完成日处理200吨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工作。

3.有序建设绿色低碳社区

建设完整居住社区。编制完整社区标准体系,明确社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养老、幼托、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确定社区供水、排水、电力、供气、道路、通信、消防、安防、社区公园绿地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完整社区。依托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公共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停车位数合理配建充电桩。到2025年,打造不少于30个完整社区,基本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到2030年,城市的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宣传低碳生活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展览展示、技术推广等方式,向社会普及绿色低碳和建筑节能知识,展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成效,营造绿色生活氛围。大力倡导使用绿色建材和节水型器具等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材料,引导绿色装修、绿色家居,推进绿色家电下乡,促进绿色消费。到2025年,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节能节水家电器具普及率达到9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

优化县城空间布局。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住宅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严格控制县城广场建设规模和道路建设宽度,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县城道路包括绿化带的红线宽度应不超过40米,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表2 各县区城乡空间布局发展目标

推进基础设施提质提效。鼓励县城基础设施按照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布局,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污水处理等设施,减少输配管线建设和运行成本,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补齐县城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提升含山、和县、当涂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表3 各县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

5.打造美好宜居新农村

优化乡村生活布局。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提升乡村生态和环境质量,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改善乡村社区风貌,深化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推进乡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推进基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等。(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建设绿色低碳农房。新建农房应当符合安全、适用、绿色、环保、美观的要求,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加大对农村自建房过程监管,鼓励新建农房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逐步推动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环境风貌和宜居水平。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示范项目,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化转型

1.推动绿色低碳建造

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积极推广灵活可变的空间设计和装配式装修。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马钢、十七冶等装配式建筑企业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推动绿色工地建设,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环保型施工设备。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力争培育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认证,重点培育预制构件、节能门窗、光伏建材产品等绿色建材产业。鼓励星级绿色建筑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引导、推广绿色新型建材在农村自建房中应用。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智能建造先行区。实施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创建行动,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支持优势企业研发数字化加工制造装备和智能施工机具。加快制定智能建造支持政策,打造完整产业体系,培育智能建造新业态新模式。到2030年,建设一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力争培育1-2个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在城乡建设领域资源化利用。拓宽矿渣、粉煤灰等综合利用渠道,培育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细分领域,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建材、市政建设等领域的利用规模。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推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的应用。到2025年,力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绿色建造实施计划

装配式建筑:全力打造和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面提升宝武马钢、十七冶绿色建造水平,支撑引领宝武马钢“1+8”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推动海螺绿色建材产业基地项目、向往装配式建筑项目。 智能建造: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企业,加速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依托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重点打造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基地1-2个,依托十七冶打造智能建造示范项目1-2个。 资源综合利用:深化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形成以中国宝武马钢集团有限公司为示范标杆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群综合体。以重点企业为依托,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在绿色建材、市政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推动马钢矿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含山县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示范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建成一批绿色转型示范项目。

2.提升新建建筑能效

稳步提高节能标准。2024年起,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2030年前,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广超低能耗建筑,以政府投资项目或商业投资的全装修住宅为主,建成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等高于现行节能标准的试点项目。到2030年,累计建成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绿色建筑创建。加强绿色建筑后评估和运维管理,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5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全部按照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超低能耗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打造示范工程,拓展在新建建筑应用范围。在马鞍山市演播大厅项目、金陵科技学院住宅地块探索开展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和超低能耗住宅项目示范。 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区:按照高品位规划建设新城区,发展定位、理念应用、系统设计,规划超越既往的城市实践,建设秀山新区、高铁新城、郑蒲港新区绿色低碳建筑示范区。 绿色建筑:推动金山湖国际会展中心、马鞍山市公共应急血液保障中心项目、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建成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表4 各县区绿色建筑规划目标


3.开展既有建筑改造

加大节能改造力度。依据整体规划设计先行、分批推动实施在后原则,品质化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结合城市更新、城市体检、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科学合理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技术路径,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对标先发地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城市创建经验,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优先将改造潜力较大的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纳入改造计划,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力争完成2000年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任务,具备条件的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50%的县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全部实施能源托管;到2030年,累计完成老旧小区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2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整体节能率不低于2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控数据机房能耗。加强公共建筑中数据机房节能管理,持续加强大型数据中心能耗在线监测与环境计量监控。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对具有节能改造潜力的数据机房实施节能改造,鼓励采用新型机房精密空调、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逐步提高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居住建筑改造:重点推动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完成153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以中央花园校区、平桥安置房小区、平塘小区、康城花园小区等小区墙面、屋面改造为示范,探索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模式。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树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引领标杆,在围护结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照明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等方面高标准改造马鞍山市融媒体中心、市国防动员基地等项目。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宝武马钢集团、十七冶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具备集节能设计、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等能力,开展节能咨询、节能诊断、节能改造、检验检测等服务。

表5 老旧小区节能改造任务一览表

4.加强既有建筑管理

强化建筑能效管理。结合城市体检,对既有建筑节能基础数据开展定期评估,建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平台,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建筑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高设备用能效率。到2025年,大型公共建筑碳排放管理平台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市建成完善的碳排放管理平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建筑拆除方式。坚持“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建立既有建筑拆除管理机制,建筑拆除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报批程序,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总建筑规模的20%。建筑拆除应采用绿色施工方式,制定安全防护和降尘措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建筑用能运行管理行动

开展公共建筑普查工作:在花山区、雨山区开展公共建筑普查工作,会同电力、燃气、公用事业等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收集各类建筑建成时间、面积、功能等基本信息,完善电力、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热力等能源和水资源消耗量的数据信息。 建设建筑能源管理平台:依托现有数据基础平台

(三)建立清洁化用能方式

推广建筑光伏应用。推广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新建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伏,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到50%,全市建筑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兆瓦;到2030年,全市建筑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330兆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清洁能源利用。有序发展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及机关办公建筑应采用浅层地热能采暖制冷,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鼓励采用热泵替代燃气锅炉、电锅炉。充分利用宝武马钢副产氢资源及马钢气体4号制氢装置,探索建立氢能与电力、热力等共同支撑全市终端能源供给的氢能综合应用体系。扎实开展禁烧秸秆、禁燃散煤宣传活动,推进燃气下乡,鼓励乡村地区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探索利用太阳能灶等设备。到2025年,累计新增太阳能热水和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低于600万平方米,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不低于8%;到2030年,累计新增太阳能热水和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低于1200万平方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建筑电气化水平。引导城镇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向电气化发展,探索建筑用能设备智能群控技术,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进一步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探索利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回收用于建筑供暖或生产、生活热水。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中推广应用热泵空调。到2030年,力争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75%,电气化比例达到2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清洁能源替代行动

光伏建筑项目:全力推进和县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建设工作。重点建设安徽马鞍山蜂巢6MW分布式光伏项目、蒲建产业园5.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徽向往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宝武重工马钢重机钢结构事业部1.5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容量约150MW。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动和县静脉产业园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工作,预留二期生活垃圾日处理规模300吨工程扩建场地。实现含山县、和县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处理发电。 氢能示范项目:依托雨山区和马钢制氢产业,探索建立氢-电综合调峰电站,建成1-2个氢燃料冷热电联供系统示范项目。 工业余热供暖项目:雨山区试点探索工业余热供暖、当涂县产业聚集区开展集中供热。

(四)开展科技化赋能行动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强化本地企业高校创新主体地位,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宝武马钢、安徽工业大学等单位积极参与基础及应用研究,积极争取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承担国家、省级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市科学技术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武马钢、安徽工业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构建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政、产、学、研联合优势,联合马钢、十七冶、安工大、市建筑院,基于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打造综合性产教融合、协同创新的机构,共同推进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科学技术局、十七冶、宝武马钢、安徽工业大学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加快科技支撑建筑领域碳达峰

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近零能耗建筑围护结构幕墙与低热传导系数发电幕墙一体化技术与装备,开展绿色建筑新型发电玻璃屋顶系统研究。 光储直柔供配电。研究光储直柔供配电关键设备与柔性化技术,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体系,区域-建筑能源系统源网荷储用技术及装备。 建筑高效电气化。研究面向不同类型建筑需求的蒸汽、生活热水和炊事高效电气化替代技术和设备,研发新型高效分布式供暖制冷技术和设备,以及建筑环境零碳控制系统,不断提升建筑电气化比例。 热电协同。研究利用新能源、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能源耦合利用、区域联网、高效运输等集中供热技术。 低碳建筑材料与规划设计。研发天然固碳建材、气凝胶等新型建筑材料;研发与建筑同寿命的外围护结构高效保温体系;研发建材循环利用技术及装备;研究适宜本地区发展的零碳建筑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托马鞍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专班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本方案的实施。各县区要明确任务目标,制定责任清单,及时总结上报经验做法。

(二)完善工作机制

以绿色低碳为目标,发挥基层党组织及行业协会作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导、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探索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三)加大政策激励

完善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相关财政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稳定、常态化等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财政投入机制,对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及绿色农房等,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四)强化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自主原则下,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鼓励开发商投保全装修住宅质量保险,发挥绿色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作用。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应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五)加大培训宣传

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城乡建设领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等行业人员业务水平。结合“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地球保护日”等活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减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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